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福建石狮

院校隶属福建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1991年年

男女比例 56:44

博士点个数暂无信息

硕士点个数暂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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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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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福建省石狮市学府路一号
联系电话
0595-88738066
校园环境
院着力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校园环境优雅,空气清新,是学生晨读、放松精神的理想场所。学院教学、文化与生活设施配置齐全, 配备电子阅览室、语音实验室、各类专业实验室等教学设施。校内建有塑胶跑道、足球场、篮球场等体育设施。学生餐厅宽敞明净,设施齐全。交通便利,目前在学院门口有开往市区的公交车,方便学生出行。校内消费时可以使用“校园一卡通”刷卡,方便快捷。
独立卫生间:
寝室人数:
空调:
食堂数量:
食堂
住宿

学院着力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校园环境优雅,空气清新,是学生晨读、放松精神的理想场所。学院教学、文化与生活设施配置齐全, 配备电子阅览室、语音实验室、各类专业实验室等教学设施。校内建有塑胶跑道、足球场、篮球场等体育设施。学生餐厅宽敞明净,设施齐全。交通便利,目前在学院门口有开往市区的公交车,方便学生出行。校内消费时可以使用“校园一卡通”刷卡,方便快捷。

专业级差:
投档比例:
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8-06-04 20:30

录取批次的安排

第八条招生对象:2015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九条录取方法: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模式。

第十条录取规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以所在省统考成绩为准。考生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执行各省制定的加分和降分录取政策。

第十三条  体检限制:各专业考生的体检均按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服装系、纺织系要求色觉正常,手脚功能正常。如有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读专业要求的,可调整到相近的专业录取。

第十四条  各专业招生均不设男、女生比例的限制。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不限。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本科专业
[财经大类]
  • 市场营销
  • 物流管理
专科专业
[土建大类]
  • 建筑工程管理
[旅游大类]
  • 酒店管理
[电子信息大类]
  • 计算机应用技术
[艺术设计传媒大类]
  • 人物形象设计
  • 服装表演
[财经大类]
  • 会计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电子商务
  • 工商企业管理
[轻纺食品大类]
  • 染整技术
  • 现代纺织技术
  • 针织技术与针织服装
  • 服装设计
  • 纺织品检验与贸易
  • 鞋类设计与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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