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是一所海洋和水产学科特色显著、学科门类齐全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
学校校训是“海纳百川,取则行远”。
学校创建于1924年,历经私立青岛大学、国立青岛大学、国立山东大学、山东大学等办学时期,于1959年发展成为山东海洋学院,1960年被国家确定为全国13所重点综合性大学之一,1988年更名为青岛海洋大学,2002年更名为中国海洋大学。
学校有崂山校区、鱼山校区和浮山校区3个校区,占地2400余亩。设有18个学院和1个基础教学中心。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5700余人,其中本科生15300余人、硕士研究生7500余人、博士研究生1800余人。教职工33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700余人,博士生导师360余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570余人、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650余人,中国科学院院士5人、中国工程院院士5人。著名作家王蒙担任学校顾问、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名誉院长,国家海洋局原局长王曙光受聘学校顾问、海洋发展研究院院长,国际著名物理学家钱致榕受聘学校顾问、特聘讲席教授、行远书院院长,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等12位知名作家受聘为学校“驻校作家”。
学校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民族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具有国际视野和合作竞争意识、具有科学精神和人文素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为目标,以造就国家海洋事业的领军人才和骨干力量为特殊使命。学校遵循“通识教育为体,专业教育为用”的本科教育理念,实行有限条件的自主选课制度和学业识别与毕业专业识别确认制度,努力培养复合型、高素质人才。毕业生中已有13人当选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先后担任国家海洋局局长,参加中国第一次南极考察的75位科学家中一半以上是学校毕业生。
学校拥有教学和科学考察船舶3艘,包括3500吨级的“东方红2”号海洋综合科学考察实习船、300吨级的“天使1”号科考交通补给船、2600吨级的“海大”号海洋地质地球物理调查船(与企业合作共建共管),另有一艘在建的5000吨级新型深远海综合科考实习船“东方红3”号,形成了自近岸、近海至深远海并辐射到极地的海上综合流动实验室系统,具备了一流的海上现场观测能力。学校是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的主要依托单位,主持其中“海洋动力过程与气候”“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2个功能实验室的工作,作为骨干力量参与其他6个功能实验室的建设。
学校地球科学、植物学与动物学、工程技术、化学、材料科学、农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环境学与生态学、药理学与毒理学9个学科(领域)名列美国ESI全球科研机构排名前1%。获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自然科学二等奖1项,科技进步二等奖9项;“十二五”以来,主持国家级各类项目900余项,获省部级科技奖励29项、人文社科奖励51项,被 SCI、EI、ISTP等三大收录系统收录论文13000余篇,申请发明专利1404项,授权发明专利736项,其中国际发明专利20项。
学校的发展目标是,到2025年建校百年前后,将学校建设成为国际知名、特色显著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到本世纪中叶,立足海洋强国建设,大力推进改革创新,通过强化建设和持续发展,努力实现全面跨越,力争使学校跻身特色显著的世界一流大学行列。
办学有关指标
(更新日期:2016年12月)
青岛,景色秀丽,气候宜人,蜿蜒连绵的前海海滨,起伏多姿的海上山峦,红瓦绿树的城市风景,浓缩近、现代历史文化的名人故居,具有典型欧陆风格的多国建筑,构成中西合璧的山、海、城交融的海滨风景线,素有“东方瑞士”之称,是久负盛名的海滨旅游城市和疗养避暑胜地,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唯一伙伴城市。
海大,依山傍海,坐落在青岛市的风景区。崂山校区位于有“海上名山第一”的崂山风景区。鱼山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海滨旅游区。浮山校区位于青岛高科园区,北依美丽的浮山,南向碧波万顷的大海。海大曾被网友评为中国“最养眼的十所大学”之一,校园环境优美,建筑风格独具特色,古树参天,绿树成荫,四季常青,风景如画。优美典雅、宁静舒适的环境和丰富多彩、魅力四射的校园生活,是莘莘学子读书求学、健康成长的理想园地。
饮食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海洋大学近2万师生员工的饮食保障任务。下设崂山校区餐饮部、鱼山校区餐饮部和浮山校区餐饮部。有各类食堂、餐厅18个,员工350余人,就餐总面积近30000平方米,餐厅以其宽敞明亮、清洁优雅的就餐环境,先进的硬件设施,每天上百种的美食佳肴,吸引着广大就餐师生。餐厅设有南北风味小吃及各种高、中、低价菜,可以满足来自不同地区和不同消费水平的学子的就餐需求。所有餐厅均提供消毒餐具供师生免费使用。师生持有校园智能卡便可在学校三校区任何餐厅就餐。
在多年的改革、探索、实践和发展中,海大饮食服务中心紧紧围绕学校的长远规划和后勤集团改革与发展的整体战略,一直注重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机制创新、服务手段创新、发展思路创新,提出了构建健康安全高效优质的现代高校饮食服务体系的工作目标,抓管理,重服务。2002年两校区食堂被省教育厅评为“山东省高校标准化食堂”;2003年“学苑餐厅”又在“全国高校百佳食堂风采录”中精彩亮相;2003年底完成了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2004年中国海洋大学被确认为青岛市政府实施的集团消费“阳光食品工程”首批试点单位,从2003年至今连续获青岛市“菜篮子”暨“三绿工程”工作先进单位;2004年两校区所有食堂通过市卫生局、市教育局专家审验,认定为青岛市第一批“食品卫生A级单位”;2006年饮食服务中心被中国高校伙食专业委员会评为中国高校伙食工作“先进集体”,“学苑餐厅”获得中国高校餐饮服务行业“百佳食堂”称号。不断提升的管理手段和服务水平,不断改善的办伙条件和就餐环境,为学校教学、科研、生活提供了有力的后勤饮食保障,成为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中的一面旗帜。
