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学校全称、校址:
1
.学校全称: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
2
.校址:南京仙林大学城文澜路
89
号(邮编:
210046
)
二、
学历层次:
本科
三、
办学类型:
独立学院
四、
对考生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五、
录取规则
1
.新生录取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2
.学院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投档比例,一般不超过
110%
。
3
.我院对江苏省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
BC
,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
4
.录取江苏省以外考生时,遵循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江苏省考生进档后安排专业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优先录取和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
5
.专业之间按分数级差录取,前三个专业志愿之间设不超过
1
分的级差,第三专业志愿以后无级差。
6
.我院认可各省(市)照顾加分政策,在录取时按照加分后的成绩安排专业。
7
.新生开学后,在正常教学计划之外,学院将以高考成绩为基础,分别选拔部分学生参加英语和数学培优班学习。
8
.对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各类学科竞赛和比赛二等奖获得者、国家二级运动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优先满足与其特长相关的专业志愿。
六、
收费标准
1
.学费:
13000
元
/
人·年
2
.住宿费:
1500
元
/
人·年
3
.退费办法:根据苏价费
[2005]103
号文件,入学新生在三个月内(含三个月)因体检不合格退学的,退还全部学费、住宿费。学生自行退(转)学,就学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的退还三分之二学费、住宿费;超过三个月但在一学期(含一学期)以内的,退还一半学费、住宿费;超过一学期的,不退学费、住宿费。学生受校纪处分被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不退还已收取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因病休学期间,不交纳学费、住宿费。休学期满复读,按随读年级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
七、
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自
2008
年起招收的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八、
联系电话、网址:
咨询电话:
025
-
85786122
,
85786088
,
85786089
传真电话:
025
-
85786132
网址:
http://zj.njust.edu.cn
查证网址:
http://
www.ec.js.edu.cn
.
查证电话:
025-83335368
九、
其他须知
1
.学习形式: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2
.学习年限:四年
3
.外语语种:英语专业限考英语,其他专业不限,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4
.招生代码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国际代码:
13654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江苏省招生代码:
1804
5 .本章程由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