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是中南地区唯一一所传媒类本科高校。学校发扬华中师范大学百年名校的优良教育传统,凝炼践行人本、博雅、创新的教育理念,已发展成为国内卓有影响力的具有鲜明传媒文化与科技教育特色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高等院校。
学校首期占地 320 亩,二期规划占地 800 亩。现有校舍建筑面积 20 余万平方米,建有与现代传媒教育相适应的实验教学中心,下设有影视传媒、动漫与数字艺术、传媒技术、计算机、外语语言教学、网络与信息管理、公共教学设备管理等七个分中心,拥有系列演播厅、观片室、录音棚、非线性编辑实验室、动画与数字技术实验室、数字语音室、同声传译实验室及音乐舞蹈与表演等专业教学设施。湖北卫视在校内建立了拍摄基地,武汉广播电视总台、东风电视台等 20 多家省市级媒体及大型企业与我校开展了全方位的合作,为开展实践教学、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学校目前设有新闻传播学院、播音主持艺术学院、动画与数字艺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表演艺术学院、传媒技术学院、文化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 8 个学院和 1 个公共课部,现开办文、管、工、艺等多个学科门类的 27 个本科专业,并针对就业市场的需求,增设了多个本科专业培养方向。 2013 年,我校“戏剧与影视学”一级学科获批为湖北省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该学科唯一省级重点培育学科。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 500 余名,具有高级职称者超过 30% ,具有硕士、博士学位者超过 70% ,尤其是拥有一批来自传媒业界和相关企事业单位的实践经验丰富的“双师型”专任教师,为提高教学质量提供了有利保障。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由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学校不仅成立了就业岗前培训机构,还建立了学生创业基地 20 余个,实习与就业基地 200 余个,历届毕业生就业率均达到 90% 以上。品学兼优的毕业生可推荐到美国密苏里大学、泰国易三仓大学、韩国建国大学等高校深造。
据不完全统计,建校十年来,我校教师、学生共获国际性赛事奖项 40 余人次、全国性赛事奖项 300 余人次、省市级赛事奖项 700 多人次。 每年均有许多毕业生考取中国传媒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重点院校硕士研究生,选择出国留学读研的毕业生数量也逐年递增,整体人才培养质量与办学特色获得社会广泛好评。
武汉传媒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4-23 15:31:00
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2014-05-04 15:50:00
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5-14 14:36:00
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2012-05-02 17:25:00
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2010-04-19 15:29:00
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招生章程 2009-04-27 19:33:00
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招生章程(修改) 2008-05-08 18:19: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批次以考生所在省公布的为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凡我校组织过艺术专业考试的省份,考生须达到我校划定的专业合格线,方能报考我校的艺术类专业,如生源不足可认可其他院校同层次同专业合格成绩;我校没有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省份,认可该省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同时认可其他院校同层次同专业合格成绩。各省艺术类专业考生文化分数线以所在省划定的艺术本科线为最低控制线。凡我校组织专业考试的省份,在考生专业、文化双过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在专业成绩同等条件下,文化分数高者优先录取;我校未组织专业考试的省份,除生源所在省有另行规定外,按艺术专业成绩 ×60%+ 文化成绩 ×40% 从高到低录取;湖北省非美术类艺术本科专业,使用非美术类本科专业校际联考(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成绩,在投档考生中,按艺术(专业成绩 ×60%+ 文化成绩 ×40% ) ×2 从高到低录取。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2014 年我校在部分省投放了少数民族预科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投档控制在我校在各省本科控制线下 80 分(不含民族照顾分)以内,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被录取的预科班新生在我校学习一年的语文、数学、英语三门主要基础课和其它有关课程。预科学习期满,经德智体全面考核,合格者升入我校本科继续学习(享受普通本科生同等待遇),预科班学制一年,本科学制四年。
各省对少数民族学生报考预科规定有所不同,具体以各省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