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中国大陆唯一一所台资普通高职院校。
学院地处中国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儒家学派创始人孔子的故乡——山东省曲阜市。占地面积400余亩,建筑面积10万余平方米,教学及生活设施齐全。校园内山水、林木、古建筑相映成趣,环境幽雅,景色宜人,是读书治学的好地方。建有教学楼、行政楼、图书馆、艺体馆、仁卿礼堂、餐厅、教师公寓、学生公寓和多功能田径场等主体设施和先进的校园计算机互联网、交互式远程教室等公共服务设施。
学院设有外国语学院、工商管理学院、计算机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艺术学院和技术学院等六个二级学院以及五年制高职部,共有40余个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在校生3000余人。全校专任教师170余人,其中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和博士学位教师45人,来自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国的外籍文教专家17人,来自国内重点大学的教授、副教授42人,国内著名大学毕业的青年教师100余人。硕士学位以上教师占60% ,“双师型”教师占50%,是一支职称、年龄和知识结构均合理的教师队伍。学院始终坚持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注重特色办学,贯彻高职教育“学以致用”的原则,培养符合社会需要,具有创新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外向型人才。
我院优秀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贫困学生助学金。学院同时设有王乃昌奖学金、培德奖学金、万博克姆奖学金、王元晨奖学金。远东集团旗下的曲阜远东铝业有限公司和济宁远东高科技材料有限公司等均在我院设有奖学金和助学金,并开展各种勤工俭学活动,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学院聘请原曲阜师范大学校长、知名学者徐宝庆教授为学院名誉院长,内蒙古大学客座教授、知名学者吴金教授为院长。由国内外知名院校的专家、学者、教授任各处室、二级学院负责人,保证了学院的教学与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学院与台商协会及100多家台资企业有密切联系,为毕业生提供广阔就业空间,使我院历届毕业生能全部高质量就业。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
山东省地处东部沿海,属于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位于中国经济最发达地区之一的环渤海经济圈,北与京津相接,南与长三角相望,山东的各项经济社会发展指标都居于全国前列。
东方圣城,孔子故里——曲阜位于山东省西南部,东连沂蒙,西邻兖州,北依泰岳,南望凫峄,
是古代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政治家、儒家学派创始人孔子的故乡,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全国
24
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
“
曲阜
”
曾是神农故都、黄帝生地、少昊之墟、商殷故国、周汉鲁都,迄今已有
5000
多年的文明史。境内现存文物古迹
300
余处,市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13
处,其中国家级
6
处,省级
11
处,孔府、孔庙、孔林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列入
“
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
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座落在曲阜市石门山国家森林公园(国家AAAA级风景区)内,校园内山水、林木、古建筑相映成趣,环境幽雅,景色宜人,是读书治学的好地方。
学院办公室电话:0537-4507998 |
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537-4507999 |
针对来之五湖四海的学子们,学院开设了多个饮食场所,设有:学校配备标准的学生食堂东、西餐厅,台湾美食厅,小吃一条街,生活一条街等,菜色种类多种多样,美味可口。
学校内生活娱乐设施齐全,标准化的学生公寓,公寓内部配有独立卫生间,洗涮间,壁橱,暖气、空调等,针对贫困生提供标准化的平房。
2018年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8-06-05 17:58:00
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5-09 10:56:00
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16-05-03 15:51:00
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 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15-05-11 10:37:00
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14-05-06 09:38:00
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13-04-27 14:50:00
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12-04-26 14:21:00
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11-04-29 10:22:00
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10-04-14 09:34:00
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09-04-16 11:29:00
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2008-04-17 15:46: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山东省普通高职录取批次为专科二批次,艺术类和对口高职为专科一批次。
外省市录取批次根据本省招生部门录取规定为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原则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结合文化总分排名和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按志愿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新生专业,对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达到我校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在符合专业要求的前提下,学校尽力满足其专业志愿。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对于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一定的院校志愿分数级差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1、
坚持
“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按照各省(区、市)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投档管理模式录取。
2、
按志愿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新生专业,对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达到我校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在符合专业要求的前提下,学校尽力满足其专业志愿。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对于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一定的院校志愿分数级差择优录取。
3、
按时完成投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项环节工作,保证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好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和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4、
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其次,所有非外语专业考生英语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外语专业考生口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各科成绩和报考其他院校的专业志愿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5、
对于实行
"
选考科目
"
的考生,除生源所在省招生工作文件明确规定的外,学校视考生必考科目与选考科目的成绩总和为高考总分,以此为基准录取。同等条件下,选考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6、
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以文化课统考成绩为主,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录取新生,坚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原则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结合文化总分排名和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7、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除专业录取要求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原则上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8、
对录取的各类学生通过网络和有关媒体在社会上进行公布,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9、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
3
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10、
根据山东省招办规定,未被计划内录取且高考分数在省划定的专科(高职)和美术专科最低控制线以上的考生,请及时到我院招生办报名,也可来信、传真、电话报名,由学校到省招办办理普通高职和美术专科录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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