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江西南昌

院校隶属江西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1988年

男女比例 31:69

博士点个数暂无信息

硕士点个数暂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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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南昌工学院简介

南昌工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民族教育特点突出的全日制应用型本科院校。学校前身是中共七大代表、江西省委原书记傅雨田等一批老干部创办于 1988年的民办赣江大学。1998年,学校更名为赣江专修学院。2003年,学校更名为江西赣江职业技术学院,同年被教育部选定为“全国高校民族预科教育基地”,开始举办民族预科教育。2011年4月,经教育部和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在江西赣江职业技术学院的基础上设立南昌工学院,成为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坐落于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占地面积 1183.5亩,校舍建筑总面积56.2万平方米,校园山水相依,设施齐全、功能完备。

学校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院、传媒设计学院和民族教育学院、体育学院、基础教育学院等10 个二级学院,开设有40个本科专业和33个专科专业,涵盖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和教育学等7个学科。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 1513人,其中专任教师1139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368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82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教师6人,教育部民族预科教育指导委员会成员3人,二级教授4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12人,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13人,省高校教学名师6人。

学校现有在校生共 22118人,其中本科生14424人,专科生6955人,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生739人;少数民族学生共有10029人,其中新疆籍学生1371人,西藏籍学生2087人。

学校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 1.27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91.82万册,电子图书113.39万种。 共有江西省汽车零部件数字化制造工程实验室、江西省智能楼宇网络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省级众创空间、南昌市DME光电工程应用研究重点实验室等102个平台。 拥有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3个。升本以来,完成省部级纵向项目(课题)203项,发表论文(出版专著)2105篇(部),获得196项实用新型专利。

学校毕业生以爱岗敬业、基础扎实和技能突出获得社会和用人单位肯定。升本以来,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省级以上奖项904 项,已毕业三届本科毕业生的就业率呈现稳定上升态势。2016年被江西省教育厅评为“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学校现为教育部民族教育司和江西省教育厅 “以增强就业能力为导向的少数民族本专科应用型人才培养综合改革”和“以思想政治教育为核心的少数民族预科教育综合改革”的“两项改革”试点单位、江西省人民政府“向应用型高校转型发展试点院校”。

学校民族教育和应用型人才培养受到了社会广泛认可。先后被国务院授予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被 中央宣传部、 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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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阁皂山大道998号  邮编:330108
联系电话
0791-87713755、87713758、87713759
校园环境

学校全景图

教学楼

上学路上

图书馆

阅览室

民族活动中心

江西电视台直播

社团活动

同心湖

学生公寓

学生公寓

宿舍生活

电子信息大楼

赣江体育场

雪景

雪景

宿舍夜景

天鹅湖夜景

小径情趣



独立卫生间:
寝室人数:
空调:
食堂数量:
食堂

食堂:第一食堂、第二食堂、第三食堂、第四食堂、清真食堂。食堂空间充裕,环境舒适,干净卫生,品类菜色多样,能基本满足来自全国各地学子的口味要求。

住宿

住宿条件:标准四人间公寓,每位学生配有一张书桌(含书架)、座椅,室内装有空调,有独立卫浴。

专业级差:
投档比例:
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8-06-12 16:32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1 、经生源地省级高招部门办理录取手续,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学籍。学校自行组织生源招收的学生纳入自学考试管理或接受非学历高等教育、中职教育,一律不能注册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学籍。
2 进档考生录取按 志愿优先、高分优先 原则进行。录取专业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具体情况,所有进档考生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由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另对内蒙古考生采用 分数请 录取方法。
3 、对加分或降分的考生平等对待,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高招录取政策执行。
4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指导意见》执行。
5 、艺术录取原则: 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者 ,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排名不分文理科)。江西省外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时使用我校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或参考生源省联考成绩。
6 、各专业不设男女比例限制。
7 、不要求非第一志愿分数级差。
8 、外语语种不限。
9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工作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学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民[2005]7号)有关政策规定,民族本科考生可在生源省本科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下40分提档,民族本科预科考生可在生源省专科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下80分提档,民族专科考生可在生源省专科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下40分提档,民族专科预科考生可在生源省专科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下60分提档。

加分政策

对加分或降分的考生平等对待,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高招录取政策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工作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学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民 [2005]7 号)有关政策规定,民族本科考生可在生源省本科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下 80 分提档,民族专科考生可在生源省专科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下 40 分提档,民族专科预科考生可在生源省专科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下 60 分提档。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1 、经生源地省级高招部门办理录取手续,取得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籍。学校自行组织生源招收的学生纳入自学考试管理或接受非学历高等教育、中职教育,一律不能注册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籍。

2 、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不作要求。

3 、对加分或降分的考生平等对待,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高招录取政策执行。

4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指导意见》执行。

5 、艺术考生的艺术成绩认可生源省的联考成绩。

6 、各专业不设男女比例限制。

7 、不要求非第一志愿分数级差。

8 、外语语种不限。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本科专业
[公共事业大类]
  • 人力资源管理
[工学]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机械电子工程
  • 汽车服务工程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电子信息工程
  • 自动化
  • 网络工程
  • 物联网工程
  • 土木工程
  • 水利水电工程
  • 交通运输
  • 风景园林
[管理学]
  • 工程管理
  • 会计学
  • 物流工程
[艺术学]
  • 视觉传达设计
  • 环境设计
  • 产品设计
  • 服装与服饰设计
[财经大类]
  • 市场营销
专科专业
[农林牧渔大类]
  • 园林技术
[制造大类]
  • 汽车电子技术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
  • 工业设计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数控技术
[土建大类]
  • 工程监理
  • 工程造价
  • 建筑工程技术
  • 环境艺术设计
[文化教育大类]
  • 文秘
[旅游大类]
  • 旅游管理
[法律大类]
  • 法律事务
[电子信息大类]
  • 应用电子技术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动漫设计与制作
  • 图形图像制作
  • 软件技术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计算机应用技术
[艺术设计传媒大类]
  • 艺术设计
  •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财经大类]
  • 物流管理
  • 电子商务
  • 营销与策划
  • 会计
  • 金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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