学生社区服务中心隶属中国海洋大学后勤集团,下设崂山校区管理部、鱼山校区管理部和浮山校区管理部,分别承担着三个校区学生宿舍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心以全体在校住宿学生为服务对象,代表学校全面负责学生宿舍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心始终坚持“导教、管理、服务”三位一体的指导方针,在工作中不断积累经验,完善服务内容,提高管理水平,努力为广大同学创造健康文明、舒适温馨的生活学习环境。中心实行生活辅导员制度,密切学生和中心的关系,及时解决学生住宿中的困难;中心建有宿舍管理网站,校内宿舍安装了宽带网,为广大同学的学习及生活提供了方便;宿舍楼内全部安装了“96200”电话;安装了门禁、监控和智能控电系统,保障了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定期出版学生宿舍文化报——《港湾》,作为展示学生才华的平台;成立了学生宿舍自治管理委员会,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搭建了平台,同时吸收品学兼优的学生担任兼职助理,协助办理中心日常事务;定期举办宿舍文化节,开展丰富多彩的宿舍文化活动。在2008年山东省教育厅组织的山东省高校学生公寓管理工作评比中被评为示范单位。
中国海洋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6-07 14:19:00
中国海洋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6-07 15:01:00
中国海洋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2016-05-16 11:13:00
中国海洋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 2015-06-05 17:21:00
中国海洋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2014-04-28 11:16:00
中国海洋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5-07 13:59:00
中国海洋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2012-04-29 16:39:00
中国海洋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 2011-04-19 10:20:00
中国海洋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 2010-04-29 15:42:00
中国海洋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4-17 12:32:00
中国海洋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2008-05-01 14:28: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1.学校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实行“招生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采用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
2.学校认可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在教育部规定的项目范围内出台的有关全国性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政策和规定,但其分值最高不得超过20分,在专业录取时以考生投档分(含政策性加分)进行专业安排。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线按照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3.学校将根据各省市生源质量,对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一般在不超过105%的范围内确定调档比例,对服从专业调剂且其它条件符合我校要求的考生不退档;对不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不超过120%的范围内确定调档比例,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以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和征求志愿考生。4.对进档考生专业的安排办法:
(1)对招生计划数1:1范围以内的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清”方式进行专业投档,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即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的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同一专业志愿内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安排专业,无法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自主招生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
(2)对于未完成计划的省市,学校将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征集志愿。征集或调剂志愿的进档考生只能安排到录取未满额的专业。如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计划,则将剩余计划撤回。
(3)考生高考总成绩相同时的专业录取排序规则:理工类按数学、综合科目成绩高低排序,文史类按照语文、综合科目成绩高低排序;外语类专业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对于提供位次排序的省份,遵照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提供的排序分进行专业录取。
5.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按照有关省市公布的方案及办法执行。在对考生进行专业调剂时,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信息。
江苏省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 B,必测科目成绩要求为“4B1合格”,同一专业志愿内考生专业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等级顺序依次为A+A+、A+A、AA、A+B+、A+B、AB+。
