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集电力、机电、建筑、汽车、信息、经贸、艺术类专业为一体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是培养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摇篮和基地。 学校位于中原经济区、郑州都市核心区、郑州新区三区叠加之处,毗邻郑州绿化博览园、方特游乐园、 环境优美,设施完善,是一所园林式、生态型的现代化大学。
经过多年来的不断发展,学校已经形成了以工科为主,工、管、经、艺协调发展的专业体系。学校现设九个教学系部(电力工程系、控制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建筑工程系、汽车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经济管理系、艺术传媒系和基础教学部),四个教辅单位(计算机中心、实验实训中心、网络中心、图书馆),共开设了37个市场需求量大的优势专业 。
人才是第一资源,更是学校发展的战略资源。我校引进了一大批高职称、高学历人才为学科带头人,聘用了具有丰富经验的行业企业专家、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专兼职教师。学校现有教职工 500 余人,其中硕士生 200 人,博士生 18 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 150 人,“双师型”教师、省市级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共计 260 余人,强大的师资队伍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学校始终高扬教学主旋律,牢固确立教学中心地位,建立院、系两级教学管理体系,采取“教学做一体化 ” 、工学交替、顶岗实习、项目驱动等先进教学模式,不断加强和推进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突出教学过程的实践性、职业性和开放性,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工作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我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 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为主题,以服务为宗旨,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之路, 全面 培养具有较高职业素质、较强社会适应性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 。
学校历经多年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具备了优越的办学条件,办学实力、规模及社会声誉不断提升,多次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和主管部门的表彰: 原教育厅厅长蒋笃运来我校调研时,对我校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教育界、学术界等众多知名人士也对我校给予了高度评价。
先后被授予省级“行风建设先进单位”、“ 发展(成长)最快的院校”、“依法治校示范校”“先进办学单位”、“五好教育先进单位”、“职业教育十佳单位”、“园林式单位”、“安全校园优秀学校”市级“教育十佳单位”“职业院校实验室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
学校的发展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赞誉,新华社、郑州电视台、河南电视台、东方卫视、凤凰卫视、中央电视台、《河南商报》、《大河报》、《河南日报》、《中国教育报》、《人民日报》、《教育时报》、人民网、中国青年网、凤凰网、网易、腾讯、搜狐、新浪等新闻媒体单位先后多次对我校做了相关报道。
学校位于中原经济区、郑州都市核心区、郑州新区三区叠加之处,毗邻郑州绿化博览园、方特游乐园、 环境优美,设施完善,是一所园林式、生态型的现代化大学。
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6-21 16:39:00
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5-18 16:44:00
2015年招生章程 2015-04-20 11:22:00
2014年学院招生章程 2014-04-29 08:57:00
2013年学院招生章程 2013-04-24 11:46:00
2012年学院招生章程 2012-04-28 16:59:00
2011年学院招生章程 2011-05-03 17:33:00
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2010-04-14 11:41:00
招生章程 2009-04-29 17:25:00
招生章程 2008-05-09 17:16: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1、新生录取按照以高考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2、计划公布:分省来源计划与专业招生计划主要通过两个渠道公布:一是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我校通过招生简章与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3、我院各专业对男女生比例无特殊要求。
4、考生身体健康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5、高考附加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执行。
6、我院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遵循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行公开、透明的远程网上录取。根据我院招生计划,在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上,按志愿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一经录取,即在网上公布,随后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书面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报考地市、县(区)教育部门领取纸介档案,到校办理入学手续。考生入学后可自愿办理户口农转非手续。
7、艺术设计(工业方向)、电脑艺术设计专业招生,录取原则是高考文化课分数和专业分数(省统考分数)均过省控制线,按高考文化课分数从高到底的原则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设计、电脑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招生,录取原则是高考文化课分数和专业分数(省统考分数)均过省控制线,按高考文化课分数从高到底的原则录取。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 商务英语
- 市场营销
- 物流管理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航空服务
- 数控技术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汽车电子技术
- 环境艺术设计
- 建筑工程技术
-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
- 工程造价
- 社会体育
-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 供用电技术
-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动漫设计与制作
- 应用电子技术
- 通信技术
- 艺术设计
- 电脑艺术设计
- 会计电算化
- 会计与审计
- 电子商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