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戏曲学院
2012
年普通本科教育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
:
中国戏曲学院
国标代码
:
10049
校 址
:
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
400
号(邮政编码:
100073
)
层次学制
:
本科
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艺术院校
学习形式
:
全日制
专业考试
:凡
报考我院各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由我院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可报考我院。未参加专业考试或专业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以及根据考生所在省、市要求,联考不合格的考生,我院不予录取。
文化考试
:各省考生均按考生所在省规定的考试科目及类别参加文化考试。我院各专业文理兼招,外语语种不限。
学费标准:
戏曲表演、戏曲器乐专业免学费;戏剧影视文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及音乐学专业每学年
8000
元;其他专业均为每学年
10000
元。
学历证书:
中国戏曲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录取规则
:
按照国家有关艺术院校招生文件规定,
我院将根据德、智、体发展的要求全面考核。对专业合格、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以下原则录取:
1
、国际文化交流专业方向,高考成绩和外语单科成绩均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将专业成绩与高考成绩相加,按总成绩排名录取。
2
、戏曲文学专业方向,高考成绩和语文单科成绩均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将专业成绩
60
%、高考成绩
40
%相加,按总成绩排名录取。
3
、舞台美术系各专业方向,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将专业成绩
60
%、高考成绩
40
%相加,按总成绩排名录取。
4
、新媒体艺术系的各专业方向,高考成绩和外语单科成绩均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5
、
对学院“生源基地”推荐的优秀中专毕业生,按比例给予专业免试。对国家二级(含二级)以上演员、演奏员报考我院相应专业的考生,给予专业免试。
6
、其他专业方向,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注
:我院对江苏省考生的必测科目不做总体上的等级要求,以该省对艺术类考生的要求为准。
招生电话:
010
—
63339858
网
址:
www.nacta.edu.cn
中国戏曲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1
年
12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