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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湖州师范学院
求真学院
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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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省招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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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为公平、公正、规范、高效地做好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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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湖州师范学院
求真学院
是
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学院
校址
位于
浙江省湖州市内文教区学士路1
58
号
。
第三条
学生毕业后授予
“
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
”
(
根据国家统一规格印制
)
。
本科毕业生
符合
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
学士学位
授予
条件者,经
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
学位
评定
委员会审定,授予
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
学士学位。
第二章
机
构
第四条
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
设立招生委员会
,
全面负责
学校2011年的招生工作。
第五条
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学工部
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
招生工作实施
“
阳光工程
”
。学
院纪检监察部门
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
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
院
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计划及批次
第七条
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趋势及学院自身办学条件,经浙江省教育厅批准,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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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共招收1970名学生,均为非师范本科专业。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
各专业招生批次如下:在浙江省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规定
的本科第二批次招生
;
其余省份所有专业按照各省
教育
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批次招生。分省(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见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四章
录
取
第八条
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具体如下:
一、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00%-120%,具体比例视各省情况而定。
二、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考生,所有其他专业学生进校后原则上只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
三、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四、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精神执行。
五、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在投档成绩相同或接近的情况下,将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
的方法
按教育部及
浙江省
有关规定执行
。
六、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即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七、学校对各专业投档采用“专业志愿级差”的办法,第一、二、三专业志愿之间的级差为1分,其它专业志愿之间的级差为0分。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根据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拟录取专业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八、
各专业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英语专业达到
9
0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达到80分;
其他专业适当
放宽要求。在实际录取中,学
院
可根据生源总体情况适当调整单科成绩要求。
九、录取方式:全面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以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为网上录取新生的依据。
十、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
录取结果将通过省
教育
考试院
及湖州师范学院
招生网
公布。
第九条
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逾期不办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
第十条
新生入学后,我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第四章
收费及奖学金政策
第十
一
条
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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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级新生学费标准: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本科各专业均实行学分制收费,各专业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物价局核定公布的标准执行。目前省核定我院本科生每生每学年学费收费标准为:艺术类专业19000元;体育类专业17000元,其它各专业16000元。
学生收费按专业基本注册学费和选课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
第十
二
条
湖州师范学院
求真学院
学生公寓采取后勤社会化管理,收费标准
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的有关规定
:4人间每生每年1200元;
5人间
每生每年
1050元。
第十三条
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
建立和完善奖学金制度,设有各类专项奖学金和助学金,建立了以“勤工助学”为主导,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奖、助学金、困难补助等为辅助措施的资助政策。
第
五
章
咨 询
第十
四
条
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学工部
负责考生及家长的来电、来函、来访的接待工作。
学工部
从4月起开设招生咨询热线。
电话号码为:0572-2321128(兼传真)
;
学
院
网址:www.hutc.zj.cn招生就业
网
可查询有关招生及专业信息。
E-mail:zsb@hutc.zj.c
n
第
六
章
附 则
第十
五
条
学
院
招生计划及专业介绍等其他信息详见学
院
招生网及招生简章。
第十
六
条
本章程由湖州师范学院
求真学院学工部
负责解释。
第十
七
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