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 《 201 8 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 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 2018 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 四 条 学校 全称: 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 。
第 五 条 学校 代码 : 1 3287(国标代码),0121(浙江省代码) 。
第 六 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 七 条 颁发毕业证书:学生毕业后授予 “湖州师范学院 求真学院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 ”(根据国家统一规格印制)。本科毕业生符合 学院 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 , 经 学院 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湖州师范学院 求真学院 学士学位。
第 八 条 办学地点: 浙江省湖州市学士路 1号。
第九条 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是 1999年8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2004年11月获教育部确认,是浙江省应用型高校建设试点本科院校,在浙江省教育厅公布的2015-2016学年普通高校分类评价结果中列教学为主型(多科性)独立学院第三名。学院目前依托湖州师范学院办学,设有7个系部, 35 个本科专业,现有教职工 458人,其中专任教师383人,高级职称教师132人,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7073人;拥有机械工程、药学等2个浙江省“一流学科”,生物工程1个浙江省重点专业,护理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材料化学等5个浙江省新兴特色专业,电子商务、行政管理等2个市重点专业。
学院实施国(境)外学生交流项目近 30个,并设立“院长奖学金”“陆增镛卓越奖学金”“赴港交流项目”“众富基金会赵孟頫奖学金”等多个专项基金。学院坚持“求真特色、同类一流”的应用型办学目标与定位,树立“求真知、干真事、做真人”人才培养理念,着力建设“特色求真”,经过近20年的健康快速发展,办学质量稳定优良,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6%以上,位于全省同类院校前列 。
第 三 章 机 构
第 十 条 湖州师范学院 求真学院 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 学院 2018 年的招生工作。
第 十一 条 湖州师范学院 求真学院招生办公室 是 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 十二 条 湖州师范学院 求真学院 招生工作实施 “阳光工程”。 学院 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 学院 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计划 及 类别( 批次 )
第 十三 条 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趋势及 学院 自身办学条件,经浙江省教育厅批准, 2018 年 我院计划 面向 全国十 五 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 人数和 类别( 批次 ) 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 十四 条 湖州师范学院 求真学院 2018年浙江省招生类别分为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 。
第 十五 条 湖州师范学院 求真学院 2018 年继续实施专业(或大类)招生,录取时各专业(或大类)不设专业级差。 学院 对按大类招生的学生采取 “1+3”模式,实行“厚基础,宽口径”培养。学生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 根据 “ 志愿 +成绩 ” 原则进行专业分流。学生 申请 专业分流按学院相关文件执行。
第五章 录取 原则
第十 六 条 湖州师范学院 求真学院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具体如下:
( 一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 类别( 批次 ) 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 我院 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 1:1(部分有特殊规定省份除外)。
( 二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考生,所有其他专业学生进校后原则上只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
( 三 )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 四 )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精神执行。 具体受限专业如下: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 材料 化学、 制药工程 、生物 工程 、 护理学等 专业。
色觉异常 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等专业。
( 五 )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按教育部及各生源地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有关规定执行。
(六)综合改革录取:
我院自 2018年起实施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对 浙江和上海普通高校 招生专业(或大类)设定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需在满足选考科目要求前提下填报相关专业志愿。
浙江:录取分 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三类进行,普通类为平行录取,实行专业平行志愿。考生位次: 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则按文化总分(剔除加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
上海:录取在普通批次 进行,以平行录取方式进行,且为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考生位次: 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则按文化总分(剔除加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选考科目次高科成绩高低排序。
(七)其他省份录取:
学院 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于进档考生,根据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原则 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 所有专业 志愿 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学院 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录取专业排序中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文化总分(剔除加分)高低,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有特殊 规定 省份则遵循该省文件执行)。单科顺序排列:文科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英语 、商务英语 专业外 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达到 9 0分(或总分的6 0 %)。在实际录取中, 学院 可根据部分省份生源总体情况适当降低外语单科成绩要求。
