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南 女 子 职 业 大 学
湖南女子职业大学是建国后第一所全日制女子普通高等学校,是目前国内办学规模大、学科专业多、办学特色突出的女子院校,是全国妇女 / 性别研究与培训基地、全国三八红旗集体、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湖南省文明单位、湖南省园林式单位、湖南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2006 年学校在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荣获优秀等级。
学校创办于 1985 年,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题写校名,原国家主席刘少奇的夫人、时任全国政协常委王光美担任名誉校长。学校设有 8 个教学系(部), 6 个科研机构,有 3 个本科(专本沟通)专业, 30 个专科专业,在校学生 7000 多人,教职员工 437 人,其中专任教师 310 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 113 人(正高 31 人),博士、硕士学位(学历)教师 128 人,聘请李谷一、靳羽西等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 30 多人。校园面积 506 亩,校舍面积 16.7 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 2232 万元,图书馆藏书 60.5 万册,体育馆设施先进。
学校始终把人才培养作为根本任务,把教学工作作为中心工作,构建了特色鲜明的女性教育体系,形成了“一主线、两加强、三结合,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女性人才培养模式,建立了适合女性特点的专业结构与课程体系,旅游管理专业被评为教育部教学改革试点专业,旅游管理和文秘专业被评为湖南省重点专业,《市场营销》和《西方经济学》等课程被评为湖南省精品课程,建有校内实训场所 87 个,校外实习基地 90 个,其中旅游管理校内实训基地被评为湖南省优秀校内实训基地。近三年来,学校共完成省级教研教改课题 24 项,获得省级以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 7 项,学生在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中都获得了良好的成绩,毕业生就业率每年都在 90% 以上。
学校在女性文学与文化、女性教育与心理、女性伦理与礼仪、女性形象与服饰等研究领域形成了优势,推出了《女性文学与文化研究丛书》等具有一定影响的科研成果,完成了中国 - 欧盟基金项目“社会性别意识教育与推广”项目等多项既具国际视野、又有社会价值的国际国内课题。近三年来,学校教师承担国际资助项目 2 项、国家级课题 5 项和省级项目 61 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753 篇,出版学术著作 49 部、教材 59 部,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奖励 16 项。
学校秉承“懿德睿智,笃行臻美”的校训,坚持实施“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教育,成立了 28 个学生社团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校园文体活动,培养了学生德智体美各方面的能力和素养,构建了绿色、生态、开放、人文的校园文化。
学校适应高等教育国际化的要求,积极聘请外籍教师从事外国语言文学和服装设计艺术教学,在涉外专业逐步实施了双语教学,与俄罗斯国立伊万诺沃纺织大学、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英国德比大学等数十所高等教育机构开展了学术交流与合作,先后有 20 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妇女代表团来校参观,学校教师先后到 20 多个国家和地区进行学术交流。学校已成为我国女性教育国际交流的重要窗口。
学校立足湖南,面向全国,服务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以普通高等专科教育为主,积极创造条件发展本科教育,适度开展高等继续教育;以女性教育为特色,构建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教育学等多种专业协调发展的专业体系;以就业为导向,培养基础扎实、能力突出、个性鲜明,具有传统美德、现代意识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女性专门人才,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规模适中、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的女子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湖南女子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6-04 12:10:00
湖南女子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4-25 11:17:00
湖南女子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16-04-20 16:34:00
湖南女子学院招生章程 2015-04-28 15:13:00
湖南女子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2014-04-25 15:11:00
湖南女子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6-04 12:43:00
湖南女子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2012-04-13 15:17:00
湖南女子学院2011招生章程 2011-05-04 11:46:00
湖南女子学院2010招生章程 2010-05-19 16:12:00
2009年湖南女子职业大学招生章程 2010-05-19 16:12: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省份 | 本科计划 | 本科艺术 | 计划 | 本科文理 | 计划 | 专科文理 | 计划 |
河北 | 86 | 本科提前批A | 71 | 本科二批 | 15 | ||
内蒙古 | 15 | 本科二批 | 15 | ||||
江苏 | 72 | 艺术类提前公办(本科)3小批 | 62 | 文理科第二批本科院校 | 10 | ||
安徽 | 10 | 文理科本科二批 | 10 | 文理科高职(专科)批 | 10 | ||
福建 | 30 | 艺术类本科批C | 20 | 本科批(文史、理工) | 10 | ||
江西 | 80 | 提前本科(一) | 70 | 第二批本科 | 10 | ||
山东 | 76 | 本科一批 | 66 | 本科二批 | 10 | 高职专科批 | 10 |
河南 | 130 | 提前艺术类本科A段 | 105 | 本科二批 | 25 | 高职高专一批 | 5 |
湖北 | 50 | 艺术本科(二) | 40 | 第二批本科 | 10 | ||
广东 | 15 | 第二批本科A | 15 | ||||
广西 | 54 | 本科提前批 | 44 | 本科二批 | 10 | ||
贵州 | 85 | 体育艺术二本 | 71 | 本科二批 | 14 | ||
云南 | 20 | 提前本科批 | 10 | 二本 | 10 | ||
陕西 | 43 | 提前批本科 | 33 | 二批本科 | 10 | ||
甘肃 | 84 | 艺术类本科一批 | 73 | 本科二批 | 11 | ||
新疆 | 55 | 本科零批次 | 40 | 本科二批次 | 15 | ||
湖南 | 本科二批 | 专科提前批 | 高职专科批 | ||||
批次以各省公布为准 |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学校在录取过程中,对往届生与应届高中毕业生一视同仁,没有差别。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1、艺术类专业和非艺术专业之间不得转换专业,艺术类专业只能在相同科类专业之间调整;
2、参加艺术类及提前批录取的空中乘务专业学生不得转学、转换专业;
3、学前教育、英语教育、音乐教育等师范类专业不得转换专业;
4、其它专业可以调整,但需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
5、除此上述规定以外,若有其他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不符之处,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其它
2、我校招生录取的基本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入学考试形式以文化考试为主的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
3、我校录取分数线执行各省的专科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按考生的第一志愿,成绩高低,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如考生第一志愿数低于招生计划数,可经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后降低一定的分数线录取或调整计划到其他省份。
4、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分数线由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两部分构成,一般优先录取专业成绩好的考生。
5、对符合招生政策的加分和降分的考生,我校将按照招生政策择优录取。
6、学校录取工作在各省招生办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我校根据有关规定在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中,确定阅档的比例,决定考生的录取与否及所录取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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