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工大工程〔2018〕14号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5-31 15:41:00
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6-03 14:32:00
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2012-06-10 10:33:00
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2010-05-21 16:27:00
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4-24 09:02:00
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2008-05-09 09:07: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同等对待。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1、 学院招生录取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学院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我院一般不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够的情况下,依次录取后续志愿考生。郑重建议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
3、学院尽可能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确因招生计划限制,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而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由学院依次调剂到其他志愿所报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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