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辽宁大连

院校隶属辽宁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1960年

男女比例 33:67

博士点个数暂无信息

硕士点个数暂无信息

加入对比
学校简介
展开查看全部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校园环境
独立卫生间:
寝室人数:
空调:
食堂数量:
食堂
住宿
辽宁警察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16-05-13 10:54:00

辽宁警察学院

2016 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 、学校全称:辽宁警察学院。

2 、办学地点及校址:所有专业全部在主校区办学。

主校区具体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平路 260 号。

3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5 、学习年限:学制为四年专业,学习年限为四年;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三年;学制为二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二年。

6 、办学形式:全日制。

7 、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 59 万平方米(约合 885 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 19.4 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 10.1 平方米;生师比 16.3:1 ;专任教师 334 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 36.8% ,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 62.5%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 6497.20 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 11928 元;图书 65.5 万册,生均图书 120.2 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学院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所有专业均进行英语授课,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男女生招收比例:公安、司法类本科专业女生名额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 10% ;非公安、司法类高职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三、专业设置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方向)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备注

1

030103T

监狱学

4

文理

法学

司法类

2

030601K

治安学

4

文理

法学

公安类

3

030602k

侦查学

4

文理

法学

公安类

4

083101k

刑事科学技术

4

理工

工学

公安类

5

083103TK

交通管理工程

4

理工

工学

公安类

6

083108TK

网络安全与执法

4

理工

工学

公安类

7

680401K

刑事侦查

3

公安类

8

680107K

特警

3

公安类

9

5901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非公安司法类

10

590101

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编辑)

2

非公安司法类

11

650216

安全服务与管理

2

非公安司法类

12

690105

书记官(中文速录)

2

非公安司法类

13

690105

书记官(法律文秘)

2

非公安司法类

14

690302

司法鉴定技术

3

非公安司法类

15

690303

安全防范技术

3

非公安司法类

16

600407

民航空中安全保卫

3

非公安司法类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警察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警察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警察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高等职业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警察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学费收、退费说明

1 、学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学院各专业的学费标准是: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五个专业 6500 / 生·年;监狱学专业 6000 / 生·年;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编辑)、司法鉴定技术、安全防范技术四个专业 4800 / 生·年;安全服务与管理、书记官(中文速录)、书记官(法律文秘)三个专业 4300 / 生·年;刑事侦查、特警、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三个专业收费标准正在办理。住宿费标准为 1200 / 生·年。

2 、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持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可以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按照生源地情况最高 8000 / 年);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 / 年)、国家助学金(一等 4000 / 年、二等 2500 / 年);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还可获得国家(省政府)奖学金( 8000 / 年)。学院还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六、录取办法说明

1 、调档比例

提前录取批次调档比例为计划招生数的 100% ;高职专科批次调档比例为计划招生数的 100%

2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凡报考公安、司法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由省公安厅和省招办统一组织的公安院校体检、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合格者方可报考(具体要求见招生简章中考生须知)。报考非公安司法类专业考生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 、院校志愿录取

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我校公安、司法类本科专业参加提前批次录取;高职非公安专业参加高职专科批次录取,不设志愿级差分。

4 、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5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理工类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语文”、“外语”成绩高者优先;文史类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数学”、“外语”成绩高者优先。

6 、司法类本科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无专业志愿和专业志愿服从的考生不予录取。

7 、联系电话: 0411-86728777 86729865

网址: http //zsjy.lnpc.cn

辽宁警察学院

2016 4 5

百度百科

官方微博

微信公众号

知乎评价

学校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