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
我校
2016年
本科
招生工作
的顺利实施
,
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等相关法规以及
教育部
、江苏省关于
2016年
本科生招生的最新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特
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兼顾国家、考生、学校三者的利益。
第二条
学
校
基本情况
1、学校
全称: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滨江学院
2、
学校代码
:
1398
2
(国标)、18
06
(江苏省)
3
、学校地址
:江苏
省
南京
市高新区
龙山北路6
号
4
、
办学
性质
:
民办普通本科教育
独立学院
5
、招收类型:
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6
、
办学层次:本科
7
、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以
各省
(直辖
市、自治区
)
招生
主管部门正式
公布
的为准
,考生也可登录南京
信息工程
大学
滨江学院主页
(
http://www.bjxy.cn
)
查询
。
8
、证书名称: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毕业证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学士学位
证书
。
9
、证书颁发办法: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
颁发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学士学位
证书
。
10
、
收费标准:
学费:
人文社科类专业14000元/年·人,理工科类专业15000元/年·人,艺术类专业16500元/年·人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嵌入式培养)、软件工程(嵌入式培养)专业
17000元
/年·人
;
住宿费每人每年1500元。
(注: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江苏省物价部门最新批复为准。)
1
1
、就业情况:历年毕业生
就业率
都
在9
5
%以上
。
第二章 录取规则
第
三
条
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按照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录取,思想政治品德主要看中学的评价和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1、
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对
身体健康状况
要求
按照
《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
(教学[2003]3号 )
规定
执行
。
2、
建议
统考
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报考所学语种的专业。
我校仅
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
3、
我校
各专业(
方向
)的录取不规定男女
性别
比例。
4、
实行
计算机
远程网
上
录取
。根据各省
(
直辖
市、
自治
区)
提供的生源分布
情况和相关规定调档,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
调档
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5、
实行非平行志愿省份的考生院校志愿采用“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录满,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各省(
直辖
市、
自治
区)的院校投档规则进行录取。
6、
进档考生专业志愿采用“分数清”的方式录取,即分数优先。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根据高考分数由高到低、不分专业级差进行排队,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如果所报第一专业已满,按顺序考虑第二专业,依此类推。
7、
当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时,我校依据各
省
(
直辖
市、
自治
区)
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
同分排序规则(或排序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若考生所在省
(市、区)
没有明确的同分排序政策,则按专业志愿
顺序靠前的优先录取,
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艺术类考生再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综合衡量考生
德智体美
发展情况,择优录取。
8、
学校认可各省(
直辖
市、
自治
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
须
参加当地省(
直辖
市、
自治
区)艺术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对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当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根据各省(
直辖
市、
自治
区)规定调阅档案,按照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9、
在不降分录取的前提下,学校认可各省(
直辖
市、
自治
区)招生
主管部门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的加分投档政策。
10、
其他录取规则按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及学
校
有关招生规定执行。
11、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选测科目要求及
进档考生的
录取规则
补充
如下:
(1)
各专业选测科目类型要求(文、理):按《江苏招生考试》公布的选测科目类型要求招生。
(2)
高中
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
选测科目1B1C;必测为4C,技术科目为合格。
(3)
进档考生的
录取规则为:考生
进档后采用等级级差法,
将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按照“分数清”的方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取专业。等级级差加分办法为:选测科目中每取得一个A
+
、
A
、
B
+
、B等级,分别加上4分、3分、2分、1分的等级级差分。
(
4
)
艺术类专业的
录取
规则
按照江苏省规定的等级要求执行,即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
“
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
”
第三章 录取与入学
第四条
学
校
招生办根据经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五条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所在学校或单位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如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拟统一寄送个人纸质档案,新生需索取相关证明),报到时移交给学
校
。
第六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
校
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的,
除因不可抗拒等正常事由外,
超过两周不报到
者
,
视为放弃
入学资格。
第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
校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不合格者,由学
校
根据具体情况予以不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章 奖助学金
第
八
条
学校
建立了完善
的奖助
政策体系
,
包括多层次、各类型的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以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项目,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并帮助家庭
经济困难
的
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设有勤工助学岗位,
鼓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劳动获取报酬;学生可以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长望”助学基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五章 招生咨询电话和网址
第
九
条
招生咨询电话:
(
025
)
58695869
、
58695656
学院网址
:
http://www.bjxy.cn
第六章 附则
第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章程
仅
适用于
我校
201
6
年
全日制
普通本科招生。
如有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之处,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如国家、各省
(
直辖
市、
自治
区)
有关政策进行调整,我校也将作相应的调整。
第
十一
条
本章程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滨江学院
招生
办公室
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