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交利物浦大学
   
    2009
   
   年招生章程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等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
  
  
   特制订本章程,公布如下:
  
  
   
  
   
    
     
      1.
      
      
     
    
   
  
  
   
    学校基本情况
   
  
  
   
    
  
   西交利物浦大学
  
  
   (
  
  
   XJTLU
  
  
   )
  
  
   是经教育部正式批准,由西安交通大学和英国利物浦大学在
   
    
     苏州
    
   
   合作创立的一所新型国际大学。大学采用英式先进教育管理模式,全球选聘知名教师,拥有先进的办学条件和教学环境,旨在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竞争力的高级技术和管理人才。
  
  
   
  
   
    
    
    
  
   
    
     1.1.
     
     
    
   
  
  
   高校代码:
  
  
   
    16302
    
    
   
  
  
   江苏省编码:
  
  
   
    9001
    
    
    
  
   
    
     1.2.
     
      
      
     
    
   
  
  
   高校名称:西交利物浦大学
  
  
   
    (
   
   
    Xi’an Jiaotong-Liverpool University
   
   
    )
   
   
    
  
   
    
     1.3.
     
     
    
   
  
  
   院校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高等教育区仁爱路
  
  
   
    111
   
  
  
   号
  
  
   
  
   
    
     1.4.
     
     
    
   
  
  
   高校性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中方:西安交通大学
  
  
   
  
   外方:
  
  
   
    The University of Liverpool, UK
   
   
    (
   
   
    英国利物浦大学)
   
  
  
   
  
   
    
     1.5.
     
     
    
   
  
  
   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招生
  
  
   
  
   
    
     1.6.
     
     
    
   
  
  
   学历层次:本科
  
  
   
  
   
    
     1.7.
     
     
    
   
  
  
   学习年限:四年
  
  
   
  
   
    
     1.8.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交利物浦大学
  
  
   
   
  
  
   全日制本科学历文凭
  
  
   
  
   
    
     1.9.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英国利物浦大学文凭
  
  
   
  
   
    
     
      2.
      
      
     
    
   
   
    
     2009
    
   
  
  
   
    年招生省份及专业设置
   
  
  
   (具体以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
  
  
   
    :
   
  
  
   
    
  
   大学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
  
  
   二十七个省、市、自治区,在
   
    
     高考本科第一批次
    
   
   统一招收以下专业:
   
    
  
   
  
   
    
     2.1.
     
     
    
   
  
  
   生物科学专业(生物化学、遗传学、微生物、分子生物学方向)――理科(生
  
  
   
    /
   
  
  
   化);
  
  
   
  
   
    
     2.2.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人工智能、网络计算、软件开发方向)
  
  
   
    
    
   
  
  
   ――
  
  
   
   
  
  
   理科;
  
  
   
  
   
    
     2.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计算机结构与系统方向)――理科(物);
  
  
   
  
   
    
     2.4.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
  
  
   
    
    
    
    
    
    
   
  
  
   ――理科(物);
  
  
   
  
   
    
     2.5.
     
     
    
   
  
  
   
    
     
      电子科学与技术
     
    
   
  
  
   专业(微电子学方向)
  
  
   
    
    
    
    
    
    
   
  
  
   ――理科(物);
  
  
   
  
   
    
     2.6.
     
     
    
   
  
  
   通信工程专业(光通信、无线通信方向)
  
  
   
    
    
    
    
    
    
   
  
  
   ――理科(物);
  
  
   
  
   
    
     2.7.
     
     
    
   
  
  
   英语专业(国际商务英语、金融英语方向)
  
  
   
    
    
    
    
   
  
  
   ――文科;
  
  
   
    
  
   
    
     2.8.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电子金融方向)
  
  
   
    
    
    
    
   
  
  
   ――文理兼收;
  
  
   
  
   
    
     2.9.
     
     
    
   
  
  
   金融数学专业
  
  
   
    
    
    
    
    
    
    
    
   
  
  
   ――文理兼收;
  
  
   
  
   
    
     2.10.
     
     
    
   
  
  
   会计学专业(会计学、会计与市场营销、会计与国际商务、会计与管理信息系统方向)
  
  
   
    
    
    
    
    
    
   
  
  
   ――文理兼收;
  
  
   
  
   
    
     2.11.
     
     
    
   
  
  
   经济学专业(经济与金融、经济与国际商务、经济与市场营销方向)
  
  
   
    
    
    
    
   
  
  
   ――文理兼收;
  
  
   
  
   
    
     2.12.
     
     
    
   
  
  
   市场营销专业(市场营销、市场营销与国际商务、市场营销与管理信息系统方向)
  
  
   
    
     
     
    
   
  
  
   ――文理兼收;
  
  
   
  
   
    
     2.13.
     
