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概况
福建江夏学院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省属公办普通本科大学,于2010年3月正式成立。学校主校区坐落在福州地区大学城新校区,新老校区占地面积1648.14亩。世纪金源集团董事局主席黄如论先生慷慨捐资支持学校新校区建设。
学校设会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经济贸易学院、金融学院、人文学院、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电子信息科学学院、工程学院、设计学院、海峡财经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数理教研部、公共体育部等13个二级学院和3个教学部。开设22个本科专业,涵盖经、管、法、工、理、艺等6个学科门类。学校在强化传统优势学科建设的同时,加快特色工科发展,逐步形成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结构体系。学校获得“福建省第十一届文明学校”、“平安校园”和“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等荣誉。
学校现有教职工1000多人,专任教师722人,其中教授33人,副教授172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561人。拥有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人,教育部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教育部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闽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福建省杰出科技人才1人,福建省优秀人才1人,省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人,省级教学名师2人,省级优秀教师1人,福建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4人,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人才3人,博士生导师5人,硕士生导师15人。现有纸质藏书137.56万册,电子图书96万册。
2013年,福建省人民政府与清华大学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将“共同办好福建江夏学院”作为重要条款之一,明确提出:支持福建江夏学院加快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应用型本科大学,在项目、资金和政策上给予重点支持。学校与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签订了合作办学备忘录,就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研创新、师资队伍建设、重点实验室与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等方面开展战略支援合作,全面支持我校办学水平提升。
学校高度重视学科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2013年10月学校牵头的“环保节能型高性能混凝土协同创新中心”入选福建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现有3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学校加强本科质量工程建设,现有1个国家级教学改革项目,3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1个省级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2个省级专业类教学示范中心,4个省级校企合作实践教学基地,5个省级公共基础课实验教学平台,13门省级精品课程和优秀课程,3个省级教育教学改革试点项目和64项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校面向全国11个省、自治区招生,近2年学校每年招生5000多人,现有在校生15700多人,毕业生就业率97%以上。
学校高度重视科研工作,以科研促进教学质量提高和服务社会水平的提升。现有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与清华大学共建的“土木工程安全与耐久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海洋环境土木工程材料研究中心”和“环保节能型高性能混凝土协同创新中心”,1个福建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2个福建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级科研机构以及18个校级科研机构。现有5个省级学会和研究会挂靠本校。主办《福建江夏学院学报》、《海峡法学》和《金融学报》等3个中文学术期刊。
学校加强对外合作交流。与清华
大学校加强对外合作交流。全面推进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福州大学与我校支援合作办学的落实;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实现校企优势互补;成立国际教育学院,引入英国高等教育文凭项目;成立海峡财经学院,与台湾东海大学、中原大学等高校实施“3+1”人才培养模式的合作办学。
学校全面推进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应用型本科大学,着力培养复合性创新性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努力为国家建设和福建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地址:福建省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溪源宫路2号
邮编:350108
总值班室电话:0591——22823853
招生咨询电话:0591——23535033,23531322
网址:http://www.fjjxu.edu.cn/
学校主校区座落在依山傍水、风景秀丽的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南与福州大学、北与福建医科大学仅一路之隔。学校新老校区规划占地面积109.88万平方米(1648.14亩)。现有建筑总面积40.95万平方米,其中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25.22万平方米,学生公寓及辅助用房20.53万平方米。
贵校住宿条件如何?收费多少?
答:学生公寓每间容纳 4 人或 6 人。宿舍内有独立卫生间、阳台、热水供应系统、电风扇、宽带网,每人配备一套壁橱、书架、电脑桌,公寓内还有自动洗衣设备。另外,我校 2014 年暑期将为每间大学新校区的学生公寓安装空调。大学新校区学生公寓 (4 人间 ) 每学年 1200 元,大学新校区学生公寓 (6 人间 ) 每学年 900 元。金山校区学生公寓( 6 人间)每学年 900 元,按实结算。
福建江夏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6-05 08:38:00
福建江夏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5-24 17:16:00
福建江夏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16-05-20 16:03:00
福建江夏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2015-05-28 15:31:00
福建江夏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6-06 16:27:00
福建江夏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2012-06-06 10:45:00
福建江夏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2011-04-26 09:49:00
福建江夏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2010-04-22 15:42:00
福建金融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高职(高专)普通高考招生简章 2010-04-19 13:29:00
福建金融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高职(高专)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10-04-19 13:29: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校今年福建省艺术类本科专业在艺术本科批B录取,其余本科专业在本科二批次录取;高职招生在高职高专批次录取。其余省份本、专科录取批次及计划数如下:
省份 |
山西 |
内蒙古 |
辽宁 |
安徽 |
江西 |
河南 |
广西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甘肃 |
新疆 |
||
本科批次 |
本二批B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二批本科 |
文理科本科二批 |
第二批本科 |
本科二批 |
本科第二批 |
本科第二批 |
二本 |
本科二批 |
本科二批 |
本科二批次 |
||
本科计划数 |
79 |
20 |
10 |
85 |
10 |
104 |
46 |
75 |
35 |
4 |
65 |
6 |
||
艺术类本科批次 |
省统考艺术本科批 |
第二批本科 |
提前批艺术本科A段 |
体育艺术二本 |
艺术类本科一批 |
|||||||||
艺术类计划数 |
10 |
10 |
20 |
20 |
16 |
注:具体以各省考试院(招生办)公布的为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1 、福建省艺术(美术类)考生的普通高考成绩与省专业统考成绩分别达到福建省规定的本科文考成绩控制线、本科专业统考成绩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一档多投”文件规定,按照综合成绩进行名次排序预录取,综合成绩=考生文考总分×45%+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55%。
2 、综合成绩同分时、按文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文考成绩”是指由福建省考试院对考生排序所使用的投档分(总分加固定照顾加分),即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科艺术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艺术类按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3 、其余省份艺术类考生的分数采用各省统考成绩,并按照各省招生办公室的相关规定执行。在个别省份艺术类投档分未作规定统一的情况下,我校将参照制定的福建省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原则进行排序录取,即文化分占综合分的45%,专业分占综合分的55%。
加分政策
我校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的照顾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新生入校后是否允许转专业?
答:根据 《福建江夏学院学生转学转专业实施细则》 闽江夏〔2013〕34号文的规定,新生入校学习一学期后可按文件要求申请转专业,主要有:各学 期(科)平均成绩(不含公共选修课)70分以上; 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转入专业需补修的课程不得超过3门(含3门)。
其它
- 电子信息工程
- 土木工程
- 商务英语
- 法学
- 社会工作
- 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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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工程管理
- 会计学
- 财务管理
- 人力资源管理
- 审计学
- 公共事业管理
- 行政管理
- 物流管理
- 工业工程
- 电子商务
- 市场营销
- 物业管理
- 经济学
- 经济统计学
- 金融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经济学
- 动画
- 艺术设计学
- 投资学
- 文秘
- 信息传播与策划
- 连锁经营管理
- 商务管理
- 工商企业管理
- 会计与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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