6.学校按大类招生专业包括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数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各大类所包含的专业以及专业分流方式如下:
(1)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含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海洋资源开发技术三个专业;新生入学后前两个学期主要从事学科基础层面和专业导航课程的学习,第三学期参照学生的专业兴趣按照以上三个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分专业培养。
(2)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两个专业;新生入学后在一二年级修学相同的公共基础课程和数学类核心课程,学生于三年级选择专业方向并分专业方向学习。
(3)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两个专业,前两个学年实行新闻传播学科通才培养,从三年级开始按照自愿选择原则分为新闻学和网络与新媒体两个本科专业培养。
7.学校经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海洋科学专业(专业代码:0707H,中国海洋大学-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大学)、法学专业(专业代码:0301H,中国海洋大学-美国亚利桑那大学)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且学生在校期间不能转换专业。
8.学校自主招生、山东省综合评价试点招生、音乐表演专业、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专业、少数民族预科、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港澳台侨等招生工作,按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办法并执行。
9.学校与中国科学院联合设立“菁英班”、在国际教育学院设立“中法班”、在管理学院设立“ACCA(国际注册会计师)课程班” 、在经济学院设立“CFA(注册金融分析师)实验班”等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从当年新生中选拔学生,和国内外著名教育科研机构联合进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
10.录取结果等信息将通过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渠道和学校校园网公布。学校根据经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核准备案、加盖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直接寄送至被录取考生。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中国海洋大学2009年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简章
中国海洋大学是有80多年历史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学校依山傍海,坐落在景色秀丽、气候宜人的海滨旅游城市──青岛。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专业简介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音乐艺术素质,掌握音乐表演艺术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能在专业文艺团体或部队、企业文艺团体从事音乐表演,或在各类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从事音乐表演教学与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学制四年。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6700元(如有变动,按2009年山东省物价局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本专业拥有一批包括博士生导师在内的高水平专业教学人员,同时还长期聘请国家交响乐团、中央音乐学院、青岛交响乐团、青岛民族乐团等单位的著名专家承担演奏、演唱等专业主干课的教学工作。
本专业注重音乐理论教学,同时强调实践教学和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在强化学生专业基本技能训练的基础上,开设充足的音乐理论课和专业技能课供学生选修,满足学生多样化的求知欲望,使学生能够挖掘潜力、发挥优势、全面发展;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还须参加大量的艺术实践活动,举行年度音乐会、毕业音乐会,要完成毕业论文、通过毕业论文答辩。
二、招生计划
2009年本专业招生计划为60名。
招收项目包括:各种管弦乐器(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木管乐器、铜管乐器、打击乐器、竖琴等)、民族乐器(拉弦乐器、弹拨乐器、吹管乐器、打击乐器等)、声乐、钢琴、手风琴等。
为更好地搭建学生管弦乐队、合唱队教学实践平台,今年尤其欢迎低音提琴、中提琴、大提琴、竖琴、大号、男高音、女中音(或女低音)专业考生报考。
各项目具体招生人数,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生源情况研究确定。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国家及考生所在省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四、考点设置及时间安排
我校考点设在中国海洋大学艺术系办公楼(十号教学楼前),地址:青岛市鱼山路5号,报名时间:2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考试时间:2月13—15日。实际考试时间将根据报考人数多少进行调整。
五、报名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按以下要求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
1、填写完整的《中国海洋大学2009年音乐表演专业招生考试报名表》(可事先从中国海洋大学招生网页下载填写,也可现场领表填写)及近期相同底版的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三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获奖考生须提供本人获奖证书或音像资料等证明材料。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无身份证者不予报名),若考生所在省份统一发艺术专业报考证,请务必携带该证及复印件,报名时将该证的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同时粘贴到报名登记表背面。
