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坐落于渤海之滨、运河之畔的沧州市,是河北省教育厅直属的应用技术型本科院校。学校于1952年在天津建校,由河北省水利厅、交通厅、工业厅合办,校名为“河北水利土木学校”,是当时华北地区最早建立的水利学校之一,也是解放后全国最早独立设立的水利学校之一;1955年更名为“河北省天津水利学校”;1958年,迁至保定市,升格为高等学校,更名为“河北水利电力学院”,1960年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河北水利学院”;1966年,迁至石家庄平山县岗南镇,更名为“河北水利工读专科学校”;1970年迁至沧州市,更名为“河北水利专科学校”;1992年更名为“河北工程技术高等专科学校”; 2016年3月28日,经教育部批准,学校再次升格为本科院校,重新命名为“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2015年,学校整体搬迁至新校区。新校区占地550余亩,校舍面积近20万平方米,位于沧州西南高教区,区位优越,交通便利,校园建筑布局合理,环境恬静优美。学校教育教学设备先进,设施齐全,条件优良。图书馆拥有现代化的图书管理系统,馆藏纸质图书约62万册、纸质报刊2700余种、各类电子资源数据库11个;学校现有七系两部,设本科、专科专业四十余个,涉及工学、管理学、文学3个学科门类,形成了以工学专业为主体,水利电力专业为龙头,建筑、测绘、自动化、交通、机械、信息技术、经济贸易等专业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现有中央财政支持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重点专业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试点专业1个,水利部示范专业2个,省级示范专业3个。
学校拥有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能够适应应用技术型本科教学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四百余人,其中,研究生学历教师占50%以上,“双师型”教师占60%以上。国家级和省级模范教师、优秀教师、水利职教名师、河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二十余人,沧州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十大杰出青年教师十余人。加强科研平台建设,建有省级科研平台1个,校企合作共建科研平台3个,校内科研平台6个,为教师创造了良好的科研环境。近年来,教师主持科研项目三百余项,出版教材、学术著作二百余部,发表学术论文一千余篇,主持、参与重大工程项目、决策咨询四百余项,获国家专利一百余项。
学校坚持“崇尚致用,实践育人”的办学理念,以校企合作为依托,引企入校,送教入企,形成了“重应用、重技术、重能力、重素质”的人才培养特色。“工学结合-工学交叉”“双段双企、工学交替”“校企合作、内外循环”等,各专业依据专业特征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实现了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实习内容与工作内容对接。学校现有校内实训基地60余个,校外实训基地180余个,为实践教学提供了强大支撑。特别是与国网沧州供电公司共建校内电力工程技术训练与培训中心,配电运检实训项目将达到全国一流水平。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以文化人”的教育追求,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打造出“校园文明工程”“大学生社团文化节”等一系列特色品牌活动,引导、鼓励学生创新、创业。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7%以上,专业对口率保持在84%以上,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综合评价称职率在98%以上。2006年,学校在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2011年,顺利通过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13年,学校名列教育部学信网评出的“全国高职(专科)生综合满意度50强高校”。2015年,学校是河北省唯一一所列入爱拼网评出的全国《2015年专科院校毕业生薪酬排行榜》前50名的专科学校。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探索教育规律,狠抓内涵建设,突出办学特色,推进改革创新是学校未来发展的主题。每一个水院人将继续传承学校的优良传统和奋斗精神,勇于担当,善于创新,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扎实做好教育管理工作,优化完善制度体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将我校建设成为一所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多学科协调发展、与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良性互动的应用技术型本科院校,为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建设美丽河北贡献力量!
根据住宿条件不同,分为 500元/年·生和800元/年·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5-30 11:02:00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5-27 09:28:00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16-05-11 15:33:00
河北工程技术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招生章程 2015-05-19 10:05:00
河北工程技术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招生章程 2014-05-07 10:15:00
河北工程技术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5-07 11:20:00
河北工程技术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招生章程 2012-04-10 09:58:00
河北工程技术高等专科学校2011年招生章程 2011-04-22 08:27:00
河北工程技术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招生章程 2010-04-18 16:50:00
河北工程技术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4-13 17:21:00
河北工程技术高等专科学校2008年招生章程 2008-04-17 09:32: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1.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的招生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不设立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总分相同,按数学、语文、外语顺序比较单科成绩。对填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3.考生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机械电子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特种加工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供用电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专业不适宜辨色能力异常(色盲)考生攻读,考生在填报以上专业时请谨慎选择。
4.商务英语、应用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建议报考国际商务专业。
5.各专业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6.对加分、降分投档的考生,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的相关政策。
7.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8.学校不预留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