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2年,是一所公办全日制专科院校和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占地面积915亩,由广州从化校区和广州天河校区组成,校内外实验实训场所219个。
学院有教职工598人,专任教师408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127人。面向全国19个省(市、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0938人,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均达到99%以上,2011年总体就业率全省排名第一。学院设有水利工程系、市政工程系、电力工程系、自动化工程系、计算机信息工程系、土木工程系、建筑与环境系、机械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应用外语系等十个教学系,开设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供用电技术、电厂设备运行与维护、建筑工程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计算机应用技术、行政管理、商务英语等57个专业(方向)。
学院是水利部“全国水利行业定点培训机构”、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水利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承担国家教育部、建设部实施“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的院校之一,也是广东省“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和“广东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机构”; 2006年经广东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批准成立了“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
现有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个——水利水电建筑工程、电厂设备运行与维护,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专业建设点4个——水利水电建筑工程、电厂设备运行与维护、工程测量技术、给排水工程,省级示范性专业7个——水利水电建筑工程、电厂设备运行与维护、建筑工程技术、供用电技术、工程监理、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计算机应用技术,国家级精品课程3门——土力学、水力学、企业文秘英语,省级精品课程7门——电气设备、水利工程制图、继电保护、水利工程测量、建设工程监理、机械零部件设计与制造基础、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教指委精品课程6门——水利工程测量、水工建筑物实用技术、数控车床维修、单片机应用技术、可编程逻辑器件技术、城市水处理厂工艺运行与维护。
2003年、2010年学院被广东省授予“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04年获得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优秀等级。
2008
年第一批进入广东省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行列;
2011
年第一批被国家水利部确认为
“
全国水利职业教育示范院校
”
;
2010
年被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全国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学院秉承“厚德、笃学、慎思、泓技”校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整体办学水平,为把我院建设成为全国一流的高职院校而奋斗!
请登陆学院网站: http://www.gdsdxy.cn/
天河校区:学院位于广州天河天寿路,毗邻广州火车东站和地铁总站;紧靠天河体育中心、中信广场、交通十分便利,校园环境优雅。
从化校区:从化新校区占地677.8亩,位于从化市江浦街105国道流溪河旁,毗邻从化温泉度假区,环境优雅、空气清新,还有京珠高速公路钟落潭棋杆出口,交通十分便利,是学习、生活的理想园地。
天河校区现有两个食堂,学生可用IC卡自选食堂用餐,可同时容纳近4000名师生用餐。
从化校区现有四个个大型食堂,可同时容纳5000左右名师生用餐。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8-06-25 10:32:00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7-06-20 16:00:00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6-06-16 15:06:00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5-05-22 09:11:00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4-05-29 16:09:00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6-19 17:14:00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2-06-08 09:46:00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1-04-15 14:58:00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0-05-18 15:27:00
2009年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09-04-22 10:29:00
2008年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08-05-19 17:48: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第一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二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原则及颁发,按照文科类、理科类、“
3+
证书”类分类录取。
第三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出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
100%
—
120%
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做适当调整。
第四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根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五条
我院原则上不设院校级差,不设男女生比例,如有更改将另行声明。专业录取要求:专业录取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六条
考生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符合未录满专业的相关具体要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兼顾单科成绩作调剂录取。对总分成绩低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或参加调剂但不符合专业培养相关具体要求的、或健康条件不符合专业条件要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七条
加试及外语语种要求及相关科目的要求:
英语加试:应用英语(涉外文秘方向)、商务英语专业须加试英语口试,成绩要求
E
级以上。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对电力工程系专业不招收色盲、肢残考生,对水利工程系、机械工程系不招收色盲、高度近视、肢残考生,土木工程系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室内设计方向)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应用外语系不招口齿不清、听力受限考生。
第八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广东省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专业时以实际分数为准。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专科层次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
C
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按省招生办公布的文科、理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考生。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执行各省招生办的有关规定。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行政管理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工业设计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检测技术及应用
-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 建筑设计技术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建筑工程技术
- 基础工程技术
-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 工程造价
- 工程监理
- 市政工程技术
- 给排水工程技术
- 房地产经营与估价
- 工程造价
- 应用英语
- 商务英语
- 电厂设备运行与维护
- 供用电技术
-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
- 水政水资源管理
- 水利工程
-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 港口航道与治河工程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软件技术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财务管理
- 会计与审计
- 市场营销
- 环境地质工程技术
- 岩土工程技术
- 工程测量技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