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代码:
   
  
  
   国标
  
  
   12686
  
 
 
  
   
    学校全称
   
  
  
   :
  
  
   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性质:
   
  
  
   公办普通高校
  
  
  
 
 
  
   
    校
   
  
  
   
   
  
  
   
    址:
   
  
  
   江苏省苏州国际教育园致能大道
  
  
   1
  
  
   号
  
 
 
  
   
    一、学院概况
   
  
 
 
  
   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二
  
  
   OO
  
  
   三年由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普通高校,其前身可追溯到成立于
  
  
   1946
  
  
   年
  
  
   9
  
  
   月的“江苏省立苏州高级工业职业学校”,是苏州最早建立的工科类职业技术学校。
  
 
 
  
   学院现有机电、电子、信息和管理四个系和公共教学部、成人教育部,开设数控、机电一体化等
  
  
   30
  
  
   多个专业,有全日制学生近
  
  
   8000
  
  
   人,成教学生
  
  
   1200
  
  
   多人。拥有近百个独具特色的现代化实训工场、专业实验室、工程技术研发服务实体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超过
  
  
   7000
  
  
   万元。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有各类国家级、省市级教育培训、技术应用基地
  
  
   25
  
  
   个。
  
 
 
  
   近几年来,学院坚持“为学生服务、为企业服务、为社会服务”的办学理念,倡导“我在乎你”的学院精神,积极探索“校企”双主体人才培养模式,在与区域经济社会的良性互动中加快发展,培养了大批适应生产、管理和服务等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学院招生投档线在同年批次院校中连年名列前茅,毕业生就业率始终在
  
  
   99%
  
  
   以上,并且从业岗位相对处于高端地位,赢得企业和社会广泛认同。
  
 
 
  
   目前,学院正按照“适度扩大规模,全面推进改革,突出队伍建设,加快提升内涵,不断提高质量,努力办出特色,服务学生成长”的总体思路,全面实施校企合作战略、特色办学战略、科研兴校战略、人才强校战略、国际化战略,努力向着“具有鲜明办学特色和较强办学实力,在苏州有地位,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高水平特色高职学院”目标迈进。
  
 
 
  
   
    二、录取规则
   
  
 
 
  
   1.
  
  
   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
  
 
 
  
   2.
  
  
   各专业招收的考生科类按各省公布的计划执行。
  
 
 
  
   3.
  
  
   总体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和规定,落实教育厅招生工作有关政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认真调阅考生档案,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4.
  
  
   具体录取方式:
  
 
 
  
   A.
  
  
   对于进档考生,采用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决定是否录取及所录取专业。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考生以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相加成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者,以艺术专业分高者优先录取。
  
 
 
  
   B.
  
  
   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如服从专业调剂,将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
  
  
   本规则未尽之处,按照教育部及相关省
  
  
   (
  
  
   直辖市、自治区
  
  
   )
  
  
   招生政策及规定执行。
  
 
 
  
   
    三、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学费标准:
  
  
   4140
  
  
   元
  
  
   /
  
  
   年(艺术类专业学费
  
  
   6800/
  
  
   年);
  
 
 
  
   住
  
  
   宿
  
  
   费:
  
  
   1200
  
  
   元
  
  
   /
  
  
   年;
  
 
 
  
   代办费:按实收取(多退少补)。
  
 
 
  
   奖助学措施:学院有国家、省、市、学院和企业等多种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特殊困难的可申请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参加勤工俭学。学院承诺帮助任何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四、监督和保证
   
  
 
 
  
   1.
  
  
   学院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院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
  
 
 
  
   2.
  
  
   学院成立由纪委、监察室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贯彻落实。
  
 
 
  
   3.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市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在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五、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512-66551750
  
  
   、
  
  
   66550867
  
 
 
  
   邮政编码:
  
  
   215104
  
 
 
  
   电子邮件:
  
  
   zhaosheng@siit.cn
  
 
 
  
   网
  
  
  
  
   址:
  
  
   www.siit.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