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江苏泰州

院校隶属江苏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2004年

男女比例 4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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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江苏省外) -2010-04-27 16:56:00

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 2010 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1 、学校全称: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

2 、办学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梅兰东路 8

3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本科教育 (独立学院)

4 、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5 、学历层次:本科

6 、学习年限:四年

二、招生计划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 2010 年面向 15 个省(市、自治区)计划招收普通本科学生 2100 人,分布于 18 个专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考生也可访问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本科招生网( http://zsb.njusttz.edu.cn )查询。

三、报考和录取

1 、报考

1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3 英语专业外语语种限考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学生入学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2 、录取原则

1 新生录取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2 )我院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投档比例,一般不超过 110%

3 )对于江苏省外进档考生, 按专业级差录取,前三个专业志愿之间设不超过 3 分的级差,第三专业志愿以后不设级差。

4 )我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照顾加分政策,并按照加分后的成绩安排专业。

四、证书颁发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毕业证书;经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标准、奖助学措施及退费办法

1 、学费:普通类本科各专业 13000 / 人·年,艺术类本科专业 15000 / 人·年。

2 住宿费: 1200 / 人·年

3 、奖助学措施:学院设有多项奖学金,以激励学生奋发成才。另外,学院提供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4 、退费办法:按照苏教财 [2006]105 号、苏价费 [2006]319 号、苏财综 [2006]57 号文件执行。

六、监督机制

1 、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信息公开的规定,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2 、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有关政策进行集体研究和决策;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3 、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成立由纪检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督检查小组,对招生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523 86150066 86150088 真: 0523 86150066

招生网址: http://zsb.njusttz.edu.cn 编: 225300

通讯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梅兰东路 8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

电子邮箱: zsb_njusttz@foxmail.com

八、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九、本章程由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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