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是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成立,实施本科层次学历教育的综合性高等院校。自2005年建校以来,学校依托济南大学雄厚的办学实力,坚持“以学生为本,以育人为主,以品牌立院”的办学理念,积极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为适应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国家发展战略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济南大学泉城学院在济南大学、大众报业集团的通力合作下,在山东省教育厅及省市各级政府的倾力支持下,于2011年迁址蓬莱。学校位于海滨西路34号,规划占地1816亩,校舍面积17.5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46万册,基础设施完备,教学科研条件优越,是一所环境优美的滨海大学。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设本科专业38个,专科专业7个,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理学、工学、法学和艺术学7个学科门类,现有本、专科在校生近8000人,其中本科6500余人。师资队伍以济南大学为依托形成了以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为核心,高级职称教师为主力,优秀中青年教师为支撑的高水平教师队伍。
为继续推进国际合作与交流,我校目前已与八所国外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分别是美国的普雷利维尤农工大学、旧金山州立大学、索诺玛州立大学、韩国的庆南大学、大邱大学、新西兰的尼尔森马尔伯勒理工学院、德国的施马尔卡登应用科技大学和西班牙的海梅一世大学。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执行国家普通高校的统一招生计划。本、专科学生修满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分别颁发相应的本、专科学历证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享受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待遇。
学院地处山东省烟台蓬莱市黄金地段海滨西路,这里山海相连,空气中负离子、氧气含量极高,被称为天然氧吧。平均气温
11.7
℃
,年平均日最高气温
28.8
℃
,气候宜人,静悦卓然。
北面:是美丽的渤海,海的东面是垂钓区,平时可以看到很多人休闲垂钓,同时充分享受阳光浴的洗礼,尽情呼吸清新空气,令人心旷神怡;
西面:是万米金沙滩,熠熠生辉,银色海面波光粼粼,温润持久,滋养身心,在闲暇的时候,可以漫步沙滩,放松身心。
60
公里海岸线,碧波万顷,细沙萦绕,林带郁郁葱葱。不仅可为人们提供清凉的海水浴场,还常为人们呈现海市蜃楼的奇妙景观。
南面:是龙首山,有国家重点文物古迹
—
黑风台即位于此。
东面:阳光海岸五星级大酒店、国际网球场、国际高尔夫球场、韩菲游乐场、蓬莱阁、海洋极地世界、三仙山、君顶酒庄等著名旅游景点都近在咫尺,依山傍海,风景秀丽。
交通:公交便利
,
东接烟台机场和烟台港,西靠龙口港及南山旅游景区。乘公交车
10
分钟到达蓬莱市商业中心,并且有最便利的大型商场和超市如:利群购物中心、新一百货、振华商厦等,生活便利,也是休闲的好去处。
校区:内设有大学生商业街,大小超市
10
余所,日常生活用品、蔬菜、水果、服装一应俱全,另有各种特色美食小店、休闲网吧等满足学生的各种生活所需。
宿舍标准:四人间,每生每年1200元;六人间,每生每年1000元;八人间,每生每年800元。每间宿舍都配有、淋浴洗漱间、宽带网接口、衣柜、书架、书桌等设施。 学校餐饮服务有两个食堂(设置清真窗口)为同学们提供了温馨舒适的就餐环境。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6-05 18:04:00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5-09 14:21:00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16-05-04 15:46:00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2015-05-12 15:07:00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2014-05-15 09:44:00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5-23 16:26:00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2012-05-28 10:52:00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2011-05-09 09:00:00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2010-04-14 16:11:00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09-04-24 08:28:00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2008-04-30 11:42: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根据国家教育部及各省(市、区)的招生规定,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
普通文史、理工类录取原则:
1. 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院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2. 各录取批次录取原则: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3. 进档考生排序方法: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4. 录取专业确定办法:学院尽量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并根据第一专业志愿报考人数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各专业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5. 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我院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1. 山东省内计划: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高考成绩达到山东省规定的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规定的比例投档,学校按综合分确定录取专业;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舞蹈编导、录音艺术专业使用我院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高考成绩达到山东省规定的 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按规定的比例投档,学院按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2. 山东省外计划: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政策执行。
3. 美术类专科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使用综合分(与本科同类专业折算办法相同)投档录取。非美术类专科专业认同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成绩,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 对于文理兼招的艺术类专业,该专业录取时根据录取原则按文、理科招生计划分别排序录取。
加分政策
严格执行国家确定的高考加分项目,具体加(降)分项目和分值是:
( 一)烈士子女,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20分以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
二)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
三)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
四)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10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我校录取新生时遵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市、区的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德、智、体全面衡量,按考生高考成绩及志愿顺序录取的原则进行。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转专业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令第
41
号
)
和《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转专业以尊重学生志愿,发挥学生专长,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同时维护高等教育公平公正为原则。
第三条
以下情况不得转专业:
(一)跨招生类别的,即艺术类、普通类、春季高考招生类相互跨类别;
(二)专升本专业;
(三)春季高考招生专业跨专业类别;
(四)其他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五)毕业年级的;
(六)已转过一次专业的;
(七)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的;
(八)参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
(九)其它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的。
第四条 专业跨度较大的或
有
3
门以上不及格课程的
(
含
3
门
)
应降入大一年级。
第五条办理流程
1.
每
年
5
月份学生提交书面申请至二级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2.
每
年
6
月份
第
1
周二级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将转专业申请报送至教务处。
3
.
教务处于暑假前将转专业申请报送分管院领导审
议
并将批准的名单予以公示。
4.
学生与转入、转出学院办理档案、住宿等交接手续,由二级学院依据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安排学生补修相关
课
程。
第六条 其他规定
1 . 转 入 新专业学习的 学 生必须按照转 入 专业的培养方 案完成学业,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按照转入专业标准审核,学费按照转入专业标准收取。
2
.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原专业当学期的期末
考
试,有旷考情况者取消转专业资格。
第七条 本办法
自
201
7
级学生开始执行
,
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其它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招生录取结果将通过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站(http://zs.ujnpl.com/)及其他相关招生信息网等渠道公布。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软件工程
- 网络工程
- 汉语言文学
- 英语
- 广播电视学
- 广告学
- 生物技术
- 文化产业管理
- 公共事业管理
- 经济学
- 金融工程
- 音乐学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视觉传达设计
- 环境设计
- 产品设计
- 摄影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市场营销
- 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