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理工学院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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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概况
]
闽南理工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创办的以工学学科为主,兼有理学学科、管理学学科、经济学学科等多种学科协调发展,以光电技术应用为鲜明特色,光、机、电一体化为优势,具有独立颁发高等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学院前身系泉州光电信息学院,始建于
1998
年。十年来,学院根据海西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设置专业,其中光电技术应用专业的设置填补福建省及周边省份高职专业设置的空白,已毕业六届毕业生,就业率均在
92%
以上。学院的办学成绩得到省、地、市各级政府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2006
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同意在泉州光电信息学院基础上组建本科院校,并列为福建省“十一五”重点项目之一,
2007
年
10
月学院接受国家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评估结论为“优秀”。
学院位于三面环海的著名侨乡、闻名全国的物流集散地、中国服装名城——石狮,校区坐落在风景秀丽的具有闽南标志的宝盖山风景区,毗邻市政府,校园面积
1056.9
亩,现建筑面积
16
万多平方米,目前,学院资产达
3.5
亿元。
[
办学规模
]
现全日制在校生
4500
多人。
[
师资队伍
]
学院现有教师
282
人,其中专任教师
239
人,专任教师中教授
22
人、副教授
60
人,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的
93
人。学院与长春理工大学、厦门大学、泉州师范学院签订教学资源共享合作协议书,为学院的学科专业、师资队伍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
系部与专业设置
]
学院现设光电与机电工程系、电子工程系、计算机系、外语系、经济管理系和基础教学部等五系一部。本科设置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等
2
个专业
5
个培养方向;专科设置光电技术应用、机械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汽车电子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市场营销等
17
个专业。目前,学院有省级精品专业
2
个,省级精品课程
3
门。
[
办学硬件建设
]
学院建有
26000
平方米的实验教学楼,现有工程光学、
MPTS
模块化生产培训系统、
CAD/CAM
、
Proe
、数控加工、模拟电路、数字电路、感测技术、高频电路、通信原理、
EDA
、单片机、
PLC
、
ERP
等
48
个实验(训)室。其中
ERP
实训中心和
MPTS
模块化生产培训系统在国内处于先进水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
2523
万元。
学院建有
11000
多平方米的厂房,设有光学冷加工工厂、模具厂、电子厂等三个校内生产性实习(训)基地。
[
办学特色
]
建院以来,根据海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设置光电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应用和机电一体化技术等与光机电相结合的相关专业,并形成光机电相结合的专业群,现已初步构建了以光电技术应用为特色,光机电相结合为优势的特色专业体系。
学院重视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先后与上海光学集团、宁波光学集团、
TCL
国际电工、
TCL
移动、中远集团、凤凰光学集团、泉州港务集团、泉州电信局等
100
多家国内知名企业签定了合作办学协议,为提高学生的职业岗位能力和教学质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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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前景
]
学院所设专业均符合国家和福建省“十一五”期间重点发展产业所急需人才的专业,就业前景广阔。自
2002
年以来,学院构建福建、浙江、江苏、广东等四个就业网。毕业生广泛就业于上海光学集团、广东凤凰光学集团、
TCL
集团、苏州大学现代光学研究所、福建中远集团、泉州港务集团、泉州电信局等合作单位,已毕业六届毕业生,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
92%
以上。毕业生中有多人担任厂级领导和技术骨干,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欢迎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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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理工学院2018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18-06-05 09:19:00
闽南理工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5-18 08:22:00
闽南理工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16-05-21 09:19:00
闽南理工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2015-05-29 16:31:00
2010年闽南理工学院招生章程 2010-04-13 10:57:00
闽南理工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4-30 10:24:00
闽南理工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2008-04-25 08:28: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本科:按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标准录取。根据福建省招生办规定,凡报考本院第一志愿的考生可享受
20
分照顾,报考本院第一参考志愿的考生可享受
10
分照顾,皆可优先录取。
专科:根据福建省招生办规定,凡报考本院第一志愿的考生可享受
20
分照顾,报考本院第一参考志愿的考生可享受
10
分照顾,皆可优先录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第一条
录取工作贯彻“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条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并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第一志愿专业,如不符合该专业条件或该专业招生计划已额满,则按第二志愿专业录取,以此类推。
第三条
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对非第一志愿考生,将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按出档先后,从高分到低分统一安排。
第四条
在总分相同或相近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与录取专业相关的考试科目单科成绩优秀者。
第五条
属政策性照顾投档的考生,视为线上考生,同等对待。
第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退档,不录取考生的退档,必须经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审查同意。
1
、思想政治表现、政审材料不符合有关录取规定。
2
、身体条件不符合专业要求,且不服从调剂。
3
、总分较低,所填报专业志愿又无法调剂。
第七条
录取结果在学院网站查询
。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电子信息工程
- 通信工程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数字媒体技术
- 土木工程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服装设计与工程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商务英语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工程管理
- 财务管理
- 人力资源管理
- 物流管理
- 经济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经济学
- 视觉传达设计
- 环境设计
- 产品设计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工程造价
- 建筑工程管理
- 工商行政管理
- 会计电算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