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办学历史悠久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专科学校,始建于1950年。1978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定名为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历史悠久,积淀深厚。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3524人。
校园环境优美
学校坐落于驰名中外的中国牡丹之都——菏泽市。校区与历史名园---古今园、百花园毗邻,国色天香的牡丹花卉与源远流长的牡丹文化为学校发展奠定了丰厚的底蕴。校园景色秀丽,环境优美,交通便利。
教学条件完善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占地面积1200亩;校舍建筑总面积37.71万平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23.75万平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914.74万元;图书馆纸质图书96万册,电子图书系统拥有数字图书资源7.48Tb;已建成现代智慧校园,实现有线和无线网络无缝隙全覆盖,行政、教学、招生、学生、人事、财务、后勤、图书等服务与管理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办公自动化。建设有功能强大的信息化教学平台和较为完善的信息化教学资源库,并与校园网络系统对接,创建了“处处能学,随时可学”的信息化学习平台。 实验实训教学资源丰富,设有形态一实验教学中心、机能学实验教学中心、分析实验教学中心、形态二实验教学中心、药学实验教学中心、护理技能实训中心、临床技能实训中心、口腔技能实训中心、医学检验技能实训中心、康复治疗实训中心等13个校内实践基地。现有直属附属医院1所,直属康复养老护理中心1所,拥有非直属附属医院3所,教学医院、实践教学医院108所,其中三级以上医院56所,实习病床51000余张。另有药厂、药检所等药学专业实习基地5处,保险专业实习基地5处。
师资力量雄厚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师资队伍教学经验丰富,业务精湛,师德高尚。现有专任教师553人,附属医院、行业一线兼任教师264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192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4.7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以上职务的191人,占34.54%,其中具有正教授称的90人;“双师型”教师312人,占专任教师的56.42%,“名师名医”特色鲜明,有30余名学校专任教师是菏泽市医药卫生行业的学科带头人。拥有临床医学专业、护理专业、药学专业3个省级教学团队,山东省教学名师、省级优秀教师13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13人。现有国家级、省市级专业学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国家评审专家等56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人,山东省卓越医师1人。教师教学理念先进,紧跟现代医学教育技术的发展步伐,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近五年参赛省级及以上各类教学比赛获奖46项。
医学专业齐全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专业及课程设置适应社会需求,特色鲜明、重点突出。现有临床医学系、护理系、药学与生物制药工程系、医学技术系、基础医学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等12个教学单位。开设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助产、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眼视光技术、保险、药品经营与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共14个专业。临床医学专业为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点,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省级特色专业,省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主持全国卫生职业教育临床医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护理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省级特色专业和品牌专业,全国护理教材建设评审委员会常委单位,山东省护理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药学专业是校级特色专业,校企联合共建专业,鲁西南制药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医学检验技术专业为校级特色专业,全国医学检验校际联合会成员单位。拥有《人体解剖学》、《生理学》、《内科学》、《外科学》等29门省级精品课程,《药理学》、《诊断学》为山东省教学改革试点课程。
科研成果丰硕 教学科研成果丰硕,近5年来先后承担教育部、省和市级教科研课题162项,其中95项达国内领先水平,67项达国内先进水平,获省市级以上奖励65项。获国家专利59项,科技成果转化10项。主持制定了临床医学专业高职高专《国家顶岗实习标准》和《山东省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目前承担《国家教学标准》、《实验实训装备技术标准》的制定和国家卫计委“3+2”助理全科医生培养项目调研工作。发表论文507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120篇,被SCI、CA收录68篇。编写教材、教学参考书及学术专著131部,其中主编、副主编和参编国家级规划教材50部。《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学报》为中国高职高专核心期刊。
就业深造并重 (1)就业 各专业毕业生综合素质好,基础理论扎实,操作技术熟练,深受聘用单位欢迎。主要就业于医疗卫生单位、药厂,就业质量高、稳定性强。各专业就业率均保持在85%以上,其中,护理、助产、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保险专业就业率在90%以上。 (2)升学 大学三年级时,可通过参加山东省专升本考试,升入泰山医学院、潍坊医学院、济宁医学院、滨州医学院、山东中医药大学等本科院校。我校专升本录取人数和录取率连续16年位居山东省同类院校首位。护理、助产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可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完成规定学业,在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后即可取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标准者,可获得医学学士学位。
60余年来,学校秉承“悬壶济世,孜孜以求”的校训,为社会培养各类医疗卫生技术人才近7万人,数千人考取了硕士、博士研究生,很多已成为当地医疗卫生部门的业务骨干和知名专家,多名担任了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的领导职务,为我省乃至全国医疗卫生事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地处驰名中外的中国牡丹之都--山东省菏泽市,环境优美,文化灿烂,交通便利,京九铁路、新亚欧大陆桥和济广高速公路、日东高速公路、德商高速公路以及327国道、220国道在此交汇。校园坐落在牡丹区大学路,与 历史名园---曹州牡丹园、古今园、百花园毗邻,国色天香的牡丹与源远流长的牡丹文化,为学校发展奠定了丰厚的底蕴。
学生宿舍分为一般公寓和标准化公寓,后者配有独立阳台和卫生间,装有电话。全部实行公 寓化管理, 无线宽带全覆盖 。 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学生公寓、学生食堂等配有制冷供暖中央空调。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5-31 16:57:00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5-09 09:14:00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16-04-29 15:39:00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15-05-08 16:48:00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14-05-06 17:26:00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201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13-04-28 09:48:00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12-04-25 11:16:00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201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11-04-27 15:05:00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10-04-12 10:56:00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09-04-13 16:39:00
2008年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08-04-15 10:34: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规则:
1.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原则进行录取。先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按投档总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如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再依次录取征集志愿、第二志愿或调剂志愿考生。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参照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2.对于进档考生,按报考我校的专业志愿优先原则确定专业。先按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该专业计划为止;若第一专业志愿计划未满,从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4.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我校投放计划的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学校招生咨询电话等。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我校对往届生录取无特殊要求。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以录取专业为准,原则上不再作专业调整。但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在校生调整专业如何办理?
答:高等学校按专业开展人才培养工作是优化教育资源、保证社会对人才正常需求和稳定教学秩序的需要,高校学生一般应当按照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招生时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特殊类型专业,学生不得调整专业。确有必要调整专业者,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
1
)学生调整专业必须以学校的办学条件为前提,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全体学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平公正原则。
(
2
)学生调整专业要有利于因材施教,有利于学生的个性发展。
(
3
)学校根据制度、规范程序、谨慎操作、严格管理。要求转专业的学生需先由本人提出申请,按学校规定的程序批准和办理。
(
4
)专业跨文理大类者一般不予调整。
(
5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或按艺术类、体育类招生的专业,学生原则上不得调整专业。
(
6
)调整专业的学生数一般不超过当年录取人数的
5%
。
( 7 )学生调整专业以后,学校以文件形式及时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备案审查,由非师范类专业调整至师范类专业者须同时报省教育厅学生(师范)处备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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