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推进高校招生
“
阳光工程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民办高等教育促进法》、教育部关于做好
2008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
[2008]3
号)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全称: 江苏科技大学南徐学院
学校
校址:
江苏省镇江市南徐大道与九华山路交叉口
二、办学层次:
本科
三、办学类型:
独立学院
四、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等部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身体异常者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面向外省):
按照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录取,对于各省(区、市)照顾加分的考生,学校按照加分后的成绩录取。思想政治品德主要看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录取采用志愿清的方式,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不满,再录取第二志愿,依此类推。学校平行志愿视为同一志愿。
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按专业志愿采用分数级差确定考生专业录取。
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的招生政策。
南徐学院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在所在省份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批次,分别以生源地各省、直辖市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录取规则(面向江苏省):
我校普通类本科录取的选修测试科目要求为物理或者历史。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
BC
级(含)以上,必修测试科目成绩须在
C
级(含)以上,技术测试科目成绩为合格。
录取基本原则:依据选科,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择优录取。
专业确定原则:采用先分数后等级方式将考生进行排队。采用专业级差方式确定考生专业。当投档分相同时,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分数优先原则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对选修科目测试等级为
A+A+
的进档考生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六、收费标准:
新生入学第一学年按标准
13000
元
/
年预收,在下一学年开学时,根据学生上一学年实际所修的学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学费结算,第二学年及以后按学生选修学分数收费。
住宿费:
1200
元
/
学年
七、学历证书名称:
由江苏科技大学南徐学院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江苏科技大学南徐学院学士学位。
八、 招生咨询方式:
学校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南徐大道与九华山路交叉口
邮政编码:
212004
招生咨询电话:
0511
-
5624020
、
5636966
、
5626711
传真:
0511—5631502
网 址:
http:// nanxu.just.edu.cn
九、其他须知:
1
、录取与入学
在录取过程中,如报考各专业人数不平衡,在生源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协调下,南徐学院可以对各专业之间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的调整。
学院招办根据经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录取的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所在学校或单位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如生源所在省拟统一寄送个人纸质档案,新生需持有关证明),报到时移交给学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院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的,以旷课论。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注册。对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学院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2
、奖、助、勤学金情况
学院设置奖、助、勤基金总额
300
多万元,用以奖励优秀学生,鼓励学生勤工助学,特别是帮助因特困和遭遇突发事件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所设奖学金主要有:
(
1
)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特等
5000
元
/
年,一等
3000
元
/
年,二等
1600
元
/
年,三等
800
元
/
年。
(
2
)新生奖学金:
2000
元
—10000
元
/
生
(
3
)毕业生奖学金
800
元
—3000
元
/
生
(
4
)善卷风景区奖学金:
500
元
/
生
(
5
)考研奖励:
500
元
—8000
元
/
生单项奖学金江苏省政府奖学金:
2000
元
/
人年。
(
6
)
CET-4
、
CET-6
、
TEM4
、
TEM8
奖励:
100
元
—500
元
/
生
(
7
)各项单项奖学金:每学期
100
元
—1000
元
/
生
学院设置勤工助学基金,鼓励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通过勤工助学顺利完成学业。
学院所设助学金主要有:
(
1
)省政府助学金:
1750
元
/
人年。
(
2
)学院困难学生补助
(
3
)校长奖学金:一等
1500
元
/
人年,二等
1000
元
/
人年,三等
500
元
/
人年
3
、关于外语:我校招收英语专业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