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学院是教育部批准建立的一所山东省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高校,坐落在世界著名的风筝之都、全国文明城市 —— 山东潍坊。学校是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A类单位。
学校占地2100亩(140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84.3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8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4亿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280余万册、电子图书37TB。学校建有高标准的大型体育运动场和面积4万平方米的现代化多功能体育馆,建有国内同类院校领先水平的校园网,是中国教育科研网(CERNET)潍坊地区网络中心、全国教育信息化理事会常务理事单位、省首批教育信息化示范单位。
学校现设22个教学单位、68个本科专业,涉及理、工、文、经济、管理、农、法、历史、教育和艺术10大学科门类。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和教育部综合改革试点专业3个,省级特色专业、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省应用型人才培养发展支持计划专业、省卓越工程师培养专业、省级成教品牌专业等30个;有省级精品课程、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省级成教特色课程66门,省级教学团队5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校外教学实践基地285个;开展教育部 “ 国培计划 ” 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承担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验区试点项目6项。
学校现有省级重点学科2个、省级科研创新平台9个,建有量子信息技术研究院、北海文化研究院、潍坊金融财政研究院、节能研究院、文博研究院、新型电磁材料研究所等72个研究院所,公开出版学术期刊《潍坊学院学报》。近年来,先后承担国家级项目80余项、省部级项目760余项;教职工取得授权专利145项,出版著作、主编教材等840余部,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4560余篇,其中核心期刊3815篇,被SCI、EI等收录1958篇。在软科2018年顶尖成果排名中,学校高被引论文数量位居省内同类高校第二位。
学校现有教职工1996人,其中专任教师1386人。教职工中拥有博士学位278人、硕士学位1041人、高级职称662人。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优秀教师、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50余人。
学校面向全国29个省(区、市)招生,有全日制在校生25300余人。近年来,学生在国际国内学科专业竞赛、科技创新比赛、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中获奖3100余项。在2017世界大学生超级计算机竞赛(ASC17)总决赛中,学校代表队打破世界纪录,并获赛事最高计算性能奖。在校生获授权专利130项。自2000年3月合并升本以来,为社会培养了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毕业生87000余人,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得到了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主动对接 “ 蓝黄 ” 国家发展战略和山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深入开展服务潍坊行动,紧紧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提供科技服务和决策咨询,为山东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和潍坊 “ 四个城市 ” 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积极与山东科技大学、青岛大学、曲阜师范大学等高校开展合作交流。同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澳大利亚等20个国家和地区的60余所高校建立了友好交流与合作关系,与加拿大、英国等国家的办学机构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接收10余个国家的留学生来校学习。
近年来,学校各项事业取得了长足进展,分别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和审核评估,先后被确定为省首批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国家教育改革试验区首批试点建设的省教师教育基地、国家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省首批教育信息化示范单位、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A类),荣获 “ 全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 ”“ 全国艺术教育先进单位 ”“ 国家级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 山东省文明单位 ”“ 山东省优秀基层党组织 ”“ 山东省首批依法治校示范学校 ”“ 山东省德育工作优秀高校 ”“ 山东省平安校园 ” 等称号,被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科技日报》和人民网、光明网、大众网等媒体多次报道。
潍坊学院是教育部批准建立的一所公办省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坐落在世界著名风筝都、全国文明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山东省潍坊市。学校具有优越的办学条件、雄厚的师资力量和鲜明的办学特色,是山东省高等教育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首批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是学子求学成才的良好选择。
饮食服务中心设施先进,环境优雅。餐厅每天提供上百种美食,设有南北风味小吃等特色窗口及各种高、中、低价菜品,以满足不同地区、不同民族和不同消费水平学生的就餐需求。我校住宿与饮食条件好,服务周到,先后荣获“省级规范化宿舍”“山东省高校学生宿舍管理示范单位”“山东省大学生宿舍文化特等奖”和“山东高校标准化食堂”“山东省食品卫生等级A级单位”“山东省高校伙食管理工作示范单位”“山东省高校示范餐厅”等荣誉称号。
我校公寓管理服务中心为学生提供完善的住宿设施与服务,努力为广大学生创建健康文明、舒适温馨的学习、生活环境。学生住宿全部实行公寓化管理,设有智能监控系统和门禁系统;每间宿舍均有单独的阳台和卫生间,配备宽带网、电风扇、学习桌、壁橱等设施,公寓楼内设有开水机。饮食服务中心设施先进,环境优雅。餐厅每天提供上百种美食,设有南北风味小吃等特色窗口及各种高、中、低价菜品,以满足不同地区、不同民族和不同消费水平学生的就餐需求。我校住宿与饮食条件好,服务周到,先后荣获“省级规范化宿舍”“山东省高校学生宿舍管理示范单位”“山东省大学生宿舍文化特等奖”和“山东高校标准化食堂”“山东省食品卫生等级A级单位”“山东省高校伙食管理工作示范单位”“山东省高校示范餐厅”等荣誉称号。
潍坊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6-05 17:36:00
潍坊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5-09 10:31:00
潍坊学院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16-05-09 13:36:00
