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于2016年3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并于同年4月经教育部备案。
学院现占地面积780亩,建筑总面积18.84万㎡,其中教学楼4万㎡、实验楼3.6万㎡、图书馆1.4万㎡、学生食堂1.1万㎡、学生宿舍5万㎡及其它附属设施。图书馆藏书26.5万册,建有先进的计算机机房、多媒体教室、语音教室及400米标准塑胶跑道运动场。现有校外实训基地160家。
学院现有教职工366余人,其中硕士、博士学历91人,副高以上职称81人,“双师型”教师88人,全国职业教育名师1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省、市级“五一劳动奖章”4人,赣州市特殊津贴专家和教育专家8人,13名教师在国家、省、市各类学术团体和协会担任重要职务。近年来,学院教师主持科研课题127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2项,国家级课题3项,获取国家专利3项;在各级各类杂志公开发表论文494篇,其中SCI论文3篇、EI论文1篇;主编国家级教材15本、省级教材7本,出版学术专著2部,在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技能竞赛获奖170人次。
学院现开设护理、助产、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等5个高职专业,分别招收高中层次毕业生举办3年制高职教育和招收初中毕业生举办5年一贯制高职教育;并与南昌大学医学院、江西中医药大学、中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等联合办学,举办了成人高等教育及自学考试助考,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继续教育部联合举办了网络远程学历教育。
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位于江西南部、京九线上享有“南国宋城、客家摇篮、红色故都、生态家园、稀土王国、世界钨都、脐橙之乡”等美誉的赣州市,校园环境优美,文化氛围浓厚,校园里奇石秀湖,风景如画,是赣州市最美校园之一,有“千樟之校”、“ 万桂之园”、“天使摇篮”的美称。
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18年普通高职(专科) 招生章程 2018-04-20 09:19:00
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17年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2017-03-31 12:29: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学院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招生录取。
1、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本人志愿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语种不限。
3、男女比例: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其它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4、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选报符合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否则,由学校负责调剂到其他适合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5、专业安排: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总分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6、分数级差:不设立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
7、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执行各省市区的照顾加分政策,加分考生可凭加分后的招投总分投档。
8、录取结果的公布:省教育厅网站查询、各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学院网站查询、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形式。
9、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