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着力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校园环境优雅,空气清新,是学生晨读、放松精神的理想场所。学院教学、文化与生活设施配置齐全, 配备电子阅览室、语音实验室、各类专业实验室等教学设施。校内建有塑胶跑道、足球场、篮球场等体育设施。学生餐厅宽敞明净,设施齐全。交通便利,目前在学院门口有开往市区的公交车,方便学生出行。校内消费时可以使用“校园一卡通”刷卡,方便快捷。
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2018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18-06-04 20:30:00
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5-24 17:07:00
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16-05-21 11:09:00
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2015-05-30 20:38:00
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2014-04-10 09:06:00
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5-14 11:14:00
2010年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10-04-21 08:34:00
2009年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09-05-13 15:13:00
2008年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08-04-13 22:15: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第八条招生对象:2015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九条录取方法: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模式。
第十条录取规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以所在省统考成绩为准。考生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执行各省制定的加分和降分录取政策。
第十三条 体检限制:各专业考生的体检均按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服装系、纺织系要求色觉正常,手脚功能正常。如有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读专业要求的,可调整到相近的专业录取。
第十四条 各专业招生均不设男、女生比例的限制。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不限。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 市场营销
- 物流管理
- 建筑工程管理
- 酒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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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物形象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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