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东湖分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以实施普通本科学历教育为主的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成立于 2000 年 8 月,位于素有“九省通衢”之称、国家“两型社会”建设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湖北省武汉市。
学校立足湖北,面向全国。目前已在全国 20 多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在校学生 近 12000 名 ,设有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法学、经济、管理、计算机科学、电子信息工程、生命科学与化学、工学、艺术设计等 11 个学院。依托武汉大学的学科专业优势,东湖分校开办了本、专科专业 50 余个,涵盖文、法、经济、管理、理、工等多个学科领域,学科结构合理,特色较为鲜明。
学校校园环境优美,办学条件优越,学生学习和生活设施齐备。学校依傍风景秀丽的汤逊湖,占地面积 1000 多亩,校舍建筑面积 31 万平方米,现代化 建筑风格与百年名校 武汉大学 中西合璧的宫殿式建筑的古朴典雅特色相 融合 ,蔚为壮观。学校 建有现代化的校园网,拥有教学与实验用计算机 1000 多台,多媒体教室、语音教室座位数 1 万余个;图书馆建筑规模和标准居全国同类高校领先水平,纸质藏书量超过 50 万册;还建有体育馆、各种球类运动场、大学生活动中心、标准化学生公寓、大型学生食堂、超市及校医院。校内建有 40 多个现代化的教学实验室,在湖北、北京、广东、江苏、浙江等地建有多个校外实习基地。学校现有学历层次较高、教学经验丰富的专兼职教师近千名,他们以良好的师德师风和业务水平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学校教职工中有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党代会代表、省市区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等,有多人在省市级以上学术团体担任重要职务,获得多方面奖励, 享有良好的政治与学术声望。
学校强化人才培养工作的中心地位,立足于培养以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质、文化素质、身体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为“一体”、以职业技能、创业能力为“两翼”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建立了先进的教学管理制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积极探索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 学校实行学分制,鼓励学生在统一教学要求基础上的个性化发展,同时,学生还可在武汉大学本部选修部分课程,攻读辅修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武汉大学东湖分校毕业证书;自 2008 年起入学的本科学生,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武汉大学东湖分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学校贯彻“厚德、笃学、求是、创新”的校训精神, 不断改善人才培养条件,创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严肃、严谨、活泼、和谐的办学环境,为社会输送了大批高素质的专门人才。建校以来,学校培养了 1 万余名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专科生,毕业生深受社会的欢迎和信赖, 就业情况良好,在国家建设事业中发挥着生力军作用。
学校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办学实践,秉持“充分利用举办单位优质资源,形成东湖分校教育教学资源优势,打造优质高等教育”的办学理念,确立了“依法治校、民主办校、人才强校、质量立校、特色兴校”的建校方略。经过多年的成长,学校已发展成为综合实力位居全国独立学院前列、享有良好社会美誉度的综合性大学。学校设立了新生奖学金以及社会实践与创新成果等方面的多种专项奖学金,多名学生被评为湖北省三好学生、湖北省优秀学生干部,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在国家及省市广告设计大赛、电子商务大赛、专业英语等级考试等活动中屡创佳绩。学校党建工作成绩显著,在大学生党员发展、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积极探索独立学院党建工作特色,在湖北省第
15
次高校党建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受到好评。
现在,学校全体师生员工正满怀信心,团结一致,改革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创新, 积极更新办学理念,拓展办学思路, 营造和谐环境,树立优良学风,培育优秀人才,进一步强化办学特色和优势,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为建设高水平大学而奋斗。
武汉大学东湖分校有学生食堂
2
个,伙食种类及档次齐全,可以品尝到各种风味。
学校现有学生宿舍
23
栋。全部为四人标准化学生公寓,公寓内学习生活设施齐全,配备床铺、衣柜、书桌,有单独卫生间,有固定电话,接入了宽带网,学生宿舍全部实行公寓化管理。住宿费为:
1200
元
/
生
/
年。
武汉东湖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5-30 08:52:00
武汉东湖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2014-06-27 19:25:00
武汉东湖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2012-04-27 17:07:00
武汉东湖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2011-04-27 15:54:00
武汉大学东湖分校2010年招生章程 2010-05-20 10:45:00
武汉大学东湖分校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4-24 08:31:00
武汉大学东湖分校2008年招生章程 2008-05-09 09:08: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学校在湖北省的录取批次为:提前批艺术本科(三)、第三批本科、第四批专科(一);在广东省的录取批次为:第二批本科 B ;在上海市的录取批次为:普通本科批;在其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批次为第三批本科。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我校
2009
年招收艺术设计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科)学生。对
艺术设计专业,
我校认可考生参加其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美术类)的成绩;对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湖北省考生我校认可省招办批准的省内高校同专业合格证,其他省份考生我校认可考生参加其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的成绩或武汉大学同专业合格证。
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合格者,须同时参加 2009 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条件。除生源所在省有另行规定外,艺术设计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文化成绩 ×40 %+专业成绩 ×60 %”的综合成绩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文化成绩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严格加分调档政策,按湖北省招生部门所划定的有关批次投档分数为提档线,按计划的 120% 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分项目并经湖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予以确认者,可给予加分,武汉大学东湖分校均予以承认。在教育部规定的项目之外的加分项目不予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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