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完善
学院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新郑
龙湖大学园区
,占地
1018亩
,
规划设计总建筑面积
18万平方米,预计投资2.9亿元,拟
建教学楼、办公楼、培训楼、综合服务楼、图书馆、体育场、学生宿舍、学生餐厅、洗浴中心等,目前第一期工程已经竣工并投入使用。教学设备有多媒体电化教室、微机室、痕迹检验实验室、文字检验实验室、刑事照相实验室、语音室、模拟法庭等,教室和会议室均配有彩电和教学音像设备,教学实验仪器设备价值近
2千万元。学生公寓设有暖气、阳台、卫生间,配有电话、因特网接口等设施,全部实行社会化管理,全力为学生打造宾馆式的住宿条件、就餐环境和质量,将建成一所高标准、正规化、现代化、生态化、园林式的高等本科院校。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6-05 10:20:00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检察学院 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5-16 09:40:00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检察学院 2016年招生章程 2016-06-01 10:00:00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2015-05-11 15:22:00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2014-05-04 11:26:00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5-07 10:10:00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2012-05-09 18:21:00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2011-05-18 17:45:00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2010-03-27 10:54:00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5-08 10:12:00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2008-05-14 10:39: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五年一贯制”中招计划,招生代码
053,招生对象为河南省参加中招考试的初中毕业生。
“对口升学”计划,招生对象为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对口报考我院的应届毕业生。
所有专业文、理科招生对象均为参加高考的考生,录取批次均为高职高专批。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1.我院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规定》和各省有关的文件规定、招生政策进行招生录取。
2.2006年我院招生继续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3.我院招生录取的基本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4.我院录取分数线执行各省的专科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按考生的第一志愿成绩高低、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如考生第一志愿数高于招生计划数,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满为止。当考生第一志愿数低于招生计划数时,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非一志愿考生,若仍未录满,则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服从院校调配的考生,满额为止。
5、对符合招生政策加分和降分的考生,我院将按照招生政策择优录取。
6.对投档的考生我院不限定男女生比例,不限制应试外语语种,
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语言。
7.学院录取工作在各省招生权威机构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我院根据有关规定在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中,确定阅档的比例(一般为120%),决定考生的录取与否及所录取的专业。
8.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先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若此专业人数已满,再按二、三专业或服从调配志愿依次录取。
考生如对所录取专业不满意,可以在开学报到后一个月内提出申请,经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转专业。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新生入校后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报河南省教育厅批准备案均可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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