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山东淄博

院校隶属山东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1956年

男女比例 未知

博士点个数13个

硕士点个数11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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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山东理工大学创建于1956年,坐落在历史悠久的齐文化发祥地——山东省淄博市,是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以理工为主的多科性大学。学校现为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首批国家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单位、全国大学外语教学改革试点单位、全国大学生KAB创业教育基地、全国教育信息化试点优秀单位、研究生推免资格高校、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首批文明校园。

  学校现有26个学院,20个校级研究院。拥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个省级一流学科。学科专业涵盖了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历史学、教育学等9个学科门类,已逐步形成以理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目前,拥有69个本科招生专业,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34000余人,在学研究生3700余人。

  学校坚持“高起点、高质量、高品位”的原则,按照“生态化、园林化、数字化、人文化”的建设目标,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办学实力雄厚、办学设施齐全。校园占地3600亩,校舍建筑面积107.36万平方米,网络多媒体教室335个,运动场面积13.28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333万册,电子图书、期刊(含学位论文)782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89亿元。中央与地方共建实验室21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骨干学科教学实验中心20个,设有全国重点职教师资培训基地。

  学校大力实施“人才优先战略”,把师资队伍建设作为“首要工程”,按照“汇聚人才、培育团队、成就大师”的建设方针,坚持引进与培育并举,着力打造结构合理、爱岗敬业的高水平人才队伍,获评山东省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学校现有教师2179人,其中教授264人、副教授692人。具有博士学位的1005人。双聘院士5人、法国欧洲科学、艺术与人文学院院士1人、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外籍院士2人、山东省“一事一议”引进顶尖人才1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6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选19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人;泰山系列人才19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5人;省级教学名师12人,特聘教授50人。

  学校始终坚持教学工作中心地位,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实施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工程,着力培养有社会责任、有创新精神、有专门知识、有实践能力、有健康身心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加强专业、课程和教学团队建设,“十一五”以来,学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4项,省级教学成果奖50项;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1项;首批教育部卓越计划试点专业3个,省级卓越计划试点专业3个;省级教育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专业对接产业项目4个,省级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8个;省级特色专业14个,省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示范性品牌专业1个,获山东省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示范单位;获国家级精品课程5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3门,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56门;国家级规划教材32部,省优秀教材15部;入选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教学团队7个。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打造“点面结合、六位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模式,大红炉众创空间获批科技部“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十二五”以来,学生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大赛等重大赛事中获省部级以上奖励8500余项,其中,国家级及国际奖励3000余项。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始终保持高水平,获评山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深化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改革,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监督和控制体系。“十二五”以来,获批省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63项,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36项;荣获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9项、研究生优秀成果奖45项、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2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35篇,获评首届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管理与学科建设先进单位。

  学校坚持“出人才、出成果、出效益”的科研工作方针,整合科研力量,组建学术团队,选定主攻方向,积极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学校设有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和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山东工程技术研究院设在我校,拥有17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检测研发公共服务基地、4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重点实验室、5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5个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2个省工程实验室。学校主动对接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与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联合设立了110余个科技研发和技术转移转化机构,荣获“山东省产学研合作创新突出贡献高校”,成为山东省重要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基地。“十一五”以来,学校承担省部级以上课题2000余项,其中国家“863”计划、国家“97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各类国家级项目500余项;荣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近300项,其中2006年、2007年各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2008年、2009年、2011年、2012年、2013年、2015、2019年各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2019年获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1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委托项目1项。新型聚氨酯化学发泡剂重大发明专利独占许可使用费高达5.2亿元,创全国最高纪录;2017年转化科技成果合同额位居全国高校榜首。2019年获批教育部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获批建设省级大学科技园。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建立健全校院两级国际化推进机制,已与美国、英国、韩国、俄罗斯、澳大利亚、新西兰等29个国家的101所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探索与国外学校合作办学的渠道,开展了6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积极发展留学生教育,是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培养院校,2019年度来华来校留学生1000余人。推进国际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与英国哈珀亚当斯大学、西班牙穆尔西亚大学和法国欧洲科学、艺术与人文学院、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等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建多个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和研发中心。

  面对新时代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新机遇,山东理工大学将秉承“厚德、博学、笃行、至善”的校训,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综合改革为动力,实施人才工作优先发展战略,立足区域,贴近行业,着力提升学生成长成才能力,着力提升应用基础研究能力,着力提升校地融合发展能力,为早日建成有特色、高水平、国内知名的教学研究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数据截至2019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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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66号
联系电话
0533-2780673
校园环境
山东理工大学
学 校 概 况
独立卫生间:
寝室人数:
空调:
食堂数量:
食堂
山东理工大学饮食服务中心是校办大型后勤实体,承担学校饮食、商贸两项职能。现有员工810余人(校内饮食服务人员550人),其中学校事业编制56人,中心(企业)编制23人、合同工700余人。现有各类校内食堂、餐厅、酒店16个,校外托管食堂4个,1个食品联合加工厂,中心所属的“山东理工大学经贸协作公司”管理运营2个超市和全校商贸网点。饮食、商贸优势互补,使饮食服务中心的综合实力大大增强。

