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章程
高校代码:
国标
12809
高校全称
:
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性质:
民办
招生类型:
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学历层次:
专科
学习年限:
三年
学校
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若水路
1
号
(邮政编码:
215123
)
一
.
学院概况
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简称
IVT
)是一所借鉴新加坡南洋理工学院办学模式而建立的新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
——
新加坡苏州工业园区。自
1997
年创办以来,学院始终秉承“用明天的科技,培养今天的学员,为未来服务”的办学宗旨,成功借鉴新加坡、德国等国家的先进职教经验,
积极推广基于
CDIO
的项目制教学改革,
依托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工厂”,为外资企业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技术人才。
目前,学院设有机电工程系、精密工程系、电子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建筑工程系、工商管理系、金融管理系、数字艺术系、人文社科部、国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十一个教学单位,
42
个专业及专业方向,各类在校学生
11000
余人。学院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和先进的教学实训设施,先后与博世汽车部件(苏州)有限公司、诺基亚西门子通信公司苏州分公司、三星电子(苏州)半导体有限公司、超威半导体技术(中国)有限公司(
AMD
)等著名跨国公司合作共建了
100
余间校内实训室。办学水平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先后获得“全国职教师资专业技能培训示范单位”、“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和“江苏省教学工作先进高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高职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等光荣称号;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定为“高等工科教育和产业合作教席”研究基地;连续多年获得江苏省教育厅授予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007
年通过国家教育部、财政部评估,跻身全国百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行列。学院地处苏
州工业园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与纳米科技园、创意产业园、中外十余家著名高校和科研院所毗邻而居,为学生的创新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二
.
招生条件与录取规则
1.
总体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和规定,落实教育厅招生工作有关政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认真调阅考生档案,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
具体录取方式:
(
1
)对于江苏省进档考生
A
.
普通类专业对选测科目要求:采取历史作为文科专业;物理作为理科专业选测科目;另一门选测科目不作要求。
B
.
按“先分数后等级”录取: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
(
2
)对于外省进档考生
A
.采用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的原则,决定是否录取及所录取专业。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相同考分的考生,优先录取数学、英语等单科成绩高的。
B
.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如服从专业调剂,将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
3
)对于
艺术类专业的考生:
对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学院不单独进行专业考试,以江苏省统一组织的美术专业考试成绩为录取时的专业成绩;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
D
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
D
级);其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必须均达到省控线,我院根据考生志愿,按照综合分(文化成绩总分与专业成绩总分相加)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按专业分优先录取。
3.
有关专业的男女生比例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1
)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
2
)原则上按照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
有关专业有无相关科目成绩要求或专业加试要求:
“应用英语”专业的考生,参加英语口语等级测试且成绩较好;
“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原则上要求男:
5
.
本规则未尽之处,按照教育部及相关省
(
直辖市、自治区
)
招生政策及规定执行。
三
.
学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1.
学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有关文件(苏价费【
2013
】
154
号、苏价费
[2000]237
号、苏价费
[2002]369
号、苏价费字【
2008
】
208
号、苏财综字【
2008
】
60
号)
号文件精神
(
1
)普通类专业:除物流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营销与策划、金融管理与实务、会计、审计实务、旅游管理、应用英语、应用日语专业为
11000
元
/
年;其他专业为
13000
元
/
年;
(
2
)艺术类专业:
13000
元
/
年;
(
3
)住宿费:
1200
元
/
年;
(
4
)代办费:按实收取
(多退少补)。
2
.
奖助学措施
学院历年来高度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困助学工作,构建了以江苏省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主要渠道,以奖学金为激励措施,以勤工助学为补充手段的国家、企业(社会)和学院的“奖、助、勤、贷、补”帮困助学融为一体的资助体系,以确保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顺利完成学业。
学院奖学金种类有:
(
1
)国家奖学金:
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特别突出的学生,奖额为
8000
元
/
年;
(
2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奖额为
5000
元
/
年;
(
3
)企业奖学金:奖励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包括翔宇教育、
AMD
、
VDL
、诺基亚西门子、依维特、锦海捷亚、力特奥维斯、中国电信、
SIMYA
新明亚、亚德客、交通银行等近
20
个奖项,奖额为
1000--5000
元
/
年;
(
4
)国家助学金:资助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学年
2000--4000
元不等;
(
5
)企业助学金:资助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包括翔宇教育、
AMD
、亚德客、中国电信等奖项,奖额为
2000--5000
元
/
年;
(
6
)勤工助学补助:学院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困难学生,并增强他们的社会实践能力;
(
7
)特殊困难补助:对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遇到突发性、特殊性困难的学生,学院从爱心基金中给予一次性临时补助;
(
8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凡江苏省籍家庭经济困难的我院在籍学生,每年可在户口所在地(市
/
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最高
6000
元
/
年的助学贷款
。
四
.
证书颁发办法
1.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学历证书。
2.
学历文凭填写内容:
(
1
)学校名称: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
(
2
)证书种类:全日制大专学历文凭
(
3
)填写内容:“在我院
××
系
××
专业学习,
......
”
五
.
监督和保证
1.
学院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院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
2.
学院成立由纪委、监察室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贯彻落实;
3.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市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在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六
.
招生咨询方式
1.
联系电话:
0512-62557072
,
62557073
传真:
0512-62557770
2.
招生网址:
http://zs.ivt.edu.cn
3.
咨询
QQ
:
1936710359,1976546148
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