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湖南长沙

院校隶属教育部

创建时间2000年

男女比例 32:68

博士点个数197个

硕士点个数35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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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中南大学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长沙市,占地面积31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17万平方米,跨湘江两岸,依巍巍岳麓,临滔滔湘水,环境幽雅,景色宜人,是求知治学的理想园地。

  中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高校、国家“985工程”部省重点共建高水平大学和国家“2011计划”首批牵头高校,2017年9月入选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现任校党委书记易红、校长田红旗。

  中南大学由原湖南医科大学、长沙铁道学院与中南工业大学于2000年4月合并组建而成。原中南工业大学的前身为创建于1952年的中南矿冶学院,原长沙铁道学院的前身为创建于1953年的中南土木建筑学院,两校的主体学科最早溯源于1903年创办的湖南高等实业学堂的矿科和路科。原湖南医科大学的前身为1914年创建的湘雅医学专门学校,是我国创办最早的西医高等学校之一。

  中南大学秉承百年办学积淀,顺应中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大势,弘扬以“知行合一、经世致用”为核心的大学精神,力行“向善、求真、唯美、有容”的校风,坚持自身办学特色,服务国家和社会重大需求,团结奋进,改革创新,追求卓越,综合实力和整体水平大幅提升。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拥有完备的有色金属、医学、轨道交通等学科体系,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大学科门类,辐射军事学。现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6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59个;设有30个二级学院,106个本科专业;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6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0个。材料科学、工程学、临床医学、化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学、数学、计算机科学、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社会科学总论、免疫学、精神病学与心理学、地球科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农业科学等16个学科ESI(基本科学指标)排名居全球前1%,其中材料科学、工程学、临床医学排名居全球前1‰;拥有享“南湘雅”美誉的湘雅医院、湘雅二医院、湘雅三医院3所大型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及湘雅口腔医院,湘雅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海口医院。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师资力量雄厚。有中国科学院院士2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5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讲座教授54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6人,“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19人(其中青年项目2人),教授及相应正高职称人员1800余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34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质量优先,努力探索和完善人才培养新模式。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5.8万余名,其中本科生3.4万余人、研究生2.2万余人、境外学生1600余人。首批获得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6个。先后获得国家精品课程57门,国家教学团队8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8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3个,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2个。在国内率先创办创新型高级工程人才实验班,成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卓越医师、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学校是全国首批试点开展八年制医学教育(医学博士学位)的大学之一,也是全国第一所为军队培养现役军官指技合一硕士研究生的高校。学校入选全国首批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成为我国百强企业最欢迎的10所大学之一。

  学校坚持瞄准国家和社会重大需求,深入推进协同创新,积极服务国民经济建设和国防现代化建设主战场。学校现有国家级科研基地27个,其中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6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国家工程实验室6个、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化与创新能力建设平台1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3个、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4个,牵头和参与组建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2个。2000年以来,学校共获国家科技三大奖109项,其中获国家科技一等奖(特等奖)16项,9个项目入选“中国高校十大科技进展”。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国际合作与交流活跃,先后与美、英、澳、加、日、法、德、俄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00多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与众多跨国企业集团广泛开展产学研合作。现有来自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留学生在校学习。

  学校始终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牢牢把握正确办学方向,全面提升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科学化水平,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典型单位、全国文明单位。

  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关怀和充分肯定。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等9位中央政治局常委在内的20余位党和国家领导人相继来校视察,对学校的改革创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惟楚有材,于斯为盛”,今天的中南大学正肩负着国家高水平大学建设的历史责任,立足湖南,面向全国,放眼世界,加快推进校内综合改革和内涵式发展,努力建设特色鲜明的世界一流大学,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数据截止时间: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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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 邮编:410083
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731-88830995 传真:0731-88830630
校园环境

中南大学位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长沙市,依巍巍岳麓,临滔滔湘水,山水交映,花木繁茂,环境幽雅,景色宜人,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独立卫生间:
寝室人数:
空调:
食堂数量:
食堂
住宿

中南大学除了给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与氛围外,希望学生在生活上也能过得舒适、方便。学校新建了30多栋设施齐全的学生公寓,让学生能够住得舒适。学校在本部南校共有六个食堂,分布在校园内的学生活动区,学生食堂菜色丰富,品种繁多,有南方菜也有北方菜,南北方口味都能照顾到,价格也很合理,让学生能够吃得安心。

2012年学校对改善学生生活条件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投入840万元,在新校区教学楼A、B、C栋197间教室安装空调361台;投入164.4万元,在校本部三食堂、南校区八食堂、铁道校区清真食堂、湘雅新校区十一食堂等5个学生食堂安装空调73台,在炎热的长沙,学生逐渐能享受到清凉的环境,这一点请家长和学生放心。

