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商贸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一、总则
为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录取,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及辽宁省关于
2015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规定,按照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二、学院基本情况
1
.
院校名称: 辽宁商贸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
13960
。
2
.校址
(
办学地点
)
:沈阳市沈河区东大营街
11
号(
110161
)。
3
.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
.办学层次: 专科(高职)。
5
.学习年限: 三年。
6
.办学形式: 全日制。
7
.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
8
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
31191
平方米,专任教师
207
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
64
人,教学仪器设备总值
2426.51
万元,图书
27.5
万册。
三、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
.
我院各专业外语教学只安排英语课程,除商务英语、旅游管理专业只限英语考生外,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2
.所有招生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四、专业设置说明
辽宁商贸职业学院
2015
年专业设置情况
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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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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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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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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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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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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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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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营与估价
|
三年 |
|
|
560701
|
房地产经营与估价
(
房地产经纪
)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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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01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三年 |
|
|
5901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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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
||
620103
|
金融管理与实务
|
三年 |
||
620202
|
财务信息管理
|
三年 |
||
620204
|
会计电算化
|
三年 |
|
|
620204
|
会计电算化(金融会计)
|
三年 |
|
|
620205
|
会计与统计核算
|
三年 |
|
|
620305
|
国际商务
|
三年 |
|
|
620305
|
国际商务(报关与外销)
|
三年 |
|
|
620402
|
市场开发与营销
|
三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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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504
|
连锁经营管理
|
三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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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505
|
物流管理
|
三年 |
|
|
620505
|
物流管理(国际货运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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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
|
|
6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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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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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
|
|
650102
|
社区管理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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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
|
|
650204
|
人力资源管理
|
三年 |
|
|
660108
|
商务英语
|
三年 |
|
|
690104
|
法律事务
|
三年 |
|
|
620405
|
电子商务
|
三年 |
五、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商贸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六、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1
.
建筑工程管理学费为每生
4500
元
/
学年,其他专业为每生
4000
元
/
学年。
2
.根据住宿条件不同,宿费标准为
700
元
/
学年或
800
元
/
学年。
3
.教材费每生每学年预收
300
元,毕业时结算,多退少补。
4
.退费办法:学院按该生从开学到退学的在校月数计算,不足半月不计费,超过半月按
1
月计算,按月计退学、宿费;其它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结算,多退少补。
七、助学贷款及奖助学办法
1
.
国家助学贷款: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需要在生源地办理信用助学贷款。
2
.奖学金及助学金:学院面向品学兼优的在校生设置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院级奖学金;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勤工助学岗位。
八、录取规则
1
.
以公正、公平、公开为原则,以学生高考成绩为依据,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办制定的招生政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我院按平行志愿投档,省内按照
100%
调档比例、省外控制在
105%
以内调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3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
.志愿录取办法: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
,
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
,
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5.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的文件精神执行。
6.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当考生总分相同时,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九、新生报到
凡被我院录取新生须按入学须知规定时间报到。对于未能按期报到且未向我院招生办请假者,学院将在规定入学时间一周后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东大营街
11
号
联系部门:辽宁商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4
)
88496619
88496668
(传真)
学校网址:
www.lnsmzy.edu.cn
电子邮箱:
lnsmzyx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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