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湖南永州

院校隶属湖南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1971年

男女比例 46:54

博士点个数暂无信息

硕士点个数暂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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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五次荣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全国五四红旗团委
☆全国高等院校后勤工作先进集体
☆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

☆湖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示范校

☆湖南省文明单位  湖南省文明高校
☆湖南省高等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
☆湖南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
☆湖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湖南省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单位

湖南科技学院创建于1941年,前身为湖南省立第七师范学校,2002年由原零陵师专升格为本科院校,定名零陵学院,2004年更名为湖南科技学院。

学校建有12个教学学院,40个普通本科专业,2个“十二五”省级重点建设学科,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工程实验室,1个省科技创新团队,1个省高校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5个省级研究基地,3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4个校级科研机构,面向全国27个省(市、区)招生。现有普通本科在校学生14000余人,成人教育在校学生5000余人。现有教职员工11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759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308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677人,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省“121”人才工程人选7人,涌现出了张京华教授等一批知名学者。学校占地面积76.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4亿元,图书资料107万册,固定资产总值7.3亿元。学校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已与韩国亚洲大学、美国弗洛斯堡州立大学、日本长崎外国语大学等8所境外高校开展合作办学。

近年来,学校按照“树立精品意识,汇聚精英人才,强化精心育人,推行精细管理,培育精励校风,建设精美校园”的发展战略,秉承“德才兼备、自强不息”的校训精神,努力培养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应用型人才,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逐步提高,学生在各级各类学科专业竞赛中屡获嘉奖,其中学生排演的节目《盘王大歌》获得全国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一等奖,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等院校后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五四红旗团委、湖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湖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示范校等称号。70余年来,学校共为国家培养各类人才8万余名,其中79级优秀校友欧阳晓平入选中国工程院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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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
联系电话
招生咨询电话:0746-6382188 0746-6383768
校园环境
学校座落在湖南省著名历史文化名城---永州市,毗邻两广,境内湘桂铁路、洛湛铁路、衡昆高速、二广高速交汇于此,永州机场航线通达国内主要城市,水、陆、空交通便利。
独立卫生间:
寝室人数:
空调:
食堂数量:
食堂

校内设有教工食堂、学生食堂

住宿
我校前傍潇水,后依西山,毗邻桂林,交通便利,气候宜人。历年来,学校重视基础设施建设和学生学习、生活条件的改善。学校占地面积 71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40 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 6636 万元,图书馆现有藏书 85 万册 , 中外期刊 2300 余种。教学设施齐全,设备先进,拥有一批现代化的多媒体教室、多功能视频网络室、语言实验室、多媒体电子阅览室、计算机机房和专业实验室, 2003 年学校被确定为全国大学英语教学改革试点学校, 2004 年学校获“中央与地方共建基础实验室”项目资助。建有连通 CERNET INTERNET 1000 兆校园网,任用户在信息高速公路上冲浪。随着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步伐的加快,学生住宿条件得到很大的改善,现有学生公寓 13 栋,均已连通宽带网,实行公寓化、标准化管理和服务。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先进,体育馆、室内外运动场地配套齐全。校园内树木葱茏,碧草如茵,环境优美,景色秀丽,被评为 湖南省园林式学校 ,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专业级差:
投档比例:
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8-06-24 19:58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今年,我校对艺术类专业和体育类专业的录取规则进行了部分调整,调整后的录取规则是:湖南省所有艺术类专业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的总分高低排序,择优录取。其他省份,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摄影、广播电视编导六个专业,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的总分高低排序,择优录取。音乐学、舞蹈学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 ×60%+文化成绩×40%)高低排序,择优录取。总分或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美术类四个专业可以同时兼报(如无摄影专业统考,则五个专业可以同时兼报),按 “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专业。

体育教育专业录取规则是:湖南省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的总分高低排序,择优录取。其他省份,在投档的考生范围内,按考生所在的生源省份的投档成绩高低排序,择优录取。在总分或投档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加分政策

湖南科技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中第四章 第十八条:学校承认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政策享受各种加分和政策允许降分投档的考生。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湖南科技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中第四章第十九条 学校承认各省按政策享受各种加分和政策允许降分投档的考生。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学校对应届生、往届生及社会考生一视同仁,男女比例不限。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根据政策规定,考生确有原因需要要转专业学习,原则上是不禁止的,但要在第一个学期结束以后,依据学校有关规定,按程序办理转专业手续。


其它

本科专业
[工学]
  • 电子信息工程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通信工程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软件工程
  • 数字媒体技术
  • 土木工程
  • 制药工程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生物工程
[教育学 ]
  • 教育技术学
  • 体育教育
[文学]
  • 汉语言文学
  • 秘书学
  • 英语
  • 日语
  • 广播电视学
  • 广告学
[法学]
  • 法学
  • 思想政治教育
  • 法学
[理学 ]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物理学
  • 化学
  • 生物技术
  • 统计学
[管理学]
  • 工程管理
  • 市场营销
  • 旅游管理
[经济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经济学、管理学]
  • 金融工程
[艺术学]
  • 音乐学
  • 舞蹈学
  • 广播电视编导
  • 美术学
  • 视觉传达设计
  • 环境设计
  • 产品设计
专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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