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3846
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行政上隶属于安徽省商务厅,业务上接受安徽省教育厅指导,具有高等专科学历教育招生资格。
学校坐落于安徽省省会合肥市,占地面积552亩。在校学生近万人,教职工321人,其中校内专任教师286人,教授职称7人,副教授职称71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152人,拥有省级教学名师7人,省级专业带头人10人,省级教坛新秀6人,省级教学团队6个。设有三院四系二部——国际贸易学院、商贸流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商务外语系、信息服务系、财会金融系、公共管理系、思政教研部和中职教育部。目前,学校共有34个符合市场需求的专科层次专业,专业涵盖财经商贸、教育与体育、电子信息、公共管理与服务、旅游、文化艺术等六大类。学校致力打造与安徽地方产业群相适应的国际贸易、商贸流通、信息技术、金融管理、旅游服务五大专业群,着力实现专业之间优势互补、协调发展。
学校秉承“厚德、乐学、务实、强商”的校训,坚持“立足商务、注重实务、精准服务”的办学定位,突出“外贸、外语;商务、服务”的办学特色,致力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近年来,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培训学院安徽分院、安徽国际商务职业教育集团、安徽省电子商务人才继续教育基地、安徽省总工会职工职业技能实训基地相继在学校挂牌,为学校未来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学校注重技能型人才培养,不断深化产教融合,与省内外百余家知名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共建校外实训基地200余个,为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奠定坚实的基础。
近几年,学校积极组织参加省级及以上技能大赛,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共获得18个奖项,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9项、三等奖7项;在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共获得102个奖项,其中一等奖28项、二等奖51项、三等奖23项。
学校招生就业形势喜人。连续多年录取率均在100%,就业率均在95%以上,就业地主要集中在合肥、浙江、上海、江苏等地区。截止目前,学校共培养了28,000多名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安徽省、“长三角”经济带乃至全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智力支持。学校先后多次荣获“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一枝独秀,连续获批“安徽省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AA级)”和“省级创业学院”,并荣获“安徽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等荣誉称号。目前,学校已与相关企业共建省内体量最大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AS·1980安商创客梦工场”。
为了让在校每一位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实施“温暖工程”,建立了“奖、助、贷、补、勤、免”六位一体学生资助体系,近三年学生资助金额每年均在1000万元以上。
学校高度重视、鼓励并支持大三学生通过“专升本”考试,进入省内本科院校继续学习,同时加强与美、加、英、澳等国外大学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并于2012年开始与爱尔兰阿斯隆理工学院联合培养会计和国际商务两个专业的学生,形成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新模式,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商务人才。
学校努力建设“特色商院、法治商院、人文商院、幸福商院”。近年来,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办开放型大学,全力打造技术技能工场,着力培养一凭多证、一证多能的新型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不断向“新徽商摇篮,育匠才高地”的办学目标迈进。
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2018-05-03 09:20:00
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5-04 16:25:00
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16-05-26 14:01:00
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2014-05-21 15:00:00
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5-24 14:13:00
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12-05-07 17:53:00
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2011-03-29 09:05:00
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2010-04-22 11:42:00
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4-23 18:23:00
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08-06-18 15:45: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1
、按照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及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
、录取过程中,根据安徽省考试院“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我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对省考试院投进我校的考生档案进行认真审阅。我校将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对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不设分数级差。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进入第二专业志愿,依次类推,录满为止。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尽量按照“专业相近,考虑相同院系(或相同学科)”的原则,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
、原则上只招收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语种的考生亦能报考,但学校各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承认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
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它神经系统疾病不得填报。
5
、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艺、体类考生,应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最低录取线的情况下,按照文化课和专业课的综合分数排名依次录取的原则,其余严格按照安徽省招生考试院有关艺、体类招生录取办法执行。
6
、生源地为浙江省的进档考生,按照《浙江省
2018
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录取工作。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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