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0
年招生章程
一、
院校名称: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二、 办学属性及层次:陕西省教育厅主管 民办职业技术学院
三、 办学地址:西安市西郊鱼化寨富裕路 139 号 邮编: 710077
四、 录取规则:
1 、 考生通过填报志愿统一录取,凡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填报我院者优先录取。
2 、 调档比例控制在 120 %以内,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3 、 录取时,优先满足和充分尊重第一志愿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
4 、 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级差要求,如不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5 、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6 、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7 、 学生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照顾条件,加分或减分投档的,我院均予以认可。在高考文化课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8 、 我院不再进行任何加试。外语语种不限,不进行口试。
五、 收费标准: 学院遵循属地原则,按照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和陕西省教育厅共同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
二、 办学属性及层次:陕西省教育厅主管 民办职业技术学院
三、 办学地址:西安市西郊鱼化寨富裕路 139 号 邮编: 710077
四、 录取规则:
1 、 考生通过填报志愿统一录取,凡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填报我院者优先录取。
2 、 调档比例控制在 120 %以内,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3 、 录取时,优先满足和充分尊重第一志愿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
4 、 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级差要求,如不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5 、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6 、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7 、 学生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照顾条件,加分或减分投档的,我院均予以认可。在高考文化课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8 、 我院不再进行任何加试。外语语种不限,不进行口试。
五、 收费标准: 学院遵循属地原则,按照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和陕西省教育厅共同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
六、
奖学金政策:
1
、
国家奖学金:
8000
元
/
年
2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
元
/
年
3
、
国家助学金:
1500
元
/
年—
2500
元
/
年
4 、 优秀学生奖学金: 1000 元 / 年
4 、 优秀学生奖学金: 1000 元 / 年
5
、
莱佛士奖学金:
300
元
/
年—
1000
元
/
年
七、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八、 证书种类: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九、 联系电话: 029-82619336 邮编: 710077
七、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八、 证书种类: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九、 联系电话: 029-82619336 邮编: 710077
十、
网址:
www.sxitu.com
邮箱:
sxitu@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