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警察学院
2016
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
、学校全称:辽宁警察学院。
2
、办学地点及校址:所有专业全部在主校区办学。
主校区具体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平路
260
号。
3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5
、学习年限:学制为四年专业,学习年限为四年;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三年;学制为二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二年。
6
、办学形式:全日制。
7
、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
59
万平方米(约合
885
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
19.4
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
10.1
平方米;生师比
16.3:1
;专任教师
334
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
36.8%
,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
62.5%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
6497.20
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
11928
元;图书
65.5
万册,生均图书
120.2
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学院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所有专业均进行英语授课,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男女生招收比例:公安、司法类本科专业女生名额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
10%
;非公安、司法类高职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三、专业设置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方向)名称
|
学制
|
科类
|
授予学位门类
|
备注
|
1
|
030103T
|
监狱学
|
4
年
|
文理
|
法学
|
司法类
|
2
|
030601K
|
治安学
|
4
年
|
文理
|
法学
|
公安类
|
3
|
030602k
|
侦查学
|
4
年
|
文理
|
法学
|
公安类
|
4
|
083101k
|
刑事科学技术
|
4
年
|
理工
|
工学
|
公安类
|
5
|
083103TK
|
交通管理工程
|
4
年
|
理工
|
工学
|
公安类
|
6
|
083108TK
|
网络安全与执法
|
4
年
|
理工
|
工学
|
公安类
|
7
|
680401K
|
刑事侦查
|
3
年
|
|
|
公安类
|
8
|
680107K
|
特警
|
3
年
|
|
|
公安类
|
9
|
5901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
年
|
|
|
非公安司法类
|
10
|
5901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编辑)
|
2
年
|
|
|
非公安司法类
|
11
|
650216
|
安全服务与管理
|
2
年
|
|
|
非公安司法类
|
12
|
690105
|
书记官(中文速录)
|
2
年
|
|
|
非公安司法类
|
13
|
690105
|
书记官(法律文秘)
|
2
年
|
|
|
非公安司法类
|
14
|
690302
|
司法鉴定技术
|
3
年
|
|
|
非公安司法类
|
15
|
690303
|
安全防范技术
|
3
年
|
|
|
非公安司法类
|
16
|
600407
|
民航空中安全保卫
|
3
年
|
|
|
非公安司法类
|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警察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警察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警察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高等职业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警察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学费收、退费说明
1
、学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学院各专业的学费标准是: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五个专业
6500
元
/
生·年;监狱学专业
6000
元
/
生·年;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编辑)、司法鉴定技术、安全防范技术四个专业
4800
元
/
生·年;安全服务与管理、书记官(中文速录)、书记官(法律文秘)三个专业
4300
元
/
生·年;刑事侦查、特警、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三个专业收费标准正在办理。住宿费标准为
1200
元
/
生·年。
2
、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持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可以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按照生源地情况最高
8000
元
/
年);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
元
/
年)、国家助学金(一等
4000
元
/
年、二等
2500
元
/
年);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还可获得国家(省政府)奖学金(
8000
元
/
年)。学院还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六、录取办法说明
1
、调档比例
提前录取批次调档比例为计划招生数的
100%
;高职专科批次调档比例为计划招生数的
100%
。
2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凡报考公安、司法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由省公安厅和省招办统一组织的公安院校体检、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合格者方可报考(具体要求见招生简章中考生须知)。报考非公安司法类专业考生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
、院校志愿录取
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我校公安、司法类本科专业参加提前批次录取;高职非公安专业参加高职专科批次录取,不设志愿级差分。
4
、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5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理工类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语文”、“外语”成绩高者优先;文史类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数学”、“外语”成绩高者优先。
6
、司法类本科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无专业志愿和专业志愿服从的考生不予录取。
7
、联系电话:
0411-86728777
86729865
。
网址:
http
:
//zsjy.lnpc.cn
辽宁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