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简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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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每生 800 元 / 学年,内设阳台、卫生间、电话、多功能桌、书架、衣柜、暖气、电扇等
2018年河南工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18-06-21 16:32:00
河南工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5-27 18:00:00
2016河南工学院招生章程 2016-05-30 16:59:00
2015年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15-04-17 15:17:00
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招生章程 2014-04-28 15:34:00
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5-08 08:37:00
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招生章程 2012-05-09 10:11:00
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11-05-16 07:00:00
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招生章程 2010-05-14 15:15:00
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09-05-14 11:22:00
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2008年招生章程 2008-05-23 08:40: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按文化课与专业课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转专业与转学相关规定
在校一、二年级非定向、委培生,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转专业:
- 学生确有特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 因某种疾病或者生理缺陷,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 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者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 其他正当理由的。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当在每年的6月1日—10日,12月1日—10日,由本人向所在系(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相应表格,经转出系、转入系(部)签署意见,由转出系汇总申请表交教务处,经主管校长审批后办理转专业手续。转专业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转专业手续的,视为放弃。
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未经批准及办理有关手续前,应当参加原所在专业学习,否则按旷课处理。获准转达专业的学生,对转入专业的未修课程进行自修,并通过所在系(部)的考核。
转专业学生应当学完原专业本学期课程,并参加原专业期末考试,于下学期开学后转入新专业。已批准转专业的学生,若原专业考试达到留(降)级标准的,在转入专业按留(降)级处理,并计入留(降)级次数。
转专业学生转入新专业后,新专业所开课程老专业未学过的,按此课程未通过处理,课程累计达到留(降)级、退学标准的按规定处理。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学生一般应当在本校完成学习。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转学者,由所在系(部)提出意见,经校长批准,并按省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3、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4、应予以退学的;
5、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其它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数控技术
- 电机与电器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
-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
- 电线电缆制造技术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
-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 计算机控制技术
-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 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
-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汽车电子技术
- 环境艺术设计
-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
- 应用英语
- 商务英语
- 旅游管理
- 酒店管理
- 制冷与冷藏技术
- 供用电技术
- 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
- 应用化工技术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 软件技术
- 嵌入式技术与应用
- 应用电子技术
- 通信技术
- 通信网络与设备
- 产品造型设计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会计电算化
- 国际贸易实务
- 市场营销
- 电子商务
- 工商企业管理
- 连锁经营管理
- 物流管理
- 电子商务
- 印刷设备及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