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白云学院 是广东省属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面向广东、湖南、湖北、 广西、 四川、浙江、江西、
福建、海南、江苏、贵州全国1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学校前身是谢可滔先生于1989年创办的广州白云应用技术学校。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白云职业技术学院。2001年更名为广东白云职业技术学院。2005年升格本科并更名为广东白云学院。2009年通过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授权点评审。2011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学校坐落在广州市白云区,占地面积
1350亩。拥有标准塑胶田径运动场,及体育馆、网球场、篮球场等。学生宿舍全部装有热水器、空调、宽带等。建有各类实验(实训)室、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工作室共260多间。建有藏书140多万册、数字资源丰富的图书馆。建有千兆校园网,校园实现了信息化管理。目前,在校生18000多人,教职工1150人,其中专任教师940人。
学校以应用型本科教育为基础,积极发展专业研究生教育,稳步拓展国际教育,大力推进继续教育,形成多层次、多形式的人才培养体系。设有 16个二级学院,47个本科专业。建立起以工为主,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有设计艺术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工商管理等3个广东省重点培育学科,9个校级重点学科。有9个校级科研创新平台,其中,珠三角城乡统筹发展与社会治理研究中心被省社科联授予省级决策咨询基地,应用技术大学研究中心被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授予民办教育研究基地。另外,有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1个省级应用型人才协同育人平台。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秉承“市场导向、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和“敦品励学、求是笃行”的校训,发扬“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白云精神,践行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理念,以国际化战略为引领,以信息化战略为支撑,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校企协同育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广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能人才和应用型技术开发与研究人才,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为应用学科优势突出、职业教育特色鲜明、国内知名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澳大利亚的埃迪斯科文大学、西悉尼大学,美国的普渡大学、中西州立大学,日本的冈山大学、北海道文教大学,韩国的圆光大学、釜山大学,英国的普利茅斯大学、格林威治大学等
10个国家的25所高校开展互派交换留学生、学分互认、双学位及本硕连读等60多项国际合作教育项目。
学校于 2003 - 2014连续12年蝉联广东省社会科学院评定的“广东省民办高校竞争力十强”第一名。2013年成为全国首批“应用科技大学改革试点战略研究院校”,并成为中国应用技术大学联盟发起和理事单位。2014年成为全国新建本科院校联盟副理事长单位。2016年列入首批“广东省普通本科转型试点高校”。2017年成为教育部数据中国“百校工程”项目院校。学校党委被广东省委授予“优秀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原全国人大委员长、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赞誉学校是“广东民办教育的一面旗帜”,全国政协主席、原广东省委书记汪洋称赞学校为“广东民办高等教育的排头兵”。
学院设有多个学生饭堂,菜式丰富多样,丰俭由人。
校园绿树婆娑,环境优美,各项生活设施齐备。学生公寓每间房住 4-6人,配有空调、热水器、宽带以及独立的卫生间、衣柜、电脑桌等。各宿舍楼均设有专职管理老师,管理规范。学校的运动设施和场地完善,建有多功能体育馆、标准足球场、羽毛球场、网球场、篮球场、标准游泳池、攀岩运动场等。
广东白云学院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8-06-25 11:50:00
广东白云学院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7-06-19 15:19:00
广东白云学院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6-06-15 08:30:00
广东白云学院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5-05-22 16:52:00
广东白云学院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4-05-23 09:24:00
广东白云学院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3-05-01 10:57:00
广东白云学院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2-04-13 12:04:00
广东白云学院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1-04-13 09:21:00
广东白云学院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0-04-29 11:51:00
2009年广东白云学院招生章程 2009-04-21 15:10:00
2008年广东白云学院招生章程 2008-05-19 17:29: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层次 |
省份 |
录取批次 |
科类 |
计划数 |
合计 |
本科层次 |
广东 |
本科 |
文科 |
2115 |
5144 |
理科 |
2449 |
||||
美术 |
420 |
||||
音乐 |
160 |
||||
湖南 |
本科二批 |
文科/理科 |
25 |
400 |
|
海南 |
本科B批 |
文科/理科 |
65 |
||
江西 |
第二批本科A段 |
文科/理科 |
35 |
||
广西 |
本科二批 |
文科/理科 |
48 |
||
浙江 |
综合改革 |
文科/理科 |
20 |
||
江苏 |
本科二批 |
文科/理科 |
30 |
||
贵州 |
本科二批 |
文科/理科 |
60 |
||
湖北 |
本科二批 |
文科/理科 |
30 |
||
四川 |
本科二批 |
文科/理科 |
57 |
||
福建 |
本科二批 |
文科/理科 |
30 |
||
专科层次 |
广东 |
专科 |
文科 |
95 |
190 |
理科 |
95 |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术科成绩使用本校校考成绩录取。
美术类专业(专业包括: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录取时只采用广东省美术统考成绩。
艺术类具体录取细则如下:
( 1)凡报考我校艺术类的考生,文化成绩分数线按各省划定的出档线执行。
( 2)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综合分=术科分×60%+文化分×40%。在省招办投出的档案中按照综合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时,术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 3)使用统考成绩录取的美术类考生,综合分=术科分×60%+文化分×40%。安排专业时,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综合分相同时,术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加分政策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加分分值适用于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机械电子工程
- 车辆工程
- 汽车服务工程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电子信息工程
- 通信工程
- 自动化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物联网工程
- 土木工程
- 服装设计与工程
- 建筑学
- 英语
- 德语
- 日语
- 朝鲜语
- 社会工作
- 统计学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工程管理
- 工商管理
- 市场营销
- 会计学
- 财务管理
- 审计学
- 物流管理
- 工业工程
- 经济统计学
- 金融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动画
- 视觉传达设计
- 环境设计
- 产品设计
- 工程造价
- 工程造价
- 电子商务
- 市场营销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