3、考生须按山东省规定标准交纳报名考试费,进入复试者须另行交纳复试费。
上述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报名考生,由学校发放《中国海洋大学2009年音乐表演专业准考证》。考生须持身份证(或身份证明)、准考证及所在省份统一发的专业报考证,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所报考科目的考试。
六、考试
(一) 专业考试
1、初试:
器乐:各演奏乐曲一首;
声乐:各演唱歌曲一首。
2、复试:
(1)主科(占总分的80%):
器乐:
钢琴、手风琴:演奏乐曲三首(其中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中大型乐曲一首,中外作品不限);
管弦乐器、民族乐器等: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根据不同乐器特点现场抽查音阶、琶音练习,一律背谱演奏;
声乐(美声、民族唱法):
演唱歌曲(中外作品均可)两首(不可重复初试曲目),伴奏由考场统一安排,适当收取伴奏费。
(2)辅科(占总分的20%):
视唱练耳(面试,包括视唱和听力测试)占总分的10%;
乐理常识(笔试)占总分的10%。
考生参加考试的路费、食宿费自理,考试文具自备,除钢琴外其它乐器一律自备。
3、专业考试合格证的发放:
我校根据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和我校各艺术项目需要的人数,按照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专业考试合格名单,在我校招生网页上公布,并按考生登记的地址寄送专业考试合格证。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二)文化考试
考生凭我校所发的专业考试合格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七、录取
1、如果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专业测试,考生须通过该专业测试。
2、对高考总分超过我校音乐表演专业投档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其报考志愿和我校各艺术项目招生人数,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其有关科目考试成绩的高低,德、智、体全面考核,分项目择优录取。对于专业考试成绩特别优秀、高考分数虽未达到我校录取线但高于其所在省份规定的文化控制线的考生,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录取。
八、其它
1、我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艺术类专业的招生工作,受理举报或投诉(电话:0532-66782733)。
2、对在考试过程中违纪、作弊考生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山东省艺术类专业测试违规处理规定》执行。
3、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严格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4、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我校有关音乐表演专业招生考试的最新信息将及时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
http://wwww2.ouc.edu.cn/zsb
)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浏览查询。
九、联系方式
1、电话:0532-66782426、66781723
传真:0532-66782478 E-mail:
ouczsb@ouc.edu.cn
2、咨询时间: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非工作日及寒假期间(1月17日至2月20日)请通过电子邮件或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的在线问答留言与我办联系。
郑重声明:我校音乐表演专业的考试、录取结果统一由招生办公室负责答复。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考生和家长因轻信其他人员的许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我校概不承担责任!
附件:中国海洋大学2009年音乐表演专业招生考试报名表(
点击下载文件
)
中国海洋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8年12月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
在普通高等学校举办少数民族预科班,是党和国家为少数民族地区培养专门人才而采取的一项特殊有效措施,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促进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和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的需要。少数民族预科班生源为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入学考试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标准不低于我校在该省(自治区)本科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
按照教育部的统一安排,我校2008年招收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安排在黄河科技学院(河南郑州)进行培养,被录取的预科新生持我校发给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到黄河科技学院报到。
预科生在预科学习阶段的管理主要由黄河科技学院负责,我校予以协助。预科结业考核合格者,我校根据学生的德、智、体状况,结合学生的志愿确定专业,发给录取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同当年本科新生一起办理报到手续。预科结业考核不合格者可保留一年预科学籍,考核仍不合格者退回原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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