     
    
   
  
  
   土木工程专业(土木工程、土木结构工程、土木与环境工程方向)
  
  
   
    
    
   
  
  
   ――理科(物);
  
  
   
  
   
    
     2.14.
     
     
    
   
  
  
   城市规划(城市规划、环境(规划)工程方向)
  
  
   
    
    
   
  
  
   ――文理兼收。
  
  
   
  
   
    
     
      3.
      
      
     
    
   
  
  
   
    录取规则和程序
   
  
  
   
    
  
   
    
     3.1.
     
     
    
   
  
  
   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择优录取。
  
  
   
  
   
    
     3.2.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江苏
   
  
  
   :先分数,后等级,等级之间设
  
  
   
    2
   
  
  
   分级差;
  
  
   
  
   
    江苏
   
  
  
   :学业水平测试选科等级要求:选修科目
  
  
   
    2B
   
  
  
   及以上。
  
  
   
  
   
    
     3.3.
     
     
    
   
  
  
   对符合照顾条件的加分考生的处理:
   
    以加分后成绩排队
   
   。
  
  
   
  
   
    
     3.4.
     
     
    
   
  
  
   对考生的语种要求:
   
    英语。
   
  
  
   
  
   
    
     3.5.
     
     
    
   
  
  
   有关专业的男女生比例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3.5.1
    
    
   
  
  
   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
  
  
   
  
   
    3.5.2
    
    
   
  
  
   原则
   
    上按照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5.3
    
    
   
  
  
   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3.6.
     
     
    
   
   
    
    
   
  
  
   普通类有关专业有无相关科目成绩要求或专业加试要求:
  
  
   
  
   
    3.6.1
    
    
   
  
  
   生物科学专业(生物化学、遗传学、微生物、分子生物学方向)须考生物或化学。
  
  
   
  
   
    3.6.2
    
    
   
  
  
   通
   
    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五个专业须考物理。
   
  
  
   
  
   
    
     
      4.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4.1.
     
     
    
   
  
  
   学费
  
  
   :
  
  
   经江苏省教育厅及江苏省物价局批准,学费为每人每学年
  
  
   
    5
   
  
  
   万人民币(具体以各地招办正式公布为准)。
  
  
   
  
   
    
     4.2.
     
     
    
   
  
  
   住宿费为每人每学年
  
  
   
    2
   
  
  
   千元人民币(
  
  
   
    4
   
  
  
   人间)。
  
  
   
  
   
    
     4.3.
     
     
    
   
  
  
   新生奖学金
  
  
   :
  
  
   
  
   
    
     4.3.1
     
     
    
   
  
  
   一等奖学金:
  
  
   
    5
   
  
  
   万元人民币
  
  
   
    /
   
  
  
   人
  
  
   
    /
   
  
  
   年(仅限在中国就读期间)
  
  
   
  
   
    
     4.3.2
     
     
    
   
  
  
   二等奖学金:
  
  
   
    2.5
   
  
  
   万元人民币
  
  
   
    /
   
  
  
   人
  
  
   
    /
   
  
  
   年(仅限在中国就读期间)
  
  
   
  
   奖学金续得条件:前一年学业成绩须排名在
  
  
   
    10%
   
  
  
   以内。
  
  
   
  
   
    
    
    4.4
    
    
   
  
  
   其它奖学金:学校还设有政府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
  
  
   
  
   注:
  
  
   
    
    
   
  
  
   具体奖学金选拔及发放办法详见《西交利物浦大学国内大陆地区新生奖学金办法》。
  
  
   
  
   
    
     
      5.
      
      
     
    
   
  
  
   
    咨询及联系方式:
   
  
  
   
    
  
   
    
     5.1.
     
     
    
   
   
   
  
  
   网站:
  
  
   
    www.xjtlu.edu.cn
    
  
   
    
     5.2.
     
     
    
   
  
  
   电话:
  
  
   
    0512-8816 1888
    
    
    
  
   
    
     5.3.
     
     
    
   
  
  
   传真:
  
  
   
    0512-8816 1859
    
  
   
    
     5.4.
     
     
    
   
  
  
   邮箱:
  
  
   
    
     admissions@xjtlu.edu.cn
    
   
  
  
   
  
   
    
     
      6.
      
      
     
    
   
  
  
   
    招生章程的解释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西交利物浦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
  
  
   
    
     
  
   
    
    
    
  
   
  
   
  
   
  
   
    
    
    
    
    
    
    
    
    
    
    
    
    
    
    
    
    
    
   
  
  
   西交利物浦大学
  
  
   
  
   
    
    
    
    
    
    
    
    
    
    
   
  
  
   二
  
  
   
    OO
   
  
  
   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