潍坊学院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15-05-11 10:15:00
潍坊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2014-05-06 09:33:00
潍坊学院201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13-05-03 14:20:00
潍坊学院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12-05-03 12:08:00
潍坊学院201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11-04-29 17:12:00
潍坊学院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10-04-23 10:56:00
潍坊学院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09-04-14 16:57:00
潍坊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2008-04-14 09:03: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本科专业:公费师范生专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艺术体育类专业、普通文理科专业安排在本科普通批录取;个别专业安排在提前批等以当地省规定为准。
专科专业:艺术类专业和普通文理科专业安排在专科批;中外合作办学文理科专业安排在专科批;具体录取批次按照各省规定执行。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结合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成绩、体育测试成绩以及职业技能情况(针对春季高考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按各省份的投档志愿顺序依次办理录取手续。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对于同一个学校志愿(包括同一个平行志愿的不同学校志愿)的进档考生,在专业分配时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即“专业志愿清”)原则进行,首先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未满额的专业再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若无法满足某考生报考专业,服从专业调剂者,参考高考相关科目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体育测试成绩,将其随机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
说明1:我校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清录取,若有退档则顺延录取”的录取原则。
说明2:我校在浙江省、上海市的录取原则,分别按照浙江省、上海市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艺体专业录取办法
对于进档考生,在遵循第十三条录取原则的前提下,结合专业成绩录取。
(一)艺术类专业
1.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5个本科专业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2. 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4个本科专业以及艺术设计专科专业在山东省内按照投档成绩(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由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在山东省外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3. 舞蹈表演专科专业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本专业不单独组织校考,主项为舞蹈(民族舞、古典舞等)并取得我校或外校本科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填报我校舞蹈表演专科专业高考志愿。
4. 对于音乐、美术等艺术类专业的专业成绩,凡我校组织校考的,以校考专业成绩为录取依据。凡我校未组织校考的,均使用考生所在省的统考成绩或联考成绩。
5. 对于文理兼招的艺术类专业,该专业录取时根据录取原则按文、理科招生计划分别排序录取。
(二)体育类专业
体育类本科专业按综合分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综合分折算办法为先将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换算为满分相同,然后按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计算综合分,其中山东省综合分=专业成绩×750/100×70%+文化成绩×30%。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新生录取后原则上不调整专业,调整专业有两种情况:
⑴入学一学期后,在本专业内总成绩占前10%的学生,有一半可以调整专业一次。(说明:①第一学期课程主要为公共课,进行调整不牵扯过多的专业课落下的问题;②只能在所属科类内调整专业,不能跨大类)
⑵师范类专业按专业招生、大类进行教学,采取“分段培养、二次选拔”的模式,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师范类专业计划进行二次选拔,对有志从教者按师范类专业培养,其余学生按非师范类专业培养。
其它
详见我校招生章程等内容。
- 种子科学与工程
-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 园林
- 文物与博物馆学
- 历史学
- 历史学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工业设计
- 车辆工程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电子信息工程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通信工程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自动化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软件工程
- 网络工程
- 数字媒体技术
- 土木工程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制药工程
- 建筑学
- 教育技术学
- 学前教育
- 小学教育
- 特殊教育
- 体育教育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汉语言文学
- 汉语国际教育
- 英语
- 法语
- 日语
- 朝鲜语
- 广播电视学
- 商务英语
- 法学
- 思想政治教育
- 法学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物理学
- 化学
- 应用化学
- 生物科学
- 生物技术
- 应用统计学
-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 工程管理
- 旅游管理
- 行政管理
- 公共事业管理
- 会计学
- 市场营销
- 经济与金融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舞蹈表演
- 环境设计
- 视觉传达设计
- 美术学
- 动画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舞蹈学
- 音乐学
- 音乐表演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应用心理学
- 应用心理学
- 应用电子技术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艺术设计
- 工商企业管理
- 会计与统计核算
- 会计电算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