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高等学校全称:
台州学院
2
、校址(含校区名称):临海校区;椒江校区;
3
、办学地点:
临海校区:浙江省临海市市区东方大道
605
号;
椒江校区: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
1139
号;
4
、邮政编码:
临海校区
317000
;椒江校区
318000
;
5
、办学类型:公办
6 、办学层次:本科
7
、录取规则
(1)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商务英语、初等教育(英语方向)专业录取时,要求考生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余专业录取时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学生入学后修读外语语种为英语或俄语。
(
3
)男女比例:学前教育、助产专业限招女生;护理学、护理专业有男生人数限制,其余专业对考生性别、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
4
)身体健康要求:各专业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
5
)录取具体方式:
A
、调档比例:浙江省按
100%-105%
以内调档,省外按
100%-120%
以内调档,具体调档比例视各省考试院相关规定及报考的生源情况确定。
B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严格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以及考生所在省
(
自治区、直辖市
)
考试院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相关规定。即先录取平行志愿投档的考生,若平行志愿未满时,再依次录取征求志愿、降分征求志愿投档的考生。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根据考生成绩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的顺序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未满时,再依次录取第二志愿、参考志愿的考生。
C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依次按其第三、四、五、六专业志愿投档。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成绩从高到低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其他未满专业录取,否则,将予以退档处理。
D
、录取过程中以投档文化成绩为主要根据,结合考生综合表现,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则参照相关科目及外语单科成绩,结合考生的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对于有优惠加分的考生,优先予以录取,加分政策根据教育部及各省考试院规定执行。
E
、某些专业加试要求:无加试要求。
F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英语、商务英语、初等教育(英语方向)专业录取时要求英语科目成绩在
95
分以上。其余专业录取新生时,与该专业相关的科目成绩将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如个别专业录取未满,则学校申请优先调录有该类专业志愿的考生。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山东、湖南两省的艺术类招生由我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成绩达到分数线的情况下,山东省美术类考生录取办法:按综合分(专业成绩
*7.5*50%+
文化成绩
*50%
)从高到低录取;湖南省音乐类考生录取办法: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浙江省的艺术、体育类考生,专业成绩以本人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艺术、体育统考成绩为准,我校在录取时按照浙江省录取办法执行。
8
、台州学院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规定执行。
学费:
2008
级新生按学年制的学费标准预收。学费分为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
①
非师范类学费
3960
元(专业学费
960
元+学分学费
3000
元)。
②
师范类学费
3600
元(专业学费
600
元+学分学费
3000
元)。
③
普通艺术类(美术类、音乐类)学费
7000
元(专业学费
4000
元+学分学费
3000
元)。
住宿费:
400-1200
元
/
学年。具体根据不同校区、住宿条件,收取相应的费用。
9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
1
)联系电话:
(0576)85137102
(
2
)传 真:
(0576)85137102
(
3
)联系地址:浙江省临海市台州学院
678
号信箱,邮编:
317000
(
4
)
E-mail
地址:
zsb2004@tzc.edu.cn
(
5
)院校网址:
http://www.tzc.edu.cn
10
、台州学院的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考试院(招生办公室)或台州学院招生信息网
http://www.tzc.edu.cn
)公布。
11
、本章程由台州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