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建校于1951年,是一所工科优势突出,行业特色鲜明,工学、理学、管理学、文学、法学、经济学、艺术学等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的山东省重点建设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是山东省人民政府与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
在青岛、泰安、济南三地办学,总占地面积3800余亩,建筑面积14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30.15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96亿元。学校设有二级教学科研单位33个,专职科研机构6个,独立学院1个。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7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6个。有90个本科专业。有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山东省一流学科5个,另有省市级重点学科19个,工程学、数学、化学、材料科学、地球科学5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有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2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省部级及青岛市实验室(基地)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1个。
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36127人,研究生9049人。有教职工3157人,其中教授310人。有两院院士4人,双聘院士11人,日本工程院外籍院士1人,国家级工程人才、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等16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52人,“泰山学者优势特色学科人才团队领军人才”2人,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专家、特聘专家及青年专家30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1人。省级教学名师11人,全国模范教师4人,全国优秀教师7人。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山东省高校创新团队2个。
有国家级特色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8个,精品视频公开课、资源共享课、精品课程10门,教学成果奖5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工程实践教育中心5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教学团队1个,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有省级品牌特色专业18个,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9个,教育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专业对接产业项目5个,精品课程58门,教学成果奖95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教学团队8个,新旧动能转换行业(专项)公共实训基地1个。
近五年,学校承担国家级科研课题406项,省部级项目891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187项,其中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3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519项。学校科技园是科技部、教育部共同认定的“国家大学科技园”和“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
学校与23个国家和地区的120多所高校和研究院所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在校外籍专家教师每年近百人,开展国际科技合作项目50余项,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5个,在校生规模近2000人,有69个国家和地区的留学生500余人。
面向未来,学校全体师生秉承“惟真求新”的校训和“团结、勤奋、求是、创新”的校风,发扬“坚韧不拔、发奋图强”的科大精神,弘扬“爱校奉献、敬业实干”的科大传统,奋进新时代,抢抓新机遇,实现新跨越,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为工科主导、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
更新时间:2019年12月
学校在海滨城市青岛、旅游胜地泰安、泉城济南设有校区,普通本科生在青岛校区就读,山东省内普通本科二批学生、独立学院学生在泰安校区就读,合作办学学生(包括本科和专科)在济南校区就读。
学生宿舍情况详见 http://xsgzc.sdust.edu.cn/
学生餐厅情况详见http://houqin.sdust.edu.cn/
山东科技大学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18-06-05 18:08:00
山东科技大学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17-05-09 08:27:00
山东科技大学2016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16-04-29 15:06:00
山东科技大学201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15-05-08 13:57:00
山东科技大学2014年本专科招生章程 2014-05-06 17:21:00
山东科技大学2013年本专科招生章程 2013-04-28 15:53:00
山东科技大学2012年本专科招生章程 2012-04-25 09:53:00
山东科技大学2011年本专科招生章程 2011-05-23 10:05:00
山东科技大学2010年本专科招生章程 2010-04-08 10:41:00
山东科技大学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09-04-16 21:08:00
山东科技大学2008年本专科招生章程 2008-04-18 16:22: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原则:
1 .按照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 .学校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及当地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控制在1:1-1:1.2之间。
3 .文史类和理工类录取规则:
(1)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各省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2)在专业安排上,按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进行录取。即第一至第二专业志愿、第二至第三专业志愿,分别扣减级差3分、2分,第三至以后专业志愿,不再扣减专业级差分。
(3)对部分缺额专业,根据生源和志愿情况进行调剂录取。对无法满足本人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作退档处理。
(4)在江苏省录取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在内蒙古录取规则为“专业志愿清”。
4 .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
(1)山东省音乐学专业的考生,执行山东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对于进档考生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的考生,按专业大类实行平行志愿,按综合分投档。综合分折算办法分别为:美术类专业按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折算形成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对于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确定录取专业,若综合分相同,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外省的艺术类(含美术、音乐)考生,使用所在省的艺术类统考成绩,按照所在省份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在投档的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对于文理兼招的艺术类专业,该专业录取时根据录取原则按文、理科招生计划分别排序录取。
5 .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和学校当年相关类别招生简章等文件规定执行。
6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省级招生查询网站,学校招生网站,录取通知书等。
7 .浙江、上海考生依据我校要求的专业选考科目范围,按照所在省份的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择优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考生,报考音乐学的考生,先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对于进档考生再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主项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报考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先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学校对进档考生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报考广告学(广告设计)、工业设计的考生,学校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原则上按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文化课成绩相同,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安徽、河南、山西等外省的美术类考生,使用该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对进档考生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 理论与应用力学
- 工程力学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机械电子工程
- 工业设计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车辆工程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材料化学
- 金属材料工程
-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电子信息工程
- 通信工程
- 信息工程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自动化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软件工程
- 网络工程
- 物联网工程
- 数字媒体技术
- 土木工程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生物工程
- 安全工程
- 建筑学
- 生物医学工程
- 环境科学
- 环境工程
- 交通工程
- 交通运输
- 矿物加工工程
- 采矿工程
- 资源勘查工程
- 勘查技术与工程
- 地质工程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遥感科学与技术
- 测绘工程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水利水电工程
-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 汉语言文学
- 秘书学
- 英语
- 日语
- 朝鲜语
- 新闻传播学类
- 广告学
- 法学
- 法学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应用物理学
- 应用化学
-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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