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
二、学校代码:
14136
三、学校地址:
广州从化市环市东路
166
号
邮政编码:
510925
四、办学性质:
民办
五、办学层次:
高职
六、学习形式:
全日制
七、招生计划
1
、
学院执行教育部通过广东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招生办公布的专业目录。
2
、在录取过程中,如报考院内各专业的考生人数不平衡,学院可以对各专业之间的招生计划作出适当的调整。
八、收费标准:
学院按国家有关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艺术类专业学费
13800
元
/
学年,其它专业
11500
元
/
学年;住宿费
1500
元
/
学年。
九、奖、贷、助、补资助措施:
1
、设立维嘉奖助学金,奖励优秀入学新生和在校品学兼优学生,及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扶困金;
2
、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可获得
6000
元
/
人
/
学年);
3
、符合条件的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8000
元
/
人
/
学年);
4
.
符合条件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
元
/
人
/
学年);
5
、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2000
元
/
人
/
学年);
6
、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
7
、
学院出资为每名新生购买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医疗保险(在校期间共三年)
;
8
、
学院出资为每位新生提供校服两套(夏、秋运动服各一套)
;
9
、
努力为学生创造提供就业机会。
十、录取
1
、
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
“
院校负责、招办监督
”
录
取体制。
2
、
录取的新生必须政治思想考核合格,高考体检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要求,某些专业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在公布招生计划时公布对身体条件的要求。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经复核,发现政治思想、身体条件不符合标准者,按国家招生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3
、
高考录取时,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才录取第二志愿和后续志愿的考生。
4
、
在分专业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投档考生的志愿、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的原则进行录取。录取时在总分分数差
15
分之内,参考下列因素:
(
1
)
各专业的相关科目成绩;(
2
)考生的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
(
3
)
英语单科成绩;
(
4
)
高中阶段的表现和成绩。
5
、
术科成绩特别优秀的美术类考生,在文化分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可优先录取。
6
、
对按政策照顾投档的考生,视为线上考生同等对待。
十一、学历证书及证书种类
1
、
毕业证书颁发办法:学生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后,由广州城建职业学院颁发
“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
”
具印的、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
2
、
毕业证书类别:普通高校毕业证书。
十二、附则:
本章程由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十三、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
020
)
87975666
、
87975777
传真:
(
020
)
87975777
网址:
http://www.gzccc.edu.cn
电子邮箱:
gz1413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