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商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湖南工商职业学院
国际代码:
14310
二、学院地址
: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松木塘
三、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教育
五、办学性质:
民办普通高校
六、学习形式:
全日制
七、招生计划:
学院以各省教育部门实际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为准。
八、招生对象:
参加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含中专、技校、职高毕业生)。
九、录取规则:
1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3
、男女比例:不要求
4
、身体健康要求:良好
5
、录取规则:
A.
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的先后录取。即先录取填报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的考生。
B.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C.
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十、收费标准:
我院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确定收费标准。
十一、毕业证书说明:
学生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湖南工商职业学院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
0734
—
8593358
传
真:
0734
—
8593325
邮
编:
421005
十三
、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湖南工商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答询和解释。
法人代表签字:夏卫星
湖南工商职业学院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