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盛誉的历史文化名城--南昌,学院创建于1958年,隶属于江西省电力公司,是江西省唯一的一所公办全日制电力类高职院校。建校五十多年来,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办学理念,面向全国招生,为电力行业和社会培养了大批管理和高技能人才,被誉为“电力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摇篮”。2010年7月,学院被列为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院校。
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4-12 09:35:00
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4-05 09:20:00
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16-05-16 08:43:00
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2014-04-23 16:12:00
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5-13 10:58:00
2012年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2-05-09 08:35:00
2011年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1-05-12 09:24:00
2010年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0-03-26 15:57:00
2009年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09-05-11 16:47:00
2008年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08-04-23 11:46: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第一条 招生录取遵循“公正、公开、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网上录取。
第二条 按考生院校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第一志愿未录满,可根据计划执行情况录取下一级志愿考生,不设志愿级差。
第三条 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填专业录取满额时,不考虑总分因素,作退档处理。总分相同条件下,文史类考生按语文、外语、数学依次排序;理工类考生按数学、外语、语文依次排序。江苏省的考生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排序,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进档后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录取。
第四条 学校录取和专业安排以高考投档成绩为准,学校认可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种增加分数投档优惠政策和降低分数投档照顾政策。
第五条 考生身体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建议色弱、色盲考生不要报考电力类、动力类专业。
第六条 电力客户服务与管理专业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普通话标准流利,形象气质佳。来校报到后面试,凡面试不合格者可转入其他专业学习。电力客户服务与管理专业原则上不招收男生,其他专业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 热能动力设备与应用
-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 火电厂集控运行
- 供用电技术
-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
- 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
- 电力客户服务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