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河南郑州

院校隶属河南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1988年

男女比例 39:61

博士点个数暂无信息

硕士点个数暂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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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备案批准的全国检察机关唯一一所面向社会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与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一个机构两个牌子。学院隶属于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目前开展有普招大专、成人大专、与中国政法大学联办成人本科班、研究生班、与国外合办专科、本科、硕士连读等多层次学历教育, 目前全日制大专在校学生近 4000人, 是培养优秀检察官和国家法治人才的摇篮

基础设施完善 学院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新郑 龙湖大学园区 ,占地 1018亩 规划设计总建筑面积 18万平方米,预计投资2.9亿元,拟 建教学楼、办公楼、培训楼、综合服务楼、图书馆、体育场、学生宿舍、学生餐厅、洗浴中心等,目前第一期工程已经竣工并投入使用。教学设备有多媒体电化教室、微机室、痕迹检验实验室、文字检验实验室、刑事照相实验室、语音室、模拟法庭等,教室和会议室均配有彩电和教学音像设备,教学实验仪器设备价值近 2千万元。学生公寓设有暖气、阳台、卫生间,配有电话、因特网接口等设施,全部实行社会化管理,全力为学生打造宾馆式的住宿条件、就餐环境和质量,将建成一所高标准、正规化、现代化、生态化、园林式的高等本科院校。

师资力量雄厚 学院拥有一支经验丰富、治学严谨、爱岗敬业的高水平教师队伍,拥有大批优秀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才,连年大力引进高学历、高水平人才,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达到 78.9%。学院在河南省各市检察院及部分县、市、区检察院设立教学实习基地40个,为检察机关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专业化、应用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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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大学园区双湖大道1号
联系电话
0371-66519279;66788743;66788771;66788766(传真)
校园环境
独立卫生间:
寝室人数:
空调:
食堂数量:
食堂
住宿
学生公寓设有暖气、阳台、卫生间,配有电话、因特网接口等设施,全部实行社会化管理,全力为学生打造宾馆式的住宿条件、就餐环境和质量,将建成一所高标准、正规化、现代化、生态化、园林式的高等本科院校。
专业级差:
投档比例:
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8-06-05 10:20

录取批次的安排

“五年一贯制”中招计划,招生代码 053,招生对象为河南省参加中招考试的初中毕业生。

“对口升学”计划,招生对象为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对口报考我院的应届毕业生。

所有专业文、理科招生对象均为参加高考的考生,录取批次均为高职高专批。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符合招生政策加分和降分的考生,我院将按照招生政策择优录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1.我院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规定》和各省有关的文件规定、招生政策进行招生录取。
2.2006年我院招生继续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3.我院招生录取的基本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4.我院录取分数线执行各省的专科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按考生的第一志愿成绩高低、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如考生第一志愿数高于招生计划数,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满为止。当考生第一志愿数低于招生计划数时,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非一志愿考生,若仍未录满,则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服从院校调配的考生,满额为止。
5、对符合招生政策加分和降分的考生,我院将按照招生政策择优录取。
6.对投档的考生我院不限定男女生比例,不限制应试外语语种, 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语言。

7.学院录取工作在各省招生权威机构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我院根据有关规定在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中,确定阅档的比例(一般为120%),决定考生的录取与否及所录取的专业。
8.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先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若此专业人数已满,再按二、三专业或服从调配志愿依次录取。 考生如对所录取专业不满意,可以在开学报到后一个月内提出申请,经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转专业。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新生入校后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报河南省教育厅批准备案均可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其它

本科专业
专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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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旅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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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文秘
  • 司法警务
  • 法律事务
  • 书记官
  • 刑事侦查技术
  • 司法鉴定技术
  • 司法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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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商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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