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南医学院是安徽省省属普通高等医学本科院校和国家首批具有学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坐落在素有“长江巨埠、皖之中坚”之称的历史名城——芜湖市。
学校现有南、北两个校区,占地
700
余亩,其中南校区徽派建筑风格与现代气息相得益彰,四周绿水环绕,环境优美,设施齐全,条件完备,是我校办学的主校区,现有各类在校生
2
万
7
千余人。
2014
年面向全国
12
个省招收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3900
人。
学校现有临床医学院、麻醉学院、医学影像与检验学院、法医学院、口腔医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等
14
个教学院部,设有继续教育学院
1
所。本科教育设有临床医学等
22
个专业,涉及医、理、工、管、经、法六大学科门类。研究生教育设有
3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32
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基本涵盖了基础医学及临床医学各学科。
学校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良好的师资队伍,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总数的
79%
以上。学校拥有一批诲人不倦的知名教授,他们当中有创建了我国首个神经病专科病房、撰写首部神经精神专著的
学校一贯重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拥有附属医院
8
所,其中直属附院
2
所,非直属附院
6
所,实践教学基地
128
个,近年来成为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获批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200
项。第一直属附院弋矶山医院建于
1888
年,由美国基督教会创办,是安徽省第一所西医医院和全国首批三级甲等医院,是皖南及皖江地区医疗、预防、康复、急救的中心。第二直属附院建于
1949
年,原为宣城地区人民医院,
2012
年经省政府批准整体划归我校,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具有一批有较高声誉的重点专科、特色专科。在近几年的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中我校代表队屡创佳绩,在全国总决赛上荣获一、二、三等奖。
学校秉承“精医 尚德 求实 自强”的校训,发扬“艰苦创业,求实自强,奉献社会”的皖医精神,形成了优良的办学传统。多年来,学校坚持面向社会、面向基层的办学方向,为国家输送了
4
万余名医疗卫生人才,为我省乃至全国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近几年毕业生就业率均在
95
%以上,在全省高校中名列前茅,多次荣获省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皖南医学院2018年普教招生章程 2018-04-27 18:05:00
皖南医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5-03 16:35:00
皖南医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16-05-10 14:27:00
皖南医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2014-04-10 12:45:00
皖南医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5-24 11:39:00
皖南医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2012-05-23 09:55:00
皖南医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2011-05-13 08:39:00
皖南医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2010-04-22 15:46:00
皖南医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4-23 20:11:00
皖南医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2008-06-18 12:09: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根据《皖南医学院招生章程》往届生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转系
(
专业
)
与转学
一、
对学生转系
(
专业
)
,转学要严格掌握,认真审查学生的具体情况,没有充足的理由一般不予办理。
二、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允许转系
(
专业
)
、转学。
(
一
)
学生必须参加所学课程的考核,每门课程成绩在
70
分及以上。成绩在所学专业前
10%
者可优先转系(专业)、转学。
(
二
)
经严格考核证明,学生确有专长,转系
(
专业
)
、转学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
三
)
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校医院或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系
(
专业
)
学习,但尚能在本校或其他高等学校别的系
(
专业
)
学习者。
(
四
)
经学院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系
(
专业
)
或不转学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根据毕业生分配制度的改革和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学校可适当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或系。
三、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系
(
专业
)
,转学:
(
一
)
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
二
)
拟转入上一批次院校的;
(
三
)
由专科转入本科的;
(
四
)
本科三年级及以上或专科二年级及以上的;
(
五
)
四年制专业和五年制专业互转的;
(
六
)
文科学生要求转入非文理兼收专业;
(
七
)
无正当理由的;
转系
(
专业
)
、转学的学生学籍变动情况要载入其学籍档案。学生转入其他专业后未修课程必须自行补修并参加下一学年考试,转入前专业和转入后专业所学课程考核成绩一并记入学籍档案确定升、留级。
四、
学生转系
(
专业
)
办理手续:
学生转系
(
专业
)
的办理工作在每学年的五月份。
由本人向所在系申请,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
因疾病或生理缺陷转系
(
专业
)
者,须附医院证明
)
,经系主任审查后向拟转入系
(
专业
)
推荐,并提供所学课程的成绩一览表,拟转入系
(
专业
)
审核同意接收后,由教务处审核,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为了稳定教学秩序,减少教学资源的浪费,各系所报拟转专业的学生数必须严格控制。
五、
学生转学的办理程序
(一)转学材料
1
、加盖省招办印章的该生录取简明登记表
(
复印件
)
;
2
、学生本人申请及所在系和学校意见;
3
、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情况、各科成绩单及高考体检表
(
因疾病或生理缺陷转学还须另附医院证明
)
。
(二)学生在本省范围内转学手续;按下列程序办理:
1
、由学生本人申请,经所在系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查。学校如同意转出,则由学校发函与拟转入学校联系;
2
、拟转入学校如同意接收,须以学校名义行文请示本省教育厅;
3
、本省教育厅对拟转学学生的情况予以审查,如同意转学则批复拟转入学校。并抄送拟转出学校及两地公安部门。
(
三
)
学生跨省转学的手续,按下列程序办理:
1
、转出学校向所在省教育厅请示,经同意后由学校发函与拟转入学校联系;
2 、拟转入学校如同意接收,须报请该高校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学生方可办理正式手续。转入学校批准文件应报送该高校主管部门备案,并抄送转出学校及两地公安部门,据此学生方能办理户口转移关系。
其它
- 临床医学
- 麻醉学
- 医学影像学
- 口腔医学
- 预防医学
- 药物制剂
- 法医学
- 医学检验技术
- 卫生检验与检疫
- 护理学
- 制药工程
- 生物医学工程
- 法学
- 法学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公共事业管理
- 保险学
- 药学
- 护理
- 药学
- 应用心理学
- 应用心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