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历史悠久
湖南中医药大学位于全国文明城市湖南省省会长沙市,创办于1934年,时名湖南国医专科学校,1960年改办为湖南中医学院,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湖南中医药大学,2012年学校进入湖南省本科一批招生序列,已有80余年的办学历史。现有含浦、东塘2个校区,占地面积1393亩。
学科门类齐全
学校设有24个本科专业,涉及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文学五个学科门类,有22个博士学位授权点,41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具有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资格。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23个、湖南省重点学科10个, 其中湖南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2个。中医诊断学在本学科研究领域居国内领先水平。现有学生39000余人,其中硕士、博士研究生1729人。
规模资源雄厚
学校下设17个学院、16个研究中心(所)、16所附属医院、5个校办合资企业。学校图书馆藏书109.7万册。拥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5亿元。现有专任教师和实验室人员1066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482人。有博士生导师124人、硕士生导师446人。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人,卫生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59人,国家级优秀教师2人。省科技领军人才1人,省优秀中青年专家12人,省级优秀教师4人,省级名医38人,湖南省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及后备人选7人,省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17人。学校组建了医学基础、临床技能、药学基础、药学技能和综合信息5大教学实验中心,重点建设了具有特色优势的医学、药学和信息类教学实验平台。有国家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5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1个、省级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2个。
科研成果丰硕
学校注重科技平台的建设,建设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1个、国家发改委工程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中医药科研实验室1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二级中医药科研实验室6个;湖南省重点实验室3个、湖南省工程技术中心3个、湖南省中医药文化研究、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基地2个;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6个、湖南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5个。学校目前有在研课题688项,参与973计划项目14项、863计划项目4项、获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4项、国家重大新药创制2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10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104项、国际合作专项2项。“中药超微粉体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成果曾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开发中药新药51个,科技成果转让42项,获国家专利43项。
附属医院发展迅速
学校有直属附属医院3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3所,共有病床近16000张。第一附属医院被列为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单位,第二附属医院被列为全国重点建设中医院,附属中西医结合医院为十所全国重点建设中西医结合医院之一。拥有肝病、眼底病、皮肤疮疡病、肛肠病、儿科、骨伤科、不孕不育科、心血管内科、针灸科、脑病、肿瘤等11个国家重点中医专科(专病)中心,有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3个。
国际交流不断加深
学校为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中首批招收港澳台及外国留学生的单位,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中国湖南国际针灸培训中心设于我校。近年来,学校不断扩大国际交流,与美国新英格兰中医学院、加拿大中央学院、香港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新加坡中医学院、日本青叶札幌等建立了医疗、教学、科研合作关系。与马来西亚林肯大学开展境外合作办学项目,成为我省首个境外合作办学项目。2014年获批与韩国圆光大学共建孔子学院。
招生咨询、联系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含浦科教园学士路300号,湖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学校二号办公楼三楼309,二号办公楼入口在学校东大门旁的学生活动中心南侧)。
招生咨询电话: 0731-85381117
E-mail: hnzydzs@163.com
学校网站: http://www.hnctcm.edu.cn
招生就业信息网: http://www.hnctcm-zsjy.com 或 http://zsjy.hnctcm.edu.cn
公交线路:
206路、908路、909路、912路、917路在湖南中医药大学站下车。
学校具体方位及校区间交通请查看:
2016 年学校面向全国 31 个省(市、区)招生,各省详细招生计划项目、录取批次、科类、分专业招生计划数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含浦、东塘校区各有两个大型学生食堂。
学生公寓分4人间、5人间、6人间,带卫生间、阳台。
湖南中医药大学2018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2018-04-28 17:59:00
湖南中医药大学2017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2017-05-05 17:33:00
湖南中医药大学2016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2016-05-03 10:56:00
湖南中医药大学2015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2015-04-28 12:19:00
湖南中医药大学2014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2014-05-14 10:19:00
湖南中医药大学2013年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章程 2013-05-29 16:26:00
湖南中医药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2012-05-04 15:52:00
湖南中医药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 2011-04-26 11:27:00
湖南中医药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 2010-04-21 09:22:00
湖南中医药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5-06 10:29:00
湖南中医药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2008-05-14 10:53: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招生批次:湖南省内招收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的中医学专业在本科提前批招生(执行本科一批分数线),其余普通类本科专业在本科一批招生,面向职高对口类招生的专业在本科二批招生。其余省市区的招生批次以当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在招生录取前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只招理科的专业:康复治疗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技术、药学、药物制剂、中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制药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医学信息工程、运动康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其余专业文理兼招。(注:不是每个省份都有文科计划,详见各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填报志愿前公布的计划信息)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学校无艺术类别的招生。
加分政策
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在最新招生文件中规定的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我校无回民灶台,无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学校专门出台了转专业实施办法,由学校教务处在新生入学后进行宣讲。
其它
1、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2、投档比例:湖南省投档比例不超过105%,其他省份根据当地招生录取政策及生源情况确定,不超过120%。
3、不设学校志愿分数级差。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若平行志愿投档后未录满,学校根据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政策进行征集志愿的录取;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若第一志愿投档后未录满,再依次进行后续志愿的录取。
4、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对照专业计划实施录取(即“专业清”的原则)。具体程序为:将进档考生先进行第一专业志愿轮次的投档成绩排序,按专业计划录取。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轮次结束后,余下未录取的考生和未录满计划的专业再进入第二专业志愿轮次的录取。以此类推,逐一进行后续专业志愿轮次的录取。若所有专业志愿轮次录取完成后仍有考生未录取、专业计划未完成的,则对未录取考生中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进行调剂录取。录取时若出现投档分数相同的情况,参照考生语数外总分及单科成绩、获奖情况等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对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高考体检标准、所报专业均已录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总分低录取额满等情况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所有录取及退档考生以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后的名单为准。
5、对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最低等级要求为BB,必测科目最低等级要求为4C1合格。录取江苏省考生时,若出现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则将同分考生按照语数外三门不含附加分的总成绩(即江苏省考生档案中的“语数外不含附加分”项)进行排序,若仍相同,再根据同分考生必测科目等级的高低、选测科目等级的高低和按语文、数学、外语的先后顺序根据单科成绩分别排序,最终确定录取的先后顺序。
6、学校认可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政策,以包含附加分的最终投档总分作为录取依据。
7、对非应届考生录取无附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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