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职业技术学院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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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
规范
我校
今年
招生工作,
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等
法律法规以及
教育部
有关规定,
特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白城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
高职院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
地址:吉林省
白城
市
洮北
区
白平公
路
50-34
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
五
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
各省
(区、市)
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白城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
七
条
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
高职
)
专业:
工商企业管理
专业
、农
畜特产品加工专业
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3300元
;
建筑工程技术
专业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专业
、计算机应用技术
专业
、化学制药技术专业
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3700元
;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专业
、数控技术
专业
、电气自动化技术
专业
、模具设计与制造
专业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专业
、图形图像制作专业
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3900元
;
会计电算化
专业
、市场营销
专业
、食品加工技术专业
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3500元。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学校所有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
第九
条
经批准的招收男女
生
比例的要求
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第十
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新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根据考生报考人数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依次录取二、三志愿及平行志愿考生。
3、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办法予以录取,即A、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B、对于进档考生,第一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C、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二
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www.bcvit.cn
通讯地址:
吉林省白城市白平公路50-34号
联系电话:
0436-3671103
联系人:
高万昀
第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