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新时期,学院抓住了高等教育“大改革、大发展、大提高”的重要战略机遇,学院发展进入了快车道。1999年学院顺利完成了从专科到本科的跨越;2006年学院以优异的成绩接受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校园面积从481亩扩大到2166亩,一座占地1685亩的园林式、现代化的新校区在城市的东面拔地而起,蔚为壮观。学院是“国家级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计划”实施单位,是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是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单位。
学院现有16个系部、1个独立学院、29个省、市(校)级科研机构、47个全日制本科师范和非师范专业(其中有1个教育部“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9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和省级普通高校特色专业,2个专业被评为湖南省十二•五专业改革试点项目)、6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12门省级精品课程,拥有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基础课示范实验室、省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学院学科门类众多,学科特色突出,文、理、工协调发展。
学院有专任教师802人,其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以上学位的分别超过100人。学院现有5个省级科技创新团队和省级教学团队;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省新世纪121人才、省社科专家、省级教学名师、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省青年骨干教师共计110余人。外聘海内外兼职教授50余人。教学名师荟萃,拔尖人才群集。
学院积极实施科研强校战略,科研实力逐年提高。人居环境学研究基地、船山学研究中心、环境教育研究基地、“铅锌冶化与新材料”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光电信息技术”应用基础研究基地、“传统聚落数字化保护技术”工程实验室等省级研究基地和平台建设在国内外颇具影响。三年来,学院承担科研项目600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科学基金等各类项目32项,部、局级项目28项;立项国家级和省部级教改项目10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3462篇;出版专著、译著和教材133部;获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奖励15项,获省(部)级教学成果奖9项。《衡阳师范学院学报》被评为第三届“全国百强社科学报”、“全国地方高校十佳学报”、“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教育部两届“优秀特色科技期刊”和湖南省“双十佳期刊”,并当选为全国高校文科学报研究会理事单位。学院科研工作在引领学院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培养优秀人才等方面发挥出越来越重大的作用。
学院积极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办学合作。学院现已具备招收来华留学生资格。近几年来,先后与美国、英国、韩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10多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教师赴国外高校接受培训、学生暑期赴美社会实践活动、学生赴韩“2+2”交流学习、优秀毕业生免试赴韩参加研究生项目学习、美国英语学会动力奖学金设立以及与海外众多大学的国际交流生计划等一系列合作办学项目正如火如荼地开展,拓展了办学空间,扩大了办学视野,提升了办学水平。
学院始终坚持以质量立校,始终坚持服务基础教育培养优秀教师,始终坚持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专门人才,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突出贡献。近三年来,在大学生各类竞赛活动中,共获得国家级奖项300余项,省级奖项60余项;在第十六届亚运会和第十一届全运会上,勇夺“五金二银”优异成绩。学院应届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近两年来,学院先后获得湖南省大学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湖南省高校招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办学质量深受社会各界好评。
衡山日出红胜火,奔腾湘江永向前。朝气蓬勃的衡阳师范学院正团结一心向着更高层次、更高水平的大学目标全力奋进。
衡阳师范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5-24 15:20:00
衡阳师范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5-02 17:53:00
衡阳师范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16-04-13 10:38:00
衡阳师范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2015-04-17 17:19:00
衡阳师范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2014-05-03 17:25:00
衡阳师范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5-23 09:17:00
衡阳师范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2012-04-20 14:57:00
衡阳师范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2011-04-21 11:25:00
衡阳师范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2010-04-16 10:27:00
衡阳师范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4-14 15:42:00
衡阳师范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2008-05-14 11:12: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2、学院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120%以内。体育特长生投档名单由学院根据考核情况,并达到规定的文化分数线,向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提供,在其监督下进行录取。
3、文史、理工类录取规则:专业第一志愿优先,其他专业志愿视同平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时,录取专业不能满足考生志愿时,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进档总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的成绩高低顺序进行录取。
4、艺术类录取规则:认可各省艺术统考成绩,在投档生源范围内,专业第一志愿优先,其他专业志愿视同平行志愿,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湖南省生源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投档分+专业成绩;外省生源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投档分×40%+专业成绩×60%)。
5、体育类录取规则:按各省级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6、属于单招类的体育运动训练专业,按国家有关单招规定,由学校根据考试情况,按照要求划定分数线,录取名单向生源省招办提供,并在其监督下录取。
7、应、往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不设专业级差。
8、考生身体素质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测量类、化学类、美术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
9、新生入学后,将在3个月内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视情况予以处理。凡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10、录取新生应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报到手续;已录取但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同意方可延期,延期时间不超过2周;未经同意逾期2周不报到者,按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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