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由原长沙交通学院公路学院和长沙电力学院科技学院于
2003
年合并组建,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确认,
由长沙理工大学按新机制、新模式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的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
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长沙市中心,在长沙理工大学原校址——金盆岭校区办学,占地面积近
1000
亩,临滔滔湘江水,眺葱葱桔子洲;校园芳草流青,秀木苍翠,理风文乐,激浊扬清;是湖南省文明高校和园林式单位。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注重自身师资队伍建设,同时共享长沙理工大学的师资条件,现有专任教师
625
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
219
人。学院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一万余人,设有
23
个本科专业,分属工、管、经、文、法等五个学科门类,是一所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具有鲜明的交通、电力及水利等行业特色的多科性大学。
学院的教学和管理由长沙理工大学予以指导,并共享长沙理工大学的教学设施和科研设备等优质教育资源。学院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注重学生基础知识的教学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初步形成了符合学院定位及自身特点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教学质量得到社会广泛认可,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的好评,就业率一直保持在湖南省独立学院中的领先水平。
学院招生计划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学生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者,颁发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毕业证,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授予学士学位。毕业生按照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就业,优秀学生可按同等条件报考研究生。学院与
英国、俄罗斯、加拿大等国家的高校建立了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关系,在校生
有机会到国外的合作高校进行学习交流和深造。
学院坚持立足湖南、面向全国,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兴校、特色强校”的发展战略,充分依托长沙理工大学的学科特色和优质教育资源,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努力造就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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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科学技术进步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积极为行业繁荣与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为科教兴国作贡献。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4-30 10:47:00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4-24 17:10:00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2016招生章程 2016-04-28 10:54:00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2015-06-12 08:44:00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2014-04-16 15:58:00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4-19 10:39:00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2012-04-17 15:13:00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招生章程 2011-04-19 09:15:00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招生章程 2010-04-12 16:05:00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招生章程(2009) 2009-04-30 15:53:00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招生章程 2008-07-08 10:22: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代码
|
省份
|
独立学院艺术类
|
独立学院
|
11
|
北京
|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
|
本科三批
|
12
|
天津
|
-
|
本科三批
A
阶段
|
13
|
河北
|
-
|
本科三批
|
14
|
山西
|
本二批
C
|
本二批
C
|
15
|
内蒙古
|
-
|
本科三批
|
21
|
辽宁
|
艺术类三批本科
|
三批本科
|
22
|
吉林
|
-
|
第三批
|
23
|
黑龙江
|
-
|
三批本科
|
32
|
江苏
|
|
第三批本科
|
33
|
浙江
|
-
|
文理科第二批
|
34
|
安徽
|
省统考独立学院本科批
|
文理科本科三批
|
35
|
福建
|
|
本二批
|
36
|
江西
|
第三批本科
|
第三批本科
|
37
|
山东
|
本科二批
|
本科二批
|
41
|
河南
|
本科三批
|
本科三批
|
42
|
湖北
|
艺术本科(三)
|
第三批本科
|
43
|
湖南
|
本科三批(
A
)
|
本科三批(
A
)
|
44
|
广东
|
-
|
第二批本科
B
|
45
|
广西
|
独立学院提前批
|
本科第三批
|
46
|
海南
|
-
|
本科第三批
|
50
|
重庆
|
-
|
本科第三批
|
51
|
四川
|
-
|
本科三批
|
52
|
贵州
|
-
|
本科第三批
|
53
|
云南
|
-
|
三本
|
61
|
陕西
|
-
|
三批本科
|
62
|
甘肃
|
-
|
本科三批
|
63
|
青海
|
-
|
第三批本科
|
64
|
宁夏
|
-
|
三批本科
|
65
|
新疆
|
-
|
本科三批次
|
注: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批次为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我校艺术类专业不单独组织校考,录取时主要参考考生的投档成绩。
加分政策
承认省级招办的各种优惠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认可省招办对少数民族的优惠照顾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不限制往届生报考。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一般不接受专业调整,但我校实行辅修专业和双学位制度。
其它
我校在湖南省招生采用考生填报志愿和考生投档后与学校有效沟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录取,有关我校与考生有效沟通的具体方案以我校招生信息网的发布为准。报考我校的湖南省考生在录取期间应随时留意自己的投档信息,若档案投入我校应在第一时间与学校进行有效沟通,并预交学费。学校以考生有效沟通及预交学费时间的先后顺序参照考生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均不能满足,则实行专业调剂录取,考生不愿意专业调剂的予以退档。考生没有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进行有效沟通的,或者有效沟通时确定放弃就读的,我校做退档处理。我校在外省招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参照考生专业志愿进行录取。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汽车服务工程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电子信息工程
- 通信工程
- 自动化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土木工程
- 水利水电工程
-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 英语
- 新闻学
- 法学
- 法学
- 工程管理
- 市场营销
- 会计学
- 财务管理
- 物流工程
- 金融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视觉传达设计
- 环境设计
- 产品设计
- 服装与服饰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