第十 七 条 录取方式:全面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以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为网上录取新生的依据。具体如下:
(一)录取结果公布渠道:通过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及学院招生网公布。
(二)录取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日期到学院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逾期不办(超过两周)且无正当理由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新生入学后,学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第十 八 条 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 我 院 面向 浙江、贵州、广西 等 省份招收艺术类考生,所有专业均采用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报考对象和条件参照各省艺术类统考安排和要求执行。具体录取规则如下: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及专业分均以 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为:综合分=文化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 50 %+专业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 5 0% (浙江)。 以上录取原则若与生源所在省相关要求冲突的,以生源所在省统考投档录取原则为准。
第 十九 条 体育 类 招生录取办法:
( 一 )体育类招生: 对文化 分 、 体育术科 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 术科 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 术科 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及专业分均以 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为:综合分= 考生文化分 (满分折合成 750分)×50%+ 术科 成绩(满分折合成 750分)×50%。以上录取原则若与生源所在省相关要求冲突的,以生源所在省统考投档录取原则为准。
( 二 )体育特招生: 在符合《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要求,文化考试成绩过线,特招生专项测试合格的前提下,按照体育术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具体计划和录取办法参见 《 湖州师范学院 求真学院 2018 年体育特招生招生简章 》。
第 二十 条 为鼓励 、 吸引优秀考生报考 , 我 院 2018 年实行 以下措施:
(一)高分考生任选专业 激励措施: 规定 浙江省 普通类平行录取考生, 高考 文化分超过浙江省划定的普通类二段线 45分以上 , 入学一学期后 可选择全校任何专业就读(不包括体检受限专业)。
( 二 ) 为贯彻 “最适教育,最佳发展”理念,满足学生个性化成长、多元化成才需要,学生在一年级、二年级阶段均可以申请转专业,具体参见学校转专业相关文件。
第六章 收费及奖学金、助学金政策
第 二十一 条 学院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详见《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学杂费收缴管理办法》。
第 二十二 条 学院设有各类专项奖学金和助学金,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勤工助学、 困难补助等为辅助措施的资助体 系 , 家庭经济困难生受资助面达到 100% 。具 体政策详见学院相关文件规定。
第二十 三 条 新生奖学金政策
(一) 浙江省普通类 新生奖学金
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并被录取的浙江籍新生,高考文化分超过浙江省划定的普通类 二 段线 70 分以上 (以下简称超线 70分 ) ,且在我校录取学生中,列 1- 10 名者,学校提供新生 A类 奖学金( 20000元); 超线 70分且 列 11 - 30 名者,学校提供新生 B类 奖学金( 1 0 000元)。
(二)省外 新生奖学金 (不含定向培养新生)
报考我校普通 /文理科类 专业并被录取的 非 浙江籍新生,高考文化分超过 本 省划定的 本科控制线(或同等位次线) 50分 以上 (以下简称超线 50分 ) ,且在我校录取 所有非浙江籍 学生中 (以分差排序) ,列 1 -5 名者,学校提供新生 A类 奖学金( 20000元); 超线 50分且 列 6 - 15 名者,学校提供新生 B类 奖学金( 1 0 000元) ,各省获奖名额不超过实际录取人数 5%。
(三) 以上 奖项在评定过程中出现同分,则统一参照浙江省相关类别同分录取规则执行。获奖 新生均须在我校就读 1年以上 ,中途退学需退还相应奖励金额 。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 四 条 咨询电话: 0572-2599 555 , 2321128(兼传真)
通讯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学士路 1号 邮编:313000
学院网址: http://qzxy. zjhu.edu.cn/
招生网址: http://zsw qz .zjhu.edu.cn/
官方招生微信平台: hushizhaosheng(或搜索“湖师招生助手”)
第二十 五 条 2018 年招生计划及专业介绍等其他信息详见学院招生网及招生简章。
第二十 六 条 本章程由 求真 学院招生 办公室 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 起 生效 。
附表: 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 2018年招生专业(类)信息
层次 |
专业(类)代码 |
专业(类)名称 |
所含专业 |
选考科目范围 |
本科 |
0807(浙江自编) |
电子信息类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 |
物理或化学或技术 |
本科 |
0204(浙江自编) |
经济与贸易类 |
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与金融、物流管理、电子商务、市场营销 |
物理或化学或历史 |
本科 |
120402 |
行政管理 |
|
政治或历史或地理 |
本科 |
040203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
不限 |
本科 |
0501(浙江自编)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汉语言文学、广告学、秘书学 |
思想政治或历史或技术 |
本科 |
050201 |
英语 |
|
不限 |
本科 |
050262 |
商务英语 |
|
不限 |
本科 |
050207 |
日语 |
|
不限 |
本科 |
0710(浙江自编) |
生物工程类 |
制药工程、生物工程 |
化学或生物或物理 |
本科 |
0802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
物理或化学或生物 |
本科 |
080403 |
材料化学 |
|
化学或物理或生物 |
本科 |
08060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
物理或化学或生物 |
本科 |
080705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
物理或化学或生物 |
本科 |
101101 |
护理学 |
|
化学或物理或生物 |
本科 |
1305 |
设计学类 |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
不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