学校采用“投资多元化、管理契约化、运行企业化”的后勤运行机制和“小机关、多实体、大服务”的后勤管理体制,由后勤管理处代表学校以出资者的身份用契约的方式对饮食服务中心领导、管理。学校党政领导高度重视伙食工作,支持饮食服务中心进行各项改革。

饮食服务中心采用中心----食堂(部)二级管理模式,馒头、烤制品、豆制品、蔬菜、肉食等集中加工为成品、半成品后统一配送,打破校区界限实行条条管理,实现了财务、采购、人事、国资、制度、卫生监督六个统一。大胆探索了“人事制度”、“分配制度”、“采购制度”、“财务制度”等改革,大力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很好地发挥了“保障、服务、育人、效益”的职能,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第三食堂被省卫生厅评为食品卫生A级单位;多次被山东省教育厅授予“山东高校伙食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标准化食堂”;被淄博市卫生局和淄博市卫生防疫站授予“淄博市学校食品卫生示范单位”、“淄博市食品卫生先进单位”等称号。

目前,饮食服务中心党政领导班子正在团结带领全体员工,在校党委、校行政和后勤处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学校“建设高水平大学”的目标,坚持“最大限度的满足就餐者、把学生当亲人,视学生为家人”的核心理念和“食品卫生是生命线”不动摇,贯彻“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饮食工作方针,发扬“练内功、比奉献、创特色、争第一”的饮食精神,克服一切困难,“以学生为中心、以服务为宗旨、以制度为保障、以发展为主题、以队伍为重点、以创新为灵魂”,不断学习兄弟院校的先进经验,走“工作制度化、管理科学化、市场社会化、服务人性化、员工团队化”的路子,大力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积极推进“全员责任制”管理法,按照企业机制运作,精心打造高校“理工饮食”“理工超市”品牌,为建设“高效、稳定的具有山东理工大学特色的饮食服务体系”而努力奋斗!
住宿
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各类宿舍每生每年收费标准为:四人间1200元,六人间800元,八人间500元。新生入学报到时,按每生每年1200元预收,待房间类型确定后多退少补。
专业级差:
投档比例:
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8-06-20 16:28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 第十六条 山东理工大学2018年实行按专业招生,分类培养。 第十七条 提档比例: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规定比例提档。 第十八条 对于进档并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按照专业级差的办法安排专业,志愿间专业级差为2分。数学类、物理类、外国语类专业在分专业录取时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数学类和物理类专业为数学,外国语类专业为英语)。对于平行分考生,在分专业录取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等因素。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艺术类专业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投档线后,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山东省内美术类、体育类专业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折算办法为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计算公式:综合分(美术类)=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综合分(体育类)=专业成绩*750/100*70%+文化成绩*30%)。湖南省艺术类专业采用湖南省统一的排序规则进行平行志愿投档,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专业的招生工作,按上级有关政策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中爱合作办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爱合作办学)两个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余专业对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不作限制。 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四条 除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对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二十五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渠道和山东理工大学招生在线网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除外)、体育类专业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投档线后,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根据考生成绩及报考志愿,从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投档线的考生中,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考成绩平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1. 我校是山东省教育厅确定的高等教育教学综合改革试点学校,为适应完全学分制改革要求,我校普通本科按文、理大类不分专业招生(艺体类的7个本科专业除外),学生入校后第一学年末,按考核成绩、本人志愿和规定办法自主选择学院;第二学年末,按考核成绩、本人志愿和规定办法自主选择所在学院的专业。
2. 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3. 坚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山东理工大学考生的原则,若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再录取符合条件的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4. 国防生、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专业单招的招生工作,按上级有关政策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5. 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渠道和我校校园网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本科专业
[工学]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机械电子工程
  • 工业设计
  • 车辆工程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材料化学
  • 冶金工程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电子信息工程
  • 通信工程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自动化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软件工程
  • 数字媒体技术
  • 土木工程
  • 测绘工程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
  • 勘查技术与工程
  • 采矿工程
  • 生物工程
  • 环境工程
  • 交通工程
  • 交通运输
  • 服装设计与工程
  • 矿物加工工程
[教育学 ]
  • 体育教育
  • 运动训练
[文学]
  • 汉语言文学
  • 英语
  • 日语
  • 朝鲜语
  • 广告学
  • 商务英语
[法学]
  • 法学
  • 社会工作
  • 法学
[理学 ]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物理学
  • 化学
  • 应用化学
  • 地理信息科学
  • 生物科学
  • 生物技术
  • 统计学
[管理学]
  • 工业工程
  • 会计学
  • 市场营销
  • 工商管理
  • 工程管理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经济学]
  • 经济学
  • 金融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经济学
[艺术学]
  • 美术学
  • 音乐学
  • 音乐表演
专科专业
[文化教育大类]
  • 应用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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