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浙江杭州

院校隶属浙江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1978年

男女比例 未知

博士点个数暂无信息

硕士点个数暂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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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传媒学院2010年招生录取章程 -2010-06-13 10:56:00

一、学院全称:浙江传媒学院

部 委 码: 11647

二、校 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 998

邮政编码: 310018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五、录取原则:

1 、按国家教育部要求,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体制,对考生德智体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后,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3 、男女生比例:不限

4 、身体健康状况:所有报考考生必须达到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标准;根据专业性质需要, 艺术类各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夜盲,矫正视力 4.8 以上。摄影(图片摄影)、摄影(电视摄像)、摄影(照明艺术)、摄影摄像技术专业要求考生无平跖足,矫正视力 5.0 以上,男身高 170 厘米 、女身高 163 厘米以上;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法汉双语播音)专业要求考生男身高 173 厘米、女身高 163 厘米以上;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主持与播音(公关礼仪)专业要求考生男身高 175 厘米 、女身高 165 厘米以上;表演专业要求男身高 172 厘米、女身高 160 厘米;音乐表演专业要求考生男身高 170 厘米 、女身高 160 厘米 以上。

5 、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办法:

我校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按国家有关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的规定办理。具体细则:

1 )我校调档比例一般按 1 1.1 。进档考生以高考总分为主要依据,综合考查德智体状况和相关单科成绩进行录取。

2 )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院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院校第二志愿考生。

3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的相关规定执行。

4 )录取专业时设一定的分数级差,实行专业志愿级差方式,第一、二、三、四专业志愿间级差为 3 分,第四、五、六专业志愿视为平行志愿,同时参考相关科目。

5 )凡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高考成绩一般要求 115 分(含)以上;凡报考对外汉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高考成绩一般要求 100 分(含)以上。录取时可根据当年的高考情况进行上下浮动。

6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 艺术类各专业最终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文件精神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 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 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序前 25 名者高考成绩达到了学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当地普通类二本线的百分之七十),经当地考试院(招生办)审核同意,按专业考试成绩优先录取;其他考生英语单科成绩 70 分(含)以上,按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 2 8 比例综合排序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英汉双语播音)录取原则 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 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序前 20 名者高考成绩达到了学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当地普通类二本线的百分之七十),经当地考试院(招生办)审核同意,按专业考试成绩优先录取;其他考生英语单科成绩 105 分(含)以上,按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 2 8 比例综合排序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法汉双语播音)录取原则 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 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序前 10 名者高考成绩达到了学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当地普通类二本线的百分之七十),经当地考试院(招生办)审核同意,按专业考试成绩优先录取;其他考生英语单科成绩 95 分(含)以上,按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 2 8 比例综合排序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礼仪文化)录取原则: 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 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序前 30 名者高考成绩达到了学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当地普通类二本线的百分之七十),经当地考试院(招生办)审核同意,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其他考生英语单科成绩 70 分(含)以上,按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 2 8 比例综合排序择优录取。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录取原则 :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情况下,按高考总成绩择优录取,且要求 英语单科成绩 70 分(含)以上、数学单科成绩 70 分(含)以上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媒体创意专业、媒体创意专业(影视制片)、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电视节目制作)、摄影专业(图片摄影)、摄影专业(电视摄像)、摄影专业(照明艺术)、录音艺术专业、录音艺术专业(音乐编辑)录取原则 :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情况下,按高考总成绩择优录取,且要求 英语单科成绩 70 分(含)以上

表演专业录取原则 :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校考 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序前 12 名者高考成绩达到了学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经当地考试院(招生办)审核同意,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其他考生 按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 6 4 比例综合排 择优录取。

美术类各专业录取原则: 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美术类校考 专业考试成绩全国前 25 名者高考成绩达到了当地美术类本科投档线,经当地考试院(招生办)审核同意,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其他考生英语单科成绩 65 分(含)以上,按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 5 5 比例综合排序择优录取;浙江省承认省统考成绩,英语单科成绩 65 分(含)以上,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舞蹈编导专业录取原则: 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校考 专业考试成绩全国前 5 名者高考成绩达到了当地舞蹈类本科投档线,经当地考试院(招生办)审核同意,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其他考生按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 6 4 比例综合排序择优录取;浙江省承认省统考成绩,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舞蹈编导专业(音乐剧)录取原则: 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校考 专业考试成绩全国前 5 名者高考成绩达到了当地舞蹈类本科投档线,经当地考试院(招生办)审核同意,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其他考生按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 6 4 比例综合排序择优录取;浙江省承认省统考成绩,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原则: 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承认各省统考成绩(山东生源除外),按各省考试院(招生办)规定的相关政策择优录取;山东省承认校考成绩, 按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 6 4 比例综合排序择优录取

2 )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院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院校第二志愿考生。

3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的相关规定执行。

4 我校录取专业时设一定的分数级差,实行专业志愿级差方式, 广电艺术类各专业志愿录取级差一般为 5 分,美术类各专业志愿录取级差一般为 5 分,音乐舞蹈类各专业志愿录取级差一般为 5 分。

7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投档,但专业录取时以实考分为准,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者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的相关规定执行 )。

8 、考生持有近两年内获得的国家一、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专业考试优先录取。本校尤其欢迎各省、市少体校及应届高中毕业生在田径、健美操、武术、篮球、网球等方面确有专长的考生报考。

六、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571-86832600 86832630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 998

招生网址: zsw.zjicm.edu.cn

学院网址: www.zjic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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