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
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层
次:
高职
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校
址:
安徽省合肥市玉兰大道
99
号
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省物价局核定收费标准执行
。
录取规则
1.
按照
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
2008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本着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
根据省招办规定的达线分数,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不足计划数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余类推。
3.
录取专业时,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以实考分为准从高分到低分、综合考生状况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无专业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4.
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报考我院旅游管理的考生,要求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辨灵敏。
5.
录取时,以省招办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为网上录取新生的依据。
6.
录取工作结束后,录取结果将在我院招生办网站上公布,接受咨询和监督。
7.
统一录取结束后,计划缺额部分按省招办统一安排,对符合条件的考生予以补录。
其
他
1.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奖学金、
助学金、
国家助学贷款等相关政策,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2.
学院设有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努力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优良的服务。
3.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邮编:
230031
地址:合肥市玉兰大道
99
号
电话:
0551-5312553
5314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