新生入学均分配在四人间学生宿舍,有独立卫生间、阳台,可根据相关政策租赁空调,且学校对每位学生提供每月15元热水补贴。学校为学生提供优越的食宿条件。

专业级差:
投档比例:
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8-05-25 17:59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批次为本科一批,国防生的录取批次放在提前批,但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批次依据生源所在省的规定放在提前批或本科一批进行。 创新型高级工程人才试验班设在提前批次录取,调档比例根据生源情况确定。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在我校组织校考的省份,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取得生源所在地省级统考合格证(未组织统考的省份以我校校考为准)和我校发放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划定的第一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按录取原则执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和产品设计专业录取原则:校考成绩居生源所在省报考我校的考生中前三名者优先录取,同等条件下,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外语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其它考生的总成绩为校考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之和(不含优惠分)、我校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校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外语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理兼招。

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原则:按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外语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音乐表演专业招艺术(文)考生。

我校投放了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而未单独组织校考的省份,其录取办法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制定的有关规定,如生源所在省无明确规定,我校按省级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优惠分不计入总成绩,同等条件下,省级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具体参照《 中南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

加分政策

我校认可符合教育部和各个省有关部门规定的加分政策的加分。在提阅考生档案时我们认可考生的加分,但在安排专业或学科大类时加分是不予认可的,高考成绩相同的情况,有加分的考生优先录取。

具体参照《 中南大学201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我校对待少数民族考生没有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要求的以外,学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且无男女比例限制。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中大教字〔2011〕 16号



关于印发《中南大学本科生确认与转换专业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现将《中南大学本科生确认与转换专业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南大学

一一 年四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 本科生 管理 办法 通知

抄送:各二级党组织、党群部门。


中南大学本科生确认与转换专业实施办法

为更好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因材施教,发挥学生的特长和个性,加大优秀学生的培养力度,根据《中南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按照全面考核、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确认专业

(一)大类内确认专业工作由学院负责,在教学资源许可的情况下最大限度满足学生需求。

(二)确认专业在相应年级第三学期开学前完成。

(三)学院制定实施细则,报本科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简称培养办,下同)备案,于新生入学时向学生公布。
(四)学生按照学院的实施细则,根据自己的意愿向学院提出申请。

(五)学院组织相关考查,将确认专业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培养办备案。

(六)学生专业一经确认,原则上不再更改。

二、转换专业

(一)品行良好、第一学年文化课成绩(不含各类政策性加分)按所在大类或专业排名(一年级为大类的按大类排名,一年级是专业的按专业排名)前 25% 的学生可以申请转换专业。

(二)转换专业原则上文科类不得转入理工、医学类,美术类、音乐类不得转入非艺术专业学习,单考学生不实施转专业。

(三)每年 6 月上旬,学院根据专业教学资源等情况,向培养办报每个专业可接收转入的学生名额及考核办法,原则上接收人数不少于专业年级人数的 10%

(四)每年 6 月下旬,培养办公布各专业拟接收学生名额,学院公布考核办法和执行程序等。

(五)第三学期开学前,学生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对申请学生资格进行审核,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大类或专业人数的 10%

(六)第三学期第一周,学院将推荐学生的材料送交转入学院;转入学院公示考核办法和工作流程等,同时学院组织有关学生考核,确定拟接收转入学生名单。

(七)第三学期第二周,学院将拟接收学生名单报培养办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主管校长审批。

(八)学生转专业一经确认,不再更改。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专业手续,并改选课程。

(九)学生转专业后,转入学院对转入学生原所修课程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进行认定,并组织学生补修相关课程;学校将按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审核其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本科生院负责解释。原《中南大学本科生确认专业与转换大类(专业)实施办法(试行)》(中大教字〔 2008 36 号)同时废止。

其它

本科专业
[医学]
  • 护理学
  • 法医学
  • 预防医学
  • 口腔医学
  • 精神医学
  • 麻醉学
  • 临床医学
[工学]
  • 工程力学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车辆工程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材料化学
  • 冶金工程
  •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
  •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电子信息工程
  • 通信工程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自动化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软件工程
  • 信息安全
  • 物联网工程
  • 智能科学与技术
  • 土木工程
  • 消防工程
  • 生物工程
  • 安全工程
  • 城乡规划
  • 建筑学
  • 生物医学工程
  • 环境工程
  •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
  • 航空航天工程
  • 交通运输类
  • 矿物加工工程
  • 采矿工程
  • 地质工程
  • 制药工程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测绘工程
  • 测绘类
  •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教育学]
  • 运动训练
[文学]
  • 汉语言文学
  • 英语
  • 法语
  • 西班牙语
  • 日语
  • 广播电视学
  • 数字出版
[法学]
  • 法学
  • 社会学
  • 思想政治教育
  • 法学
[理学 ]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应用物理学
  • 应用化学
  • 地理信息科学
  • 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
  • 生物科学
  • 生物信息学
  • 统计学
  •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 生物技术
[管理学]
  • 劳动与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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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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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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