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名称:西安工业大学
学校代码:
10702
二、院校性质:西安工业大学是一所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面向全国招生的以工为主、理工文商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
三、校址:
1
、金花校区:西安市金花北路
4
号
2
、未央校区:西安市未央大学园
3
、雁塔校区:西安市小寨西路
143
号
四、层次:本科
五、办学性质:公办
六、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七、身体条件符合
2003
年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八、录取规则:
1
、所有本科专业对外语成绩均有一定要求;
2
、报考我校英语和日语专业考生须参加并通过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组织的外语口试。
3
、艺术类专业需进行专业课测试,录取时将文化、专业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按专业课占
70
%,文化课占
30
%的比例综合后排队择优录取;
4
、艺术类工业设计专业对数学成绩有一定要求;
5
、社会体育专业在文化课上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测试成绩排队择优录取。
6
、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排队,对符合降分条件的考生按实际的总成绩排队。在高考总成绩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政策照顾加分考生以及有其他特长的考生。
7
、录取时,优先满足和充分尊重第一志愿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包括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考生成绩减去一个分数级差值,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学校尽可能与考生取得联系,再次征求其意见。如还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8
、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级差要求,如不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9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九、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
十、学费标准:
理工类、体育类、外语类:
4500
元
/
学年
文史类:
3500
元
/
学年
艺术类:(工业设计)
7000
元
/
学年;(艺术设计、美术学)
9000
元
/
学年
住宿费:本科
1000
元
/
学年,
800
元
/
学年,
650
元
/
学年(有暖气);高职
650
元
/
学年(有暖气),以上费用均按学年缴纳。
十一、奖学金及济困助学措施:
(一)奖学金种类
1
、综合奖学金:
特等:
2000
元
/
人·
年
甲等:
1000
元
/
人
·
年
乙等:
500
元
/
人
·
年
丙等:
200
元
/
人
·
年
2
、自强奖学金(针对贫困生设立)
甲等:
600
元
/
人
·
年
乙等:
500
元
/
人
·
年
丙等:
400
元
/
人
·
年
3
、社会奖学金
(1)
研究所奖学金:
二○二奖学金、二○三奖学金、应光奖学金、二一二奖学金、二一三奖学金
(2)
企业奖学金
曲阜活塞奖学金、总后建工奖学金
(3)
校友奖学金
深圳校友会奖学金、国亮奖学金、全星奖学金、
中智奖学金、鼎天奖学金
(二)其它济困助学措施
1
、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按照相关程序办理,最高额度每年达
6000
元。
2
、校内无息贷款:一等:
1500
元
/
人
.
年
二等:
1000
元
/
人
.
年
三等:
800
元
/
人
.
年
3
、勤工助学:学校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大学学业,学校开辟了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利用业余时间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获得相应资助。
十二、学生毕业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西安工业大学
十三、
08
级新生本科全部在未央校区就读,高职全部在雁塔校区就读。
十三、联系方式
电话:
029
-
83208016
传真:
029
-
83208993
学校网址:
www.xatu.edu.cn
E-mail
地址:
zhshb@xatu.edu.cn
邮编:
710032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金花北路
4
号